一九九一年。 那年我滿了十八歲,有一段日子基本上夜夜笙歌,整天除了睡覺就是跳舞喝酒,迷倒了大片男孩和男人,沒什么本事,只靠頹廢,真正徹底的頹廢。 一個頹廢的女孩對某些男人來說,有巨大的殺傷力。 那個時候酒吧里還不流行嗑藥,我只會大杯地喝酒,喝到半醉走進舞池讓巨大的聲浪淹沒身體。通常我進去舞池不久,就會有不同的人漸漸圍在我的四周,間或有人遞過來點燃的香煙或者喝殘的酒,半醉后的我通常都來者不拒。 偶爾失態我會在舞池里和一些看上去還順眼的男人接吻,在他神魂顛倒的時候轉過身去,然后沖另一個或者一群男人放電。 有一天從小就和我死黨的容容說我:“你喝醉了酒怎么那樣子啊,什么人都讓親,我都看不下去了。” 我直直地望著某處,對她說無所謂。 “反正喝醉了看誰都一個德行。” 容容說:“你再這個樣子,以后不跟你一起去那種地方。” “那就不要去好了,我從來也沒求你跟著我,像個小丫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