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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累啊,我手軟,腳也軟——”一句話尾音被程醉拖得長長的,他眸子不甚清醒,卻亮的不可思議,“我走不動,叔叔你背我嘛,我不管,我要叔叔背——”祁軼活了這么多年,很少碰到像程醉這么賴皮的人,尤其程醉還小了他這么多歲。他性子冷,大多數人都不愿意接近他,也不會想跟他親近,當然他不喜歡也不習慣別人的親近。看上他家世來sao擾他的倒是不在少數,但祁軼看不上,事實上他誰都看不上。可程醉不一樣,程醉是他的結婚對象,他無法把程醉當空氣,也無法用其他手段叫程醉遠離自己。更何況兩人之間還有著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液匹配率,生理上的舒服讓他沒有辦法排斥程醉對自己的親近。從年齡上看他的確把程醉當成小孩,可程醉總在用自己的實力和能力告訴他,站在他面前的并不是一個單純無害的小孩,而是一個堂堂正正且強大的男人。但程醉對著他從未露出過強勢的一面,他只會對著自己撒嬌。這個人有太多面,祁軼不知道哪一面才是真正的程醉。門衛把這副場景從頭看到尾,見程醉賴在祁軼身上吵著要背,他笑了笑,“程先生這是喝醉了吧?人喝醉了難免愛撒嬌了一點,我家那口子每次喝醉了就喜歡要我背,這會兒夜深人靜也沒什么人,祁先生要不就背程先生進去吧?”祁軼沒說話,懷里的程醉還在嚷嚷著要背,那架勢像是不背就不走似的。嘆了口氣,祁軼按住撲騰的程醉,抓住人的胳膊轉過身彎了彎腰,把程醉背上了背,他雙手交叉兜住程醉的屁股,將人往上顛了顛,“我背你,你別吵了。”程醉果真沒吵了。他摟著祁軼的脖子,整個人顯得相當乖巧。只是這個乖巧沒持續多久,祁軼剛走進小區,醉鬼就又開始了作夭。他臉貼著祁軼的脖子,嘴巴一張一合地嘟嘟囔囔。“叔叔你好香啊,你是不是抹香水了?”“我不想叔叔太香,叔叔要是只給我一個人聞就好了。”“那天那個前臺說有很多人找叔叔,叔叔是不是有很多人喜歡?好煩啊,我好像有很多情敵。不過他們都沒我有優勢,我不止和叔叔住在一起,還能喝叔叔的血。”說著說著背上的人吧唧了一下嘴,聽得祁軼嘴角都稍稍上揚了個弧度。“叔叔的血特別好喝,特別特別特別好喝。”祁軼聽著程醉那三個表程度的詞,心下微動,“那你喜歡血還是喜歡人?”程醉嘿嘿兩聲,“喜歡血,更喜歡人。”說完他又吧唧了一下嘴,“小朋友才做選擇,我兩個都要!”祁軼嘴角的幅度又大了點。程醉還在絮絮叨叨。“叔叔為什么要花粉過敏啊,我特別想送花給叔叔,就那種大紅的玫瑰,我覺得肯定很配叔叔。”“還有我特別喜歡吃巧克力,特別想給叔叔買巧克力,但是叔叔不愛吃甜的……”“叔叔你喜歡什么啊,告訴我你喜歡什么,我給你買……”背上的說話聲越來越小,等祁軼站在家門口時,背后只剩下平緩的呼吸聲——程醉在他背上睡著了。祁軼一只手托著程醉,一只手輸入密碼開門。程媽早交代過,程醉丟三落四,最好不要用帶鑰匙的鎖,他掉鑰匙的頻率實在太高了。所以在程醉搬進來前一個晚上,祁軼將城南小筑這邊的房子換成了密碼鎖。打開房門的那一刻,祁軼有一瞬間的愣神。他和程醉一起住了不過短短半個月的時間,這半個月里程醉卻像空氣占據了他的生活,這間房子里,處處都透著程醉的氣息。窗臺上的小雛菊和多rou,帶著星星圖案的薄荷綠的沙發套和龍貓抱枕,墻上掛著的印著小鹿的壁畫,還有許許多多的小掛飾,無一不彰顯著溫馨。祁軼從來不知道,原來只不過加了一些裝飾,這棟冰冷的房子,也可以變得這么暖。就好像真的多了一點那種名之為家的味道。“叔叔……”背上的人傳來一聲夢囈,祁軼猛地回過神來。他進屋,脫鞋,將背上的人換到懷里抱著。程醉像是感受到了動靜,眉頭擰了起來,他在祁軼懷里蹭了蹭,直到找到一個舒適的姿勢,就又睡了過去。期間又叫了一聲叔叔。這次祁軼沒沉默,他輕聲應了一個嗯。18.發病第二天是周末,難得休息日。程醉一覺睡醒已是上午十點。宿醉的感覺不太好受,他坐起來時還感覺眼前發昏。“嘶——”程醉捂著頭吸了一口氣,“早知道不和沈煉那傻X拼酒了。”程醉酒量不太好,醉酒后的記憶有些混亂,但他隱隱約約記得他好像耍賴要祁軼背他來著,也不知道最后祁叔叔背沒背。想不起來索性不想了,程醉起床時低頭一看,發現自己還穿著昨天那套衣服。嘖,看來祁叔叔不怎么善解人意,都把他弄上床了,連個衣服也不給他換。程醉咂咂嘴,鉆進浴室洗澡去了。他渾身酒味,不止要洗澡,床單被罩也全要換。一想到自己居然穿著沾滿酒味的衣服在床上睡了一夜,程醉不止想換床單被罩,他連那張床都想換。但考慮到他畢竟是住在祁軼家里,能簡單還是簡單點吧。洗完澡程醉渾身清爽不少,他剛踏出浴缸,體內就升起了一小股燒灼感,程醉皺了皺眉,還沒來得及做下一步動作,那股燒灼感頓時就從腹部蔓延到了全身!“cao!”程醉從嘴里蹦出來個字,臉色開始泛白。他隨手披上浴袍,顧不上系帶子就往浴室外走,可燒灼感來勢洶洶,他剛走到門口,腳下一軟就跌倒在地。程醉疼得心里直罵娘,他一天得喝三次血,前兩頓都喝的人造血,最后一頓自從搬來祁家這邊,已經慢慢開始換成祁軼的血了。本來是每天睡前喝,可昨天晚上他宿醉,沒喝上,今天又起晚了,早上那頓也沒喝,一連兩頓血沒喝,也難怪他的渴血癥要出來搞事。程醉已經很久沒有體會到犯病的痛苦了,這種像是能燒死他的疼,慢慢從腹部爬到五臟六腑,進而蔓延到四肢,直到充滿每個細胞。呼吸慢慢加重,因為疼痛程醉白皙的皮膚都泛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