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人_分節閱讀_60
說著,她拿出行李箱,開始收拾行李。李氏的動作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隨身物品,然后她穿上了一件素淡的深藍色布衣旗袍,頭發挽成一個髻子,耳環手鐲全都摘下,最后素淡的仿佛尼姑一樣。 這時,她才打開了房門。 門外,三姐已經收拾好了行裝,正在跟許編輯急切地說著什么。 看到了李氏出來了,陳先生急忙上前道:“既然先生收拾好了,那咱們趕緊走吧。” 李氏卻轉身對三姐說:“你不用跟著我,你和五姐在家里等我回來。” “那怎么成?”三姐道,“你一個人怎么行?” “你們兩個未婚姑娘跟著我東跑西跑算怎么回事?就算是為了國家大事,也到底少不了拋頭露面,你以為歌女登臺演唱有多么光榮,都在家里給我等著。”說完她看向許編輯,福身道,“先生,我這就去了,兩個女兒就托付給您了,我從未離開過她們,此時不得已分開,我……” 許編輯卻朝李氏一揖到底:“夫人此行非比尋常,您就放心把二位小姐交給我吧,我和家人一定照看好她們。” 第59章 雪蘭和三姐一夜沒睡,天蒙蒙亮的時候,姐妹兩個依然相對無語。 昨晚的事情太突然了,一個車隊半夜過來,就這樣把李氏接走了,閃得姐妹兩個連早飯都沒處著落。 畢竟李氏不方便單獨上路,所以就讓大妮跟著了。三姐還要去報社上班,這天早上兩個人只得去早餐攤上買了兩碗云吞吃。剛咽下早飯,丁氏就過來了,拉著雪蘭去了她家。 “李jiejie出門這段日子,你們兩姐妹就跟著嬸子住,嬸子給你們做飯吃。”丁氏說。 李氏太寵孩子,雪蘭和三姐都沒下過廚房,連大米都蒸不熟。這年代又木有高壓鍋,沒點水平的主婦真心蒸不熟大米的。 丁氏是個比李氏還巧的主婦,各種北方小菜、面食和點心都做的很棒,雪蘭在他家吃了兩天飯,就感覺自己好像又胖了一圈。 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會變成土肥圓的,雪蘭憂愁的看著碗里的紅燒豬蹄。因為家里來了客人,丁氏可著勁做好吃的。 但是好吃的太好吃了,為了變苗條,不能吃好吃的,做人還有什么意思。于是雪蘭決定摒棄家里蹲的生活,每天出去運動運動。 她的運動方式很簡單,就是跟丁氏逛菜市場。 丁氏是個閑不住的女人,既爽利又潑辣,來滬市沒多久,就把附近的大街小巷都逛遍了,現在都會說滬市本地的方言了,他們一群人里,就她是個女中豪杰,都能用方語跟人對罵了。 這天出去買菜的時候,雪蘭在路口聽到了一陣歌聲,忽然就愣住了。 遠遠的,她看到了一個撥弄著琵琶的女人。 “唱得好聽吧。”丁氏笑著跟雪蘭說,“那個盲人經常在這個路口賣唱,我覺得她唱的《笑紅塵》比錄制碟片的那個女明星強多了。” 隔著一條馬路,雪蘭靜靜地望著那個唱歌的女人,她看上去三四十歲的樣子,穿著一件樸素的褂子,團坐在地上,懷里撥弄著一把琵琶。女人的眼睛應該是看不見的,因為她的眼珠一動不動,呈現灰白的顏色。 她正在唱那首《笑紅塵》,聲音純凈、動人、飽經滄桑。 在雪蘭的故事里,唱《笑紅塵》的就是一位盲女,所以此情此景給了雪蘭強烈的震撼。 因為這個女人的聲音太美了。 不說出塵空靈,也有一種灑脫超然之感,聽著聽著,就會覺得很感動。 這時候正是上午七八點鐘,路上行人都來去匆匆,很少有人注意到這個正在唱歌的女人,她坐在那里,美得仿佛一幅靜止的畫,那靈動的聲音似乎賦予了她全新的生命,帶著聽歌的人也去往了不同的世界。 “閨女,還聽嗎?咱走吧?”丁氏問雪蘭。 “哦……嗯。”雪蘭點點頭,跟著丁氏回家了。 從報社里得知了李氏的消息,據說她在追悼會上唱了《精忠報國》后,馬上就有人邀請她去學校等地唱歌了。李氏第一次去學校唱歌的時候,就唱了那首《大華夏》,結果引起了轟動。這首歌曲簡單明快,調子輕松,易于傳唱。最重要的是寓意很好,在全國上下都抱著統一華夏,反抗帝國主義侵略的大背景下,這首歌在大街小巷很快的流傳開來。雪蘭還看到《大辰報》上刊印了這首歌,并且有不少人寫信來贊揚雪后山嵐,還說希望她能繼續書寫類似的歌曲,鼓舞人心。 至于林海潮聲先生,她現在紅了,這個名字幾乎紅遍了南北。有時候歌曲的力量很強大,甚至比雪蘭這個寫文章的還要強大。比如《大華夏》,這首歌貴就貴在歌詞簡單暢快,也不拽文,普通老百姓都能聽個明白清楚,了解到一個大華夏的可貴和偉大之處,也凝聚了想要統一的普通百姓們的心愿。 雪蘭和三姐讀著李氏寄來的信件,這些信都是她念著,別人給她寫的,但信里李氏的語氣越來越不同了,有時候那種自豪和歡快可以透過信紙傳來。 果然見過世面的女人就會變得不一樣,這種就叫自信吧。 日子一天天過去,已經深秋了。 這些日子里,每天每天,雪蘭都會跟丁氏一起路過那位唱歌的盲女,有時候雪蘭會駐足聽一會兒,然后給她放下幾角錢。盲女的耳朵也許特別好,時間長了,她竟然主動開口跟雪蘭搭話。 “謝謝您,總是來捧場。”她對雪蘭說,女人的聲音非常好聽,似乎是僅僅聽她說話,就是一種享受。 “不客氣,您唱得真好聽。”雪蘭說。 “讓您破費了,我回家后才知道,您每次都打賞不少錢。”盲女道。 “您的聲音太美了,比錄制唱片的歌手都唱得好。”雪蘭說。 “您過獎了,那怎么能比,人家是大明星,我只是個街頭討飯的。”盲女笑道。 雪蘭說的是真心話,因為這個年代的歌星,唱起歌來總有種唱戲的感覺,調子有時候尖銳,有時候婉轉,給人拿腔拿調的感覺。 雪蘭問盲女:“不知道先生家在何處?” “不敢稱先生。”盲女道,“小女夫家姓周,家就在后面的弄堂。” 雪蘭遲疑了一會兒說:“若有機會時,請先生上門唱曲可行?” “求之不得。”盲女睜著灰白的眼睛,向雪蘭頷首道。 雪蘭正在寫《冰凍千年》,她把小說的前三章寄給《小說周刊》后,就收到了連載的邀約。 與她聯絡的編輯叫王萬膳,他回復雪蘭的第一封信就用十分驚喜的語氣說一直想聯絡您,原來您來了南方云云。 原來《妻妾成群》被改編成話劇后,就在許多劇院上演過,可惜一直聯絡不到作者本人。因為有些場合是盈利性質的,很多文化人比較注重cao守,盈利后就把一部分錢寄給了雜志社,結果雜志社早就聯系不到作者了。 王編輯說很欣賞雪蘭的文筆,希望能跟雪蘭見一面。 《冰凍千年》不是短篇小說,起碼要寫二十萬字左右,雜志社自然需要事先跟作者見面,并簽訂協議的。 《小說周刊》的雜志社就在滬市,要見面也很容易。 雪蘭選的會面地點就是她家對面的那家咖啡館。 大約上午十點鐘的時候,有位先生推門走了進來,并且一眼就看到雪蘭,因為她在桌上放了三個蘋果,這是他們約見的標志。 那位先生脫下帽子,向雪蘭欠了欠身說:“您好,初次見面,鄙人是王萬膳。” “您好,我是劉五姐。” “不想先生如此年輕。”王先生有些無措地說,“我來這里之前,還以為先生是男子……冒昧了,冒昧了。” 其實也不怪人家胡思亂想,雪蘭一個年輕小姑娘,偏偏寫了一個妓院妓女的題材,也難怪人家想歪。 顯然王先生就非常尷尬,似乎準備好了一肚子話,卻都說不出口的感覺。 《冰凍千年》可不是為了充噱頭,寫些情色之事博眼球,因為主角是條狗嘛,視角最多也就是聽到奇怪的聲音而已。而且整篇故事都處在一種晦暗晦澀恐怖的調子中,就算有情色,也不過是惡心,令人心生反感而已,所以雪蘭一點也不覺得不好意思。 她張口就對王編輯談論起了自己的故事,并把自己的立意和打算說的一清二楚。 王萬膳先生見對面的年輕姑娘侃侃而談的自在樣子,也就漸漸放松了神態,聽她說起了故事,并與之進行了討論。 “說實話,先生要寫這個題材是很需要勇氣的,而先生又是一位年輕女性,在下十分佩服。”王編輯說,“您這樣的進步女性或許可以成為我們雜志的簽約作者,我可以引薦您加入滬市這邊的作者協會,我們有志同道合的青年才俊,還有不少像您一樣寫進步文章的年輕女性……” 雪蘭卻直接打斷了這位先生的話:“您也知道我書寫的是非常敏感的話題,我希望貴社能對我的一切信息保密,如果做不到,我也只好另謀他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