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節
“安,我要生火。” “安,我不吃。” “……” 碩大的烤rou竟然沒人搭理,方立安只好“勉為其難”地獨占它。他猥瑣地搓了搓手,舔了舔干澀的唇,準備開動。 甘蔗鼠與豚鼠一樣,rou的蛋白質含量比家畜rou類高,但脂肪含量低,rou的嫩度和口味在高樓林立的現代化都市很受歡迎。 烤熟的甘蔗鼠非常好剝皮,無需任何工具,輕輕一撕一拉,表皮便被揭開,露出里面嬌嫩肥美的鼠rou。 唔~真香~ 方立安嗅了一口,唇齒生津,口舌酥麻。 感謝這場大火。 入鄉隨俗的方某人已經可以面不改色的用手抓rou吃了,對了,飯前還不洗手的那種。 一只甘蔗鼠,讓方立安吃了個飽,那邊陽他們幾個也“玩”的差不多了,看著各自的火熄滅,才依依不舍地回到淺灘,繼續他們的捕魚大業。 相比較狩獵,捕魚似乎更難,但陽他們有自己的智慧。 在水流潺湲的地段用木制版三叉戟叉魚,在水流湍急的地段用的蕩蕩草編網攔魚。 蕩蕩草和蘆葦很像,長在河里,莖中空,光滑纖細,只是葉子又粗又寬,不似蘆葦的披針形。方立安一度懷疑蕩蕩草是蘆葦的祖先。 方立安第一次跟阿爸他們來捕魚的時候,心里還挺虛的。食人魚、尼羅鱷、水蟒、水蚺、河馬、水蛭、平胸龜、電鰻……在他的腦海里交相出現,揮之不去。直到來到阿爸他們的捕魚專屬地,這才放心下水。 和阿爸他們不同,方立安捕魚就是用的狩獵那一套工具,他的矛不像阿爸他們的那樣長,他用慣了,就覺得非常趁手,打獵捕魚當拐杖,干什么都行。只是如此一來,矛頭常會壞,每天都要修繕磨燒,更換的頻率也比別人高。 對比叉魚,方立安更喜歡看阿爸他們守株待魚,等著魚兒自投羅網。 如今,這一套,他已經學會了,于是網魚這一塊,陽便交給了他,他們八個大人負責叉魚。 首先要折許多蕩蕩草,掐頭去尾,留下中間的長莖,一根一根插入細窄湍急的河段,固定出一道弧線,上端扎緊,加以鞏固,間隙不能太大,太大容易散不說,還留不住魚。然后再橫著穿插進去,跟編竹席似的,最后再在水下的部分堆一團茅草,保證這個簡單的草網不會被大魚鉆破。 草網做好,接下來的工作便是等了。 方立安到底不是小孩子,對新“玩具”耐心十足,他哪兒也不去,就守著這一小段。 魚很多,平均下來能劃到五分鐘一條,個頭不大,但也不小,一條大約四五斤重。小魚也有,數量更多,但都被他習慣性地放生了。 后來倒是來了兩條十好幾斤重的大魚,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種,沖進來的時候差點把他的草網撞壞。 幸好他眼疾手快地將魚抓起來放到背簍里,否則由著它在里面折騰,她的草網吃棗藥丸。 捕魚的時候,方立安順便洗了個澡,大小伙子真方便,獸皮裙一脫,往河里一坐,整條河都是我的澡堂。 當然,大姑娘也是一樣的。 在他們這個部落,大家的性別意識更多的停留在繁衍后代上。雖然衣不蔽體(關鍵部位)的時候也會感到害羞,但相比較吃飽穿暖就顯得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如果哪天一不小心弄壞了獸皮裙,從早裸到晚也是有的,坦胸露乳,遛鳥光腚,大有人在。 久而久之,方立安竟也習慣了,他沒有刻意去宣傳和教化。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在這個生產力低下的原始社會,人類文明的發展道阻且長。 第321章 花生 夏去秋來,落葉繽紛。 在方立安的記憶中,秋天,是一個收獲的季節。 水稻、花生、玉米、紅薯、小米、黃豆、高粱…… 住腦! 不能想。 方立安自認不是個貪吃鬼,但現在他真的無比想念曾經的農作物。rou吃多了,每個月都有那么幾天要長口腔潰瘍,比大姨媽光顧還要難熬。 舌尖故意抵上嘴里的創口,自虐般的撕痛如期而至,仿佛成了一種閑暇時的消遣。 他撿起地上的果子,在皮裙上一滾,咔嚓咔嚓吃了起來,心中默念:清心寡欲,我要降火…… 對于林子里、草原上的動物來說,秋天是個過度的季節。 林子里的松鼠開始儲存食物,換上更濃密更細的毛,大雁向南遷徙,蚊蟲蟄伏準備越冬。 部落里的族人同樣如此。為了保暖,活過這個冬天,大家非常努力地打獵,收集動物的皮毛。 至于食物,入冬前,部落里會有一個頻繁的狩獵期,屆時會在林子進行大范圍搜索。 方立安自從被允許參與狩獵,就一直在找他心心念念的農作物。不過,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目前,仍就是一無所獲。 他想,哪怕是以前總被嫌棄難吃的高粱米,他也是愿意的。(高粱米:曾經你對我愛答不理,如今我讓你高攀不起。) “安,你在干什么?當心不要掉隊。”陽在前頭呼喝提醒。 這兩天,方立安的心不在焉被阿爸盡收眼底。聞言,他收回目光,只是沒過多久,又忍不住四下張望。 秋收的季節,農作物比其它時候更好認。 陽很生氣,林中危機四伏,兒子卻頻頻出神,說了還不聽。如果不是地方不對,時機不對,他一定要揍他一頓,叫他醒醒。 方立安不知道阿爸正惦記著揍他,此時,他已經被左前方的大片狗尾草攝去心神。直立的稈,下垂的橢圓形穗,明明沒有光艷奪目的美麗,卻看的方立安心曠神怡。 狗尾草,學名粟,別名谷子、小米、狗尾粟。此時此刻,它在方立安心中只剩下兩個字——糧食!糧食!糧食! 他太高興了,嗷地一叫,把隊伍前面的人嚇了一跳,警惕地戒備四周。 見大家十分緊張的樣子,方立安自覺不好意思,找了個借口,說有只長毛兔從他腳背上竄了過去。 眾人聞言松了口氣,紛紛出言打趣,“安,你膽子真小。” “安,你應該把長毛兔踢暈。” “安,你可是我們的勇士,怎么能怕長毛兔!” “……” 方立安裝作抗議,“那是意外!我連狼都不怕,怎么會怕長毛兔!”繼而,他指著那片狗尾粟道,“阿爸,我們把狗尾草帶回去吃。” “狗尾草?”作為沒見過狗的人,陽感到不解。 方立安上前,舉著穗子,“阿爸,你看這個狗尾草,它的果實殼很硬,肯定能過冬。” 自從方立安教會大家生火,陽和族人們對他就有種莫名的信任,或許在他們眼里,方立安就是那個天選之人。 陽很看重這個兒子,不但不反對兒子的古怪想法,還主動征詢他的意見,“帶多少?” 方立安大手一揮,“全要。”滿滿的土財主承包魚塘的既視感。 只是下一秒又反悔道,“還是留一半吧。”怕萬一種不好…… —— 留守山洞的族人覺得很奇怪,今天狩獵隊回來的稍晚,卻沒有帶回一只獵物,反而一人抱了一堆草,可是他們明明有足夠的木柴可燒。 等看到方立安開始處理狗尾草,男女老少一個個有學有樣。 兩天過去,未去殼的小米在山洞里堆了有一米多高,方立安把它們裝進曬干的陶罐,密封保存。一半留作冬天食用,一半待到來年春天,嘗試播種。 在他取出十斤小米,用石頭碾壓去殼,煮了一鍋濃稠的小米稀飯,讓大家分食后,陽決定接下來的幾天暫停打獵,將整個林子排查一遍,把所有狗尾粟都帶回來。 方立安沒有意見,之前是他想岔了,怕種不好,以后沒得種,但只要不去殼,有陶罐裝著,密封好,想來也不會有事。 野生的狗尾粟并不多,族人們翻遍整個林子,最后連殼收了不到500斤。全部當成口糧也不夠過冬吃的,更何況還要留下一部分等到開春播種。 所以,等收完林子里的狗尾粟,陽又帶著大家打獵去了。 口糧不足,rou來補。 雖然找到了小米,但方立安并沒有就此停下搜索糧食的腳步。即便在狩獵過程中東張西望,陽也不再訓斥他。 狗尾粟可比rou好吃多了,可惜太少,不能天天吃,希望兒子能再多發現一點。 然而,接連幾天都是一無所獲。 眼看著天氣漸冷,方立安心中越發焦急,再過不久,天氣徹底涼了,地里就算有什么也保不住了。 他靜不下心,便跟阿爸說了,不打獵,歇兩天。 陽同意了,安排他跟著部落里的采集隊采集果實。 秋天,不光動物長得膘肥體壯,毛光油亮,林子里的果樹也是碩果累累。愁人的是,果實不好儲存,不吃的話,要不了多久就爛了,讓人又愛又恨。 方立安跟阿姐一道,阿媽留在山洞照顧阿弟、阿妹和其他小孩。 經過生火一事,方立安再也不是瑤眼中曾經那個行為怪異的小屁孩了,而是受到蒼天庇佑的天選之人。 阿弟做什么都是對的,這句話已經深入瑤心。 而看著什么都想模仿自己的瑤,方立安心好累,發自靈魂深處的擔心,阿姐會不會想不開,模仿他站著尿尿? 相比較狩獵,參與采集野果的好處應該就是可以邊吃邊玩,餓著肚子出來,扶著肚子回去。從某種形式上來說,也算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因著來年春天有狗尾粟要種,方立安不再費心收集果實種子,吃完就扔,瀟灑的很,完全不復從前那個見啥都撿的回收大王模樣。 “阿姐,等一下,剛剛有個紅園果掉了……”方立安從樹上跳下來,想把掉在地上的果子撿起來。 其實,秋天,林子里的果子多的是,與其去撿掉在地上可能摔爛的,不如去樹上重新摘個新鮮的。 瑤是這么想的,方立安也是這么想的。 但勤儉節約、浪費可恥的光榮美德早已植入靈魂深處,于是他彎腰拾起那棵后來被他稱為“幸運的果實”的紅園果。 直起腰的瞬間,隨意地一瞥,命中注定的相遇,一顆花生鉆出泥土出現在他的眼前。 方立安簡直不知道該說什么好。 什么叫“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他叫來阿姐,又叫來其他同行的族人,“這個,我們挖點帶回去,可以吃。” 見識了生火,吃到了濃稠噴香的小米粥,大家對方立安的話早已深信不疑。然而隨身攜帶的工具并不適合挖土,于是聽從天選之人的安排,當即返回山洞。 受益于方立安一顆堅定不移做農夫的心,山洞里確實存了十來把農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