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正在看著,凌思凡卻突然感到有一只手輕輕地遮住了他的一雙眼睛,然后扳住了他的肩讓他靠在后邊溫熱的胸膛上。接著,莊子非的聲音就傳進了他的耳朵:“思凡,不要看了。”與此同時,電腦也被人靜音了。 “……”凌思凡伸手去扳莊子非的手,“你別這樣,我沒事的。都那么久遠了。你以為我會怎么樣?請不要強行安慰我。”他最最討厭的,就是強行安慰,因為對方不可能體會到他的心情,裝作和他一樣難過只會讓他煩躁。人都是一個個的個體,沒誰真能替他分擔。 “不是,你心里發堵了,我感覺得出來。”莊子非不知道電影還有這個情節,他覺得挺后悔。 “……”凌思凡心里覺得很神奇,因為,莊子非真的可以看透他,同時,很謹慎地想要保護好他。 “思凡,”莊子非又小心翼翼地問,“看別的電影吧?我存了很多片。” “不用。”凌思凡搖搖頭,“ 真的沒什么的,我想知道后邊發生什么……如果你覺得氣氛不太好,就快進過去吧。”他長長的睫毛在莊子非手心劃了幾個來回,弄得莊子非手心癢癢的,心里也癢癢的。 “哦,好……”莊子非一邊還是沒有放下手,一邊盯著屏幕上的字幕挪動著進度條,半晌之后才輕輕將手垂在凌思凡的肩頭,“好了……” “嗯。” 莊子非看著還靠在他身上的凌思凡的耳朵,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覺得特別心疼,內心仿佛被一陣清脆的馬蹄聲踏亂了原本井然的寧靜,再次鬼使神差般地探身過去,輕輕吻了對方耳廓一下。 “……”凌思凡問,“不讓你上手,你就動嘴了?” “我……我不是故意的……” “你就是故意的。”凌思凡說,“文明一點行嗎?” “我沒有耍流氓……” “還不是耍流氓?再有下次,我真的翻臉了。” “我知道了……” “……” “我真的知道了……” 第18章 休假(五) 拉著凌思凡看完電影后,莊子非又帶他下載了個手機游戲。凌思凡答應了莊子非旅行時會全身心放松,因此盡管感到別扭,也沒有做收發郵件之外的事。他從來沒打過游戲,總覺得是浪費時間,這回卻是破天荒地嘗試了一下下,下載的時候他還想到了時鶴生——那個眼睛都半瞎了卻還在堅持打游戲的家伙。 凌思凡打了一個多小時,打到五級。 “咦,”莊子非湊到凌思凡身邊一看,驚訝地問:“你怎么才五級?” “……”凌思凡斜眼看了一下他身邊的人,問,“你呢?” “快二十級了呀。” “……”凌思凡有一點挫敗。不管做什么事,他都不想落于人后,現在卻是被莊子非超過了那么多。 “不過……”莊子非探過腦袋盯著凌思凡的手機屏幕,兩只眼睛都要對在一起,問,“你怎么還在用游戲開始時送你的那把武器?這是一級的啊,你已經五級了,你要去武器鋪子里面買或者鍛造新的武器。” “我知道,”凌思凡說,“那個需要用錢,而且還挺貴的。” “用金幣買就可以了呀,游戲里面能掙到金幣。” “……我就是指金幣。”凌思凡說,“買完武器金幣就用光了,現在這個也還能用,所以就將就著用吧,只是每場戰斗都很耗時。” “思凡,”莊子非眨著漂亮的眼睛,小心地問,“你……游戲里的虛擬貨幣,你也舍不得都花掉?” “……”凌思凡也覺得自己很傻,然而,他好像就是對“沒錢”這事有本能的恐懼。即使只是在打游戲,看著界面右上角處“金錢”一欄里的數字不斷攀升,他也會感到很痛快、很舒服。凌思凡覺得自己怪變態的。 “哎,”莊子非嘆了一口氣,動手開始cao作游戲,“ 給你轉了一些金幣,我二十級,這點金幣不算什么。” “……” “思凡,”莊子非突然盯著凌思凡,語氣非常認真地說,“不管二次元還是三次元,你要記住你還有我呢呀。” “……” “你們不是有分擔危險的說法?”莊子非說,“我就像個保險公司,你對我稍好一點點,以后有困難時就可以依靠我。” “你?”凌思凡笑了下,“你那點收入,好干什么用?” “足……足夠我們兩人好好地生活了。”聽見那樣的話,莊子非卻并不著惱——凌思凡本來就比他有錢得多。他當攝影師雖然收入也不菲,可是花得也多,一個好的鏡頭就要幾十萬塊,沒存下來多少。 凌思凡沒有說什么么,挺無奈地搖了搖頭。莊子非的那點收入,無法讓他感到安全。 那邊,側身坐在床沿上的莊子非卻突然探過了頭,兩手按在床上,用腦袋用力蹭了蹭凌思凡的肩膀,好像一條大狗一樣:“我、我還可以給你很多很多的愛。” “……” “很多很多。” 凌思凡沉默了一下,然后故作輕松地道,“那些東西誰說得準。”說完,他就退出游戲,用手機定了個鬧鐘,放在床頭,轉過頭靜靜地看著莊子非說:“我們也該睡了,明天還要早起。” “哦……”最后,莊子非又不死心地加了一句,“思凡,我有的東西不太多,但全部都可以和你分享。” 凌思凡回了句:“我可以靠自己。”他也只相信他自己。 …… 一覺睡得不算非常踏實,但第二天一早,凌思凡還是準時起床了——他沒有賴床的習慣,懶是賺不到錢的。 莊子非背了一個大背包,里邊放著各種吃的喝的,便帶著凌思凡去公園了。出發之前,莊子非糾結了很久。他想象著凌思凡在船頭吃零食的情景,覺得吃小糖果很萌,吃水果干也很萌,說不準哪種食物就會讓凌思凡產生開心的感覺,什么都舍不得丟棄,最后一股腦地全塞進包里了。 他們在班芙鎮上休息了一下,之后驅車進入班芙國家公園,沿著風景秀麗的1a號公路直接到達最有名的路易斯湖。 路易斯湖雖然有名,然而人卻不多。果然,就像莊子非所說的那樣,路易斯湖的湖水是非常特殊的藍綠色,那藍和綠都猛烈而唐突,兌了墨水一般樣好像摻著些假,宛若落基山脈中一塊漂亮的人造寶石,奪目得讓人感到有一些輕浮。湖的表面被鍍上了層金,粼粼的波光一層一層向遠處推開,與天空交接的線條被隱藏在亮光中,看不分明。而遠處,是落基山脈皚皚的雪山和廣袤冰原,山體像被蚊帳籠罩起來一般,又像裹著糖霜的糕點,山水湖景渾然一體,滿溢著因為距離而產生的美麗。 “去劃船吧。”莊子非說。 “……隨你。” 路易斯湖湖水極為清澈,而因為水中的礦物質折射的藍,在湖中劃船就仿佛在天空中滑行一樣。印第安人的獨木舟劃破水面,漣漪向船的兩側一波一波地推開,船槳拍打水面發出清脆的聲響,仿佛正在撥弄人心底的水泡。獨木舟的搖晃,讓凌思凡覺得親切,人生就是這樣動蕩不安,搖搖晃晃沒有支撐,永遠都不知道可以抓住什么。 “哎,”莊子非停下劃槳的動作,低頭從包里翻出了零食,“思凡,吃么?坐在船頭一邊欣賞美景,一邊吃好吃的,是我能想到的最愜意的事了。” “算了,不吃。”凌思凡說。 “……”莊子非似乎受到了很大打擊,嘴巴張成“o”型。 見莊子非那樣,凌思凡只好道:“那就給我點吧。” “好……”感覺到凌思凡不想吃,莊子非在包里翻了很久,最后才終于選定水果干,期期艾艾地遞給凌思凡。 可凌思凡卻沒有顯得很幸福。 莊子非想:果然,今天的凌思凡,也沒愛上零食。 那……美景呢? 終于,在湖面上又轉了兩圈后,莊子非有點緊張地問道,“思凡,你覺得……怎么樣?” “嗯?” “你覺得高興嗎?” “嗯,還不錯啊。”其實,對于景色之類,他真沒有莊子非那樣地敏感。以前他就發現,莊子非可以注意到很多細節,比如柳葉上的晨露,花瓣上的月光,而凌思凡卻只覺得是一個個物體。凌思凡是覺得,審美大概是要長期地培養的,他小時候天天只想著活下去,哪里會有心思觀察一草一木。 “還不錯?”莊子非顯然非常地委屈,“我感覺得出來,你又是在說謊。” “……”一直以來,凌思凡都以為他撒謊的能力是一等一地強,似乎就只有莊子非每次都可以戳穿他。想了一想,凌思凡實話實說道:“我的確是想回公司,繼續處理工作的事。” “回公司么?”莊子非很失望地道:“我卻希望此刻可以永恒。” 凌思凡笑了笑:“因為我們是不一樣的人,只有工作能讓我很高興。” 莊子非搖搖頭,卻沒有說什么。凌思凡能感覺得到,莊子非的意思是不贊同他剛剛說的話,但是,凌思凡真的想不出來有什么更高興的。 “所以,”頓了一頓,凌思凡又見縫插針地道,“你的那個‘世界上最美麗的地方’,還是帶著別人去吧。” “不,”莊子非很固執地道,“我仍相信,以后你會有不同的想法。” 凌思凡有點好笑地說道:“為什么會有不同的想法?” “唔,”莊子非說:“因……因為我喜歡你,所以改變想法。” 演技精湛如凌思凡,此刻也繃不住笑了。他被逗得收斂不住表情,半晌之后才鄭重道歉了。 “思凡……”莊子非又說道,“我是說真的啊。雖然現在你不愛我,可是,你知道么,每一朵艷麗的玫瑰,都是從黯淡的花種開始的。”看著那不起眼的種子,誰也不會想到,以后會長出那樣的花。 “算了吧……子非,”凌思凡再次道,“不是那個問題,每個人追求的東西不同。我……想要的就是更多的財富。” “我,”莊子非說,“我喜歡的是漂亮的東西……最愛引誘對方展現出它們最美的一面,只有我能看到的美的一面。” “所以,你的終極目標就是最好的照片吧?可以一直流傳下去的那種好的照片。”普利策獎?凌思凡想,不對,普利策獎好像是給記者的獎……那么動物攝影類的最高獎是什么?凌思凡還真不清楚。 “終極目標?”莊子非卻搖了搖頭,“并不是的。” “哦?”凌思凡覺得有一點意外,“那是什么?” 莊子非低著頭,想了一想,而后突然一眨不眨地盯住了凌思凡的一雙眼睛,目光竟銳利得好像鷹一樣,他說:“是你。” 一瞬間,凌思凡的呼吸竟然一窒,心臟也露跳了幾拍。 怎么回事—— “思凡,”莊子非再次補充道,“真的,你知道我喜歡小動物。可是,對那些小動物,我只是想拍下最好看的瞬間,走的時候從來沒有任何留戀。不對,這樣說也不太準確,即使當時有一點舍不得,也很快就會不再想念了。只有你,我想一輩子都能留在你身邊,永永遠遠地看著你,不錯過你任何一個動作、任何一個表情、任何一句話語,不管是好看的,還是不好看的,怎么樣都不夠。” 說這話時,莊子非的表情就仿佛是在輕風中靜立的一幅色彩鮮艷飽滿的圖畫,不動聲色當中有濃烈的感情噴薄而出。 凌思凡愕然了。過了好半晌,他才有些猶豫地問:“子非,你到底……喜歡我什么啊?” “我……”莊子非說,“我也仔細想過這個問題,最后覺得,大概,在高一時,我就已經有些被吸引了。” “哈?”高一……?高一的他,不管如何小心翼翼,還是每隔兩個月就會被一個親戚送到另一個親戚的家里。兩年半間,所有親戚的家他全都轉過了,也知道自己非常地不受歡迎。高一是最最困難的時候,因為那時親戚家的孩子也都在念高中或者初三,誰都希望自己子女能夠專心學習、準備考試。那一陣子,在某一家只要住了超過兩個星期,凌思凡就開始擔心會再次被趕出“家門”,也害怕會流離失所,總是不受控制地在頭腦中演繹家族討論、眾人推諉時的情景。每次半夜醒來,凌思凡都會覺得挺高興,因為那意味著白天還沒到來,至少幾個小時內不會有壞消息,久而久之,他就愛上了每晚都會醒來幾次的睡眠。 到了高二,他才終于“自學成才”,猛烈地拍親戚馬屁,在姑姑家住了整整一年,又在舅舅家待了八個月。高考結束之后,他便在一個英語培訓機構找到了份助教的工作,從此開始獨立生活,再也沒伸手要過錢。 高一是他最慘淡的時候,狼狽得像野狗,他實在不清楚,那樣的他有什么可喜歡。 “對,就是高一……可我當時并沒能意識到那就是喜歡……你也不理我,無論我怎么威脅你、想幫助你你都從來不理我……”莊子非小聲說,“那時,我沒見過那樣的人……表面看起來無比地陰郁,但是……卻那么努力地活著。” 攝影師們都對捕食場景情有獨鐘,因為雖然有些殘忍,但不論是捕食的還是被捕的,拼盡全力活下去的畫面總是非常有沖擊力。 凌思凡垂下了眸子。 是啊,那一年……他那么努力地活著。無論過了多久,只要想起那段時間,凌思凡都無法做到心如止水、云淡風輕。 “直到現在你也是這樣的,你從來沒有自暴自棄過,總是很認真地生活,總之和別人不一樣。”停了幾秒,莊子非又說道,“而且……你真的是一個好人。” “哈?”這倒是一個全新的評價。 “你為什么不怨那些人呢?你總是會告訴自己,世界就是那樣子的,你自己持續努力就好了……我常常想,對于你的那些親戚還有朋友,你為什么永遠都不恨他們呢?為什么不覺得他們對不起你?換了別人,也許早就被負面情緒吞噬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