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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在老張看來,就是最適合這檔節目的聽眾。如果真來一個滿心激憤聲嘶力竭的,相信很多聽眾會為了保證睡眠而果斷關掉電臺,翻身下床去上個廁所,然后就睡覺了。 她聲音淺淺地傾訴著,我認真地聽著。故事大概是她是一個家教很嚴的女生,考上了某大學的一本專業,卻認識了同校三本專業的一個男生。男生是學藝術的,周身散發著藝術的氣息,那種不羈與狂放的氣場,對于從小在傳統保守的家庭下長大的她來說,產生了致命的吸引力。 保守的女孩鼓起平生最大的勇氣向男生表白,男生卻仍然沒明確答應,而是說他是一只“冇腳雀仔”,不會在任何枝頭筑巢做窩。——這么老土的混賬說辭,在女生看來都是“散發著流浪靈魂與漂泊憂傷的字句”。所以女生心甘情愿地每天去男生在校外租的小房子里給他打掃衛生,洗衣做飯。 女生是現代版的田螺姑娘,因為男生偶爾會帶其他的男生女生去他那里,在此之前,他會提前短信她,她就會收拾妥當默默離開。直到某一天,男生終于愿意和她發生關系(這句話怎么說怎么悲哀),在那之前,男生直視他的目光,說,“你是我的第七個女人,你還愿意嗎?”女孩說,在那一刻,她簡直為他的誠實感動落淚。 后來的故事可想而知,她成了她的秘密情人,連備胎都算不上的存在。他從沒給過她任何承諾,所以她連罵他負心漢的資格都沒有。女孩和他糾纏不清的這幾年,她也很痛苦,可是當他來到她面前找她,所有的痛苦又瞬間煙消云散。直到畢業,來到這座城市工作,他再也沒找過她,她卻還忘不了他。 斷斷續續地聊著,故事來到了結尾,她抽泣著問我應該怎么辦。我問她,“你先回答我一個問題,你愿意把剛才這個故事講給你的父母聽么?” “絕不可能。” “朋友們呢?” “他們也都不知道。” “為什么呢?” “說不出口。” “那么你還愿意把自己的人生繼續活成說不出口的人生么?” “……” “他就像是一根刺,插在你心里,你可能無力拔出,于是漸漸覺得沒什么大不了,可是久而久之,心習慣了痛,習慣了有東西鯁在那里,這種習慣就叫麻木。這也許會影響你以后對真正幸福的感知。”我對她說,說完后腦子里恍然有什么閃過,來不及捕捉。 她又問,“那我應該怎么辦呢?” “多出去走走,和舊朋友打打電話,和新同事吃吃飯唱唱歌,認識些朋友的朋友,你會看到別人是怎樣熱愛著自己,熱愛著對方,看到別人是怎么戀愛的,你會知道什么是正常的戀愛。” 這其實是一段相當狗血的故事,可是“好女孩”和“渣男”的故事似乎永遠不會停止。雖然人總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但不同氣場之間的人也會有某種微妙的吸引力,正如這個好女孩被渣男的氣質所吸引一般。 不必去深究這其中的人性學的深刻原因,當然,我也沒這本事。我只能照例用一首歌送給這個女生,希望她無論能不能拔出心里的這根“渣男”刺,起碼也能通過今晚的訴說,心情好過一些。 選了一首送給她,帶著強烈滄桑感的男人一字一句地清晰地告訴我們: 愛戀不過是一場高燒 思念是緊跟著的好不了的咳 可也希望她能聽得懂這男人語重心長的告誡: 舊愛的誓言 像極了一個巴掌 每當你記起一句 就挨一個耳光 更何況她這場連一句誓言都沒有的愛戀,就更加沒必要,繼續苦苦為它挨耳光。 我聽著這首歌,忽然很希望閨蜜甲此刻也能聽到…… ☆、第四章 別人問起 第四章 別人問起——在情在理,分手翻賬太沒意思。 星期天晚上的那檔幾乎是關于“前男友”的專題節目結束后,如約在電臺門口看到了等待我的李先生。他每次都會等在那里,而今天我卻說是如約,是有原因的。 昨天吃過午飯,送走了閨蜜甲,我回到家里窩在沙發上看書,一部有些年頭的愛情。厚厚的一本書,寫的全都是一個女人的愛情故事。一個女人的情感經歷可以寫成一本這么厚的書,我不知是幸或是不幸——一個有故事的女人,我不知道究竟是好還是不好。 打開書簽所在那一頁,密密麻麻的漢字呼啦一下鋪開碼在我眼前,盯著看了很久,卻一直不曾翻頁。腦海里面還停留這兩小時之前,和閨蜜甲的對話。 “你給你男朋友打個電話,叫他中午一起過來吃飯,我請你倆吃飯。” “算了,咱倆女人吃飯,叫他過來干嘛?” “你當年和毛褲談戀愛的時候可不是這態度啊,那時候你走到哪兒都非得要帶著他,和狗皮膏藥一樣。” “別提他。煩。再說了,現在都這么大的人了,誰離了誰活不了,在彼此都自由的基礎上,只要在對方需要的時候陪在身邊就行了么。” “可是你們連面都不見,也不怎么聯系,你怎么知道他什么時候需要你?” 閨蜜甲的這個問題倒是很有技術含量,起碼在此之前我倒真的沒有認真想過。 我的戀愛觀在大四那年有了一個根本性的轉變,可以說在戀愛問題上,從那一年之后,我前后判若兩人。這要歸功于閨蜜甲口中的毛褲,我連他姓什么都懶得一提,是因為這個人讓我失望透頂。 有人說,“每一個前度都是夏天的毛褲”,所以我后來管他叫毛褲君。和毛褲君之間的種種糾葛我本來早就懶得回憶,畢竟我現在思考的問題主角是李先生而不是他。或者這么說,他以后也不應該是我思考的主角。 可是,造成閨蜜甲能在今天有此一問的根源,也正是這個毛褲君。毛褲君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但我一直都堅持他不是我的初戀,我寧愿把高中時候暗戀的籃球隊的學長擺在他前面,我也不想把“初戀”這個矯情卻美好的帽子扣在他頭上。 本科四年,我們在一起有兩年半的時間,前一年半我是真的付出了200%的真心和精力,想要好好呵護這份感情。至于后面整整一年,我都用來思考要不要分手。 我對待感情有點旁人也許無法理解的偏執,我不想像一些女人一樣,今天要死要活地和你說分手,明天又哭天搶地地求復合,我覺得這種行為無異于將男人連同她自己的自尊心一起扔在地上踐踏。那是對對方,對自己,還有這份感情的三重不尊重。 有人說過,有兩句話在說出口之前一定要慎重,一句是“辭職”,一句是“分手”。我對此非常認同,所以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來思考這份感情的未來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