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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胖子光哥的幸福時光作者:7seven書連2014-08-30完結內容簡介:當文靜碰上鬧騰,當優雅遇上粗豪,當小資愛上農漢......同志與直男,海豚之戀。沒有言語,不需言語。不同階層,相同愛意。品味藍山咖啡,不如這溫暖熊抱。溪溪:我沒哭,水里怎會有眼淚?你看,水草在跳舞,小魚在歡唱,而我站在水底,只是在等你......請帶上我,一起遨游大海。迎向朝陽,春暖花開。光哥:我不知道喜歡你什么,可是我就喜歡你喜歡我!關鍵字:司馬溪(溪溪)蔡光耀(胖子光光哥)☆、前言我點燃兩指之間的一根神經,黑暗中依然能看見白色繚繞。蜿蜒盤旋彌漫,我的腦海也籠罩其中,茫然卻被閃爍的紅點指引。清晰的是他的那張羞澀紅潤的臉。......我還記得,他憤怒的說,那是我哥!我還記得,他淡淡的說,他要的不是感激。我還記得,他冷峻的說,他就要跟這個男人睡在一起。......他好像還在我身邊,彈著吉他,深情的望著我。他好像還用他的手,輕撫臉頰,將我的淚水抹去。他好像還在西餐廳,演奏鋼琴,嘴角流出一縷鮮紅。.......肚子很痛,痛了很多天。心里面卻沒感覺,只是一片空蕩。一個月前喝酒喝多了,一個人半夜跑到墓地里,抱著墓碑繼續喝,只喝得整個人都麻木了。所以就掏出一個早就準備好的白色塑料瓶,喝下去一點就開始肚子痛。痛有時候未必是壞事情,起碼可以讓自己知道,你還活著。這種感覺真好。讓我可以失去對回憶的興趣,讓我痛卻不再麻木,也不再空蕩。所以連續一個星期,我都去墓地喝酒,接著再喝塑料瓶里的液體,每次喝一點,每次痛一點,每次活一點。直到今天夜里回家的路上,我碰到一個胡子灰白的老道。老道一見我,臉上就露出十分驚訝的表情。他一把拽住我,說:為什么你臉上籠罩著一層黑氣?扯淡!別煩老子! 我一把甩開他的手,繼續朝前走。老道卻追上來,再次拉住我,扣住我的左手腕。你有性命之災,不對,你怎么沒有脈搏......他端著一只手,掐指計算。我再次把他甩開,往前走,不耐煩的嘟囔:煩不煩啊,老子沒錢讓你騙!老道在我背后厲聲喝道:我只問你這行尸走rou一句話,你的心肝跑哪兒去了?!聽得此言,我的腦海里一聲驚雷。只覺得胸中什么都沒有,空蕩讓空氣都不存在。我頓住身形,回過頭去,慢慢的對老道說道:花非花,霧非霧,關你什么事!這一個月來,不管刮風還是下雨,月明還是星黯,我堅持去墓地,所以我可以閉著眼睛就能回家。我閉著眼睛點燃香煙,我閉著眼睛見煙霧繚繞,我閉著眼睛看煙頭閃爍。肚子痛的我全身痙攣,回憶卻無法再逃避,往事一幕幕撕開我腦海的熒幕......☆、第一章尷尬的相遇十月天,微有涼意。司馬溪半路一上車就有些生氣。破舊的大巴車里,人滿為患,就連中間過道兒,都人挨人坐著小馬扎兒。司馬溪生氣的問售票員:“你說有‘大座兒’,我才肯上來的??墒?,連個馬扎兒的位置都沒有了,有你這么蒙人的嗎?”一身深綠制服打扮的售票員眨眨眼,陪著笑容,說:“小哥,您就放心吧,我這人從來不瞎掰。走您,跟我來!”車子已經開動,司馬溪無奈,只好一直以金雞獨立的姿勢,邁過一個個頭頂,背著自己的大背包,一直跟著售票員走到車尾。車尾堆滿了大多是化肥袋子裝著的貨物,高高疊起,平行到車窗高度。挨著窗戶的包裹上,有一個三十多歲的大胖子四腳爬叉的仰面酣睡。天氣本來就不很熱,一旁還敞著窗縫兒。涼風呼呼吹進來,那胖子也不嫌冷。售票員捅捅那胖子:“喂,胖子光,醒醒,給騰點地兒!”那胖子揉揉眼睛,睡眼朦朧的看看了面前,這才反應過來,嘟囔著,往窗子方向擠了擠,又合上眼,接著睡。“噎死!”售票員居然拽了句中式英文,扭頭媚笑說道:“小哥,您就在這兒擠擠吧。我說我從來不騙人吧。您看,不光是‘大座兒’,整個兒就一張床。您去的地兒還早著呢,你就安心睡吧,到了我叫醒您!”司馬溪怔怔的看著這張所謂的“大床”,下面鋪的也不知道是什么貨物,估計是批發市場劣質衣服,被那胖子整個壓得陷進個大坑。那胖子實在是太胖了,寬大的身板,雖然是盡力騰開,空地兒還是很窄,而且還是個斜坡。“這這能躺的下嗎?”司馬溪猶豫著。“嗨,小哥您就放心大膽的躺。您是嫌棄地兒窄吧?”售票員看出司馬溪的猶豫,笑著說,“沒事,地兒窄您就可勁擠胖子。沒關系,您就是躺到他身上都成。這死胖子我認識,經常坐咱車,就一粗俗老爺們,不會跟您這俊俏小生計較的?!?/br>說著,一手搭在司馬溪的肩膀上,往前聳,還有點曖昧的說:“那家伙油多rou肥,就一人rou沙發,您就舒服著吧?!?/br>司馬溪心里嘆了口氣,百般不情愿的躺在那胖子身邊,盡量不去貼那胖胖的身子。只是試了幾次,陷進去的坑壁讓司馬溪總是不能分開。司馬溪只好稍微側側身體,面對著胖子的肩膀,卻不愿看那胖子,只是把目光投向窗外,靜靜的想著自己的心事。外面的樹影飛快的后退,往日的憂傷卻一幕幕前來。那個讓自己暗戀了四年之久,跟自己一樣英俊的青年男子,現在在上海還好嗎?在那繁華熱鬧的城市,他和她的女朋友一定很開心吧?而自己卻放棄大都市的品味生活,獨自一人偷偷跑到這個冷清的小鎮。這個小鎮是這樣的低俗、臟亂,就像身邊這個死胖子,一身灰土,穿著劣質的衣服,渾身毛發濃重,張著大嘴酣睡,還順下一絲哈喇子,真是粗俗不堪。跟自己暗戀的男人沒發比較。嗨,自己還想這些干嘛呢?怨誰去?都怪自己堂堂男人卻喜歡男人,苦苦暗戀四年沒有去表白,卻在分別之時,實在忍不住親了人家一口,被他發現現在,連兄弟朋友都做著費勁了。也許來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小鎮,也是件好事情吧。時間一長就會忘記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