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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好了她的妝,也終在一堆衣服里挑挑揀揀出要穿的,兩個人出門去超市。 超市很大,烘焙也有單獨分區,在進口食品旁邊,各種稀奇古怪的小東西和好看的模具,向歌逛的興致勃勃,直到周行衍提醒:“向歌,你的手機呢?” 向歌“啊?”了一聲,反應了一會兒才回神,又“啊——”了一聲。 這次聲音拉得長長的。 努力回憶了一下,好像是剛剛鎖包包的時候,隨手放在臺子上忘記拿了。 她拍了拍腦袋,轉身要往外走:“我去找找。” 周行衍一把拉住:“你在這等著,我去。” 超市本就人多,時間也過去了有一段兒,向歌也不確定手機是不是已經被人拿走了,她在原地等了一會兒,又逛了兩排架子,還是也出去找周行衍。 她從無購物通道出去,繞了一圈到超市入口的地方,幾乎是剛拐角,就看見站在旁邊的周行衍。 還有他旁邊的林染。 女人穿著白色,頭發不長,發梢掃在蝴蝶骨,整個人看起來有種溫婉知性的美感。 周行衍背對著她,看不見表情。 向歌原地站了幾秒,冷笑了聲,人剛靠過去,溫婉知性的美人林染突然抬起手臂,一副要去抱周行衍的樣子。 向歌驚了,三步并做兩步直接小跑過去,高跟鞋在大理石地面上響的清脆,她身子一閃,極為靈巧的直接插在周行衍和林染兩人之間,林染來不及反應,結結實實把向歌抱了個滿懷。 時間仿佛靜止了三秒。 向歌眨眨眼,率先出聲:“林醫生,你這么喜歡我嗎?” 被擠開的周行衍微愣了下,而后啞然,笑出聲來。 林染錯愕,極近的距離下盯了她一會兒,而后趕緊放開手。 向歌被放開,轉過身來,先是狠狠瞪了周行衍一眼,看著后者一臉無辜的樣子,還帶著笑,她又轉過頭來,看向林染。 她本就比對方高不少,此時眉梢輕挑,眼睫懶洋洋垂著,黑眸狹長晶亮,眼線細細勾勒。涂著櫻桃紅唇釉的唇瓣開合,聲音軟懶:“林醫生不忙的話,我們聊聊?” 向歌心里美滋滋,覺得自己表現好爆了,并且無比慶幸出門前花了三刻鐘化妝挑衣服。 超市在商圈,旁邊有不少咖啡店,向歌隨便挑了一家裝修看起來最舒服的,直接把周行衍攆走去買烘焙材料,摩拳擦掌準備大戰狗皮膏藥情敵。 咖啡廳簡約北歐風格設計,每桌前都有綠植隔斷,向歌找了二樓一個靠近樓梯拐角的位置,周圍沒什么人,隱蔽性很足。 兩人點了東西,向歌單手托腮,也沒什么假惺惺的開場白,直接脫口:“林醫生,大家開門見山,你別纏著我男朋友了吧。” 林染完全沒想到她會這么直截了當,人一愣,臉色不太好看:“什么叫纏著你男朋友?”她挑眉,“談個戀愛他連和別的女人說話都不行了嗎?” “行是行啊,”向歌指尖慢條斯理地敲了敲臉頰:“但是如果那個人是林醫生,那就是不行,除了在醫院的時候工作上的正常接觸,不然他看你一眼,我回去就讓他用鹽水洗一次眼睛殺菌。” 林染不可思議的看著她,笑出聲來:“我倒是從來沒見過一個女朋友是這樣的,你不覺得自己這樣很無理取鬧嗎?向小姐,別說你只是周行衍的女朋友了,就算你現在是她老婆,你也沒有限制他和其他女性正常交友的權利。” 向歌懶洋洋地側了側頭:“哦,那我就限制了,無論是男朋友還是我老公,他就是喜歡被我限制,林醫生一個外人未免管的有點多吧?你實在覺得看不下去你跟周行衍說啊,你讓他和我分手唄,在我這里裝什么知書達理啊?” “而且,別人我都還不管了,我就是要限制你,”向歌微揚著下巴,手里的咖啡往前推了推,勾唇睨著她,“林醫生,現在只有我們兩個人,你也不用裝了吧,大家干脆怎么痛快怎么聊,你喜歡周行衍,我也喜歡他,之前那次我以為我在醫院已經表達的很清楚很明白了,不過那個時候我不知道,我不太清楚他的想法,現在我了解了,他喜歡我,我喜歡他,你聽不懂嗎?” 林染脊背挺直:“你覺得你們倆,他對你和你對他的喜歡能維持多久呢,你們倆從性格上就完全走兩個極端不是嗎?兩個毫無共同點,沒有相同的興趣愛好,甚至生活習慣,為人處世的方式都大相徑庭的人,你覺得你們倆又能一起走多久呢?難道只是一句簡單的,你了解了現在的他是喜歡你的,就能夠支撐著兩個人的人生長久捆綁下去嗎?” 她這番話說的篤定又游刃有余,流暢毫不停頓,聽起來像是打好了草稿似的。 并且也的確句句都是事實。 向歌和周行衍,兩個一眼看上去好像極不相配,怎么都沒辦法搭在一起的人。 向歌都聽樂了,甚至開始覺得她說的很有道理。 林染見她沒說話,表情愈發有種占了上風的自信。 向歌單手壓著桌沿,懶洋洋笑:“對啊,我就是憑借著一個喜歡。” 林染一愣。 “我們性格是不一樣,各個方面都不一樣,是兩個完全截然不同的人,我甚至覺得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們兩個才能相互吸引,產生化學反應。林醫生確實是高瞻遠矚,但是我不一樣,我只看眼前。你覺得喜歡是很脆弱不堪一擊的事情嗎?”她緩慢問她,“你喜歡周行衍什么呢?” “你覺得他優秀,家世良好,相貌英俊儀表堂堂,沒有不良嗜好,簡直渾身都是優點嗎?”向歌笑著舔了舔唇,指尖緩慢地摩擦著咖啡杯杯壁,“我不這么想,我第一次見到周行衍的時候,覺得他薄情傲慢,狂妄自大,覺得全世界老子最牛逼,卻還是要擺出一副死正經的樣子,簡直渾身上下的每一根汗毛都讓人叫囂著想撕了他的皮。你的喜歡是名詞,你只是覺得他在你面前所表現出來的樣子足夠優秀,好像沒有不喜歡的理由。” 向歌一反之前懶洋洋的樣子,黑眸通亮看著她:“而我,我恒久持遠,他所有的樣子我都見過了,他的每一面我都了解,好的他和壞的他都是我最喜歡的樣子,見到他的時候我靈魂都在沸騰。這種甚至可以忽略一切的喜歡你有過嗎?就算他老了,變成一個滿頭白發的小老頭,他老年癡呆,他帕金森,我還是覺得他是這個世界上最帥的人。” 林染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向歌肩膀一塌,重新軟趴趴地靠回到椅子里,好像剛剛那個目光灼灼逼人的人不是她一樣:“當然了,我不是來跟你比誰更喜歡我男朋友這種無聊事情的,很簡單的道理,一個男人是不是喜歡你,有沒有喜歡過你,我覺得沒有人會比自己更清楚了不是嗎?林醫生學歷家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