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分崩 p#9329;.#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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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篤篤”兩聲促響,董姝桐驀然抬眸,對上面前沉清硯探究的眼神。對方見她終于回神,便鼓著半邊腮幫子,邊收手邊問:“我在這兒講了半晌,你究竟有沒有在聽?” 她懊惱地揉揉額角,臉頰上還存有可疑的云霞:“抱歉,走神了。” “半個小時,從點外賣到吃上外賣,你總共走神了叁次,想誰呢?”董姝桐未搭腔,她便也繼續猜著,“龔晟彬?李鈺?還是我經紀人剛問你口紅色號的那事兒?” 深吸一口氣,董姝桐面露難色,嘴唇幾次張闔,卻始終沒說出個所以然來。沉清硯瞧著頗為捉急,身體朝前傾:“你跟我還搞支支吾吾這套?” “不是。”她眉頭緊鎖,“我只是不知道從何說起。” “那就先告訴我結論。”沉清硯重新靠回椅背,好不容易背著經紀人點的外賣也不吃了,隨手丟在一旁,眼下淚痣微動,“你想誰呢?” “一個和我很有緣的人。自從回國那天在機場相遇,我們總會莫名其妙地在各種場合碰見彼此,算是有幾分交情。” 到底是相識多年的好友,在幾乎沒得到什么關鍵信息的情況下,依然能夠一針見血:“他對你有意思?帥嗎?什么來歷?” “比你之前那部劇的男主帥。他是哈佛研究生,據說本科也是在那讀的。”她有意跳過了最后的問題。 對她的審美,沉清硯還是深信不疑的,于是兩手一拍:“我同意這門親事。”χyūzhaìwū3.cō?(xyuzhaiwu3.) 聞言,董姝桐無奈地看著她:“沉清硯,我已經有對象了。” “舊的不去新的不來,再說,龔晟彬品行不端,你又何必固執己見。”她擦擦嘴,將筷子投進腳邊的垃圾桶中,意有所指道,“我知道你念舊情,不撞南墻不回頭。可如果一直捧著垃圾,等真正屬于你的禮物到來時,你又拿什么去接住?” 沉清硯從來都很現實。在她的人生準則中,永遠沒有絕對的是非黑白,更沒有一清二白的糾葛。對錯其實沒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人,是人在當下環境作出的選擇。 臨了,她留下一句意味深長的話:“你可瞧好了,再粗的鐵鏈,也拴不住想跑的狗。” 和董姝桐約定的時間是下午叁點,然而越臨近見面,梁以誠就越心不在焉。 上午他先去公司轉了轉,畢竟過幾天就要正式接手,提前了解情況是必要的。可眼下就連負責接見他的下屬都察覺到了異樣,因為梁以誠左耳進右耳出,壓根沒在聽。等時間一到,他便再按捺不住,下班離開公司大樓。 下屬回到辦公室,咕嚕咕嚕干掉了半瓶水,又馬不停蹄地前去吐槽:“我跟你講這個老板他長得帥但人真不怎么樣,老娘陪了他一上午,嘴都禿嚕皮了,結果他根本沒聽進去,白講!氣死我了!” 梁以誠先于約定時間出現在董姝桐公司樓下,兩人碰面后,十分默契地絕口未提某夜耳鬢廝磨,鬼迷心竅的碰撞。 有關那個夜晚的記憶,始終飽含危險又曖昧的荷爾蒙氛圍,例如凌亂的衣襟,咬破的唇角,繾綣交纏的舌尖,黏膩的情欲,以及那句意猶未盡的“原來你的口紅是這個味道”。 有些東西,亦自無人知曉的黑夜開始分崩離析。 經過一番耐心的介紹與參考,董姝桐最終選定一輛奧迪A3。她對車子沒什么追求,外觀過得去,性能良好,作為代步車就足矣。 去往預定的餐廳路上,梁以誠順手接了個電話,隨后歉意地詢問她是否介意晚餐多加一個人。董姝桐倒是無所謂,她潛意識里也默認梁以誠不會做無用功或令雙方感到尷尬的事情。 果不其然,才點好菜,餐廳門口便出現了一個顯眼的姜黃色的腦袋,臉上笑意明晃晃,甚至有幾分傻氣,快步朝他們走來,嘴里碎碎念:“好啊梁以誠,我纏了你半個月,讓你陪我一起來這家店都被狠心拒絕,結果美女jiejie一約你就屁顛屁顛答應,我傷心了。” 梁以誠徐徐瞥他一眼:“這頓我請,別得了便宜還賣乖。” “不是說我請?”尚未來得及搭腔,董姝桐便接話,“抱歉程矯,這家店是我選的。” “真的?我想來很久了,一直排不到,梁以誠又不肯陪我,誰想到今天趕上了!” 倆人碰了碰杯:“以后再找到好吃的店,可以叫我。” “好啊好啊。” 他們一唱一和,相談甚歡,全然遺忘了被晾在一旁的梁以誠。 程矯的喜好特單純,左右繞不開吃喝玩樂四個字。全北京的美食他都要吃個遍,無聊的時候就喜歡探店。從前梁以誠在國內時,也沒少被拉著跑到各種偏僻的犄角旮旯吃東西。 這頓飯即便多了個人,董姝桐也絲毫未覺得尷尬。程矯本就屬于自來熟,說話方式風趣幽默,加之叁人有共同話題,反倒比兩個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好許多。 除此之外,她還有別的收獲。 并肩行出電梯,董姝桐半開玩笑道:“我發現你對程矯很縱容,該怎么形容呢不像年齡相仿的朋友,倒更像哥哥和弟弟,父親和兒子。” 被她最后的形容逗笑,梁以誠拉開車門,護送她上車后又繞過車頭進入駕駛座:“有嗎?我從沒注意過。” 煞有其事地點頭,她解釋道:“剛剛那頓飯,哪怕程矯沒到,你也會提前點好他愛吃的菜,在上菜后把他們換到程矯前面,方便他夾菜;結賬的時候明明應該我請客,但你拒絕我的理由是‘程矯在’,說明你已經習慣為程矯結賬了,你們平時很少aa,全是你結賬吧?” “”梁以誠啞口無言。 到底還是姑娘的心思細膩,觀察力也強,這些事他的確未曾留意,卻早已在他和程矯之間形成心照不宣的默契。斟酌半晌,他答道:“我們很小就認識了,那時他年紀小又粘人,只喜歡跟著我。從小學到高中,他寧愿提早上學都要和我在一個班,所以我總是下意識多照顧他一些,習慣了。程矯喜歡吃,喜歡探店,我不缺錢,結賬不算什么,他對我也挺好。” “我知道。” 當今世道,誰會是真的傻子。有時朝夕相處的人,關系反倒最脆弱。他們如今能維持得這般好,自然是因為彼此值得。 ——————— 一更(遲到一下,二更晚點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