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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聞中的家主大人 第35節

    第三十四章

    歡姐所說的“最后的機會”,是指元墨手里那截阿九題詩的衣袖。

    衛子越不止一次想請元墨轉讓,并在昨晚開出了一百兩黃金的價碼,歡姐險些當場暈倒,元墨也快神魂出竅,但還是冷靜地拒絕了。

    “你鬼上身啦?被人下降頭了?中蠱啦?”衛子越走后,歡姐又氣又急,“那是一百兩黃金啊!黃金啊!夠咱們撐好幾年的了!”

    豈止是撐好幾年呢?這筆巨款只要運用得當,比如再找到才貌雙絕的新人,那就可以將拯救紅館于危難之中,重新給大家找一條活路!

    道理元墨哪里會不懂?

    可是!

    這截衣袖上的詩是誰的?是姜家家主啊!

    尊貴的家主不知是忙得騰不出手收拾她,還是忘記了她這一號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反正眼下還沒有來對付她,尚算安全。可是,如果他知道她把他男扮女裝時的題詩賣給了別人……

    ——她的每一根骨頭都會被拆開來下油鍋炸至金黃酥脆吧!

    昨晚衛子越已經來紅館,并且和阿九告過別了,即坐在青壁下睹物思人,直到天色微明才離去,沒想到此時又出現在了他的老位置上。

    “衛兄不是今日起程嗎?”元墨訝然問。

    “往揚州走的是水路,船過平江,忽然看到紅館,便上來看看。”

    一夜沒睡,衛子越臉色有些蒼白,眼下也有明顯的青黑,望著青壁,長嘆一聲,“此去真不知何日才能再見了……”

    比起第一次來紅館的時候,衛子越明顯瘦了許多。原本面如冠玉,有一股軒昂之氣,誰也不放在眼里,現在平添三分憔悴,倒顯得成熟了幾分。

    想來衛公子金榜題名,本來只是想在樂坊結識幾位紅顏知已,給人生留下一段精彩的記憶,結果沒曾想到,一見阿九誤終身,心都碎了。

    “情”這個東西十分神奇,元墨請教過許多人,答案各不相同。

    歡姐說:“那就是男歡女愛的借口,男人想女人,女人想男人,就叫做‘情’。”

    紅姑則說:“呸,都是騙人的,就跟醉酒一樣,都是自己騙自己。”

    云姨說:“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

    元墨不懂。齊叔解釋:“水有千千萬萬,但除了滄海的,別的都不是水。云有千千萬萬,但除了巫山的,誰也不是云。人也有千千萬萬,但除了那一個,旁的都不對。”

    元墨更不懂了。

    后來,她長大了,懂得更多了,看得也更多了,大約明白情是怎么回事了。

    那就是:忽然有一天,王八綠豆彼此看對了眼,我覺得你最英俊,你覺得我最美麗,兩人便樂淘淘甜甜蜜蜜去也。又忽然有一天,相對一看,發現對方王八還是王八,綠豆還是綠豆,便從此不喜,相忘于江湖。

    所以她真想告訴衛子越,你其實是幸福的,因為你永遠沒有機會發現對方是只王八。

    她編的那個故事,衛子越信得死心塌地。阿九是不屬于凡塵的龍女,對他來說是莫大的安慰,因為龍女注定得不到的。

    這是紅館唯一的貴客,姑娘們輪流獻殷殷,希望能哄得他歡心,他卻誰也不要,倒是和元墨還聊得來——不聊別的,專聊阿九。

    這個話題對元墨來說相當痛苦,搜肝瀝膽地回憶那位家主大人平日里的喜好,越回憶越覺得毛骨悚然,其實明明有那么多不對的地方,她卻全都視若無睹,執迷不悟。

    阿九的衣領一直扣到脖頸。

    阿九沒有耳洞。

    阿九那么高。

    阿九身上沒有一絲女人的柔媚。

    阿九那高高在上的眼神。

    阿九那習慣了支使他人的語氣。

    元墨一杯接著一杯,和衛子越一起借酒澆愁,兩個人都喝得半醉。

    歡姐借著添酒的機會,再三給元墨使眼色,最后還擰了元墨一把。

    這一把把元墨擰醒了,道:“衛兄,時候不早了,讓官船久等不好吧?”

    衛子越搖搖頭,口齒含糊:“官船才三間艙室,卻要擠五六個人,我不耐煩坐,我坐我自家的船。”

    元墨心說難怪了,官船走與停皆有時辰,哪能想上哪兒就上哪兒?

    “我有兩層艙室,十幾個房間,來的時候我想,素聞平京美人眾多,待到我衣錦還鄉之日,我就帶它個七八個美人回去,何等逍遙快活……可誰知道……”他一臉凄然。

    “衛兄別這么說,京中美人如云吶。”元墨忙安慰他,“單是我紅館這些個就不壞,要不要我叫她們來陪你……”

    衛子越忽然抬頭,打斷她的話:“阿九是不是死了?”

    他的眼睛里血絲,吐字異常清晰,元墨看著他道:“不,阿九是龍女,她回到東海去了。”

    衛子越笑了,笑得凄然,他拎起酒壺,搖搖晃晃走向青壁,“阿九,阿九,你在天上可還好?我何其有幸,這一世遇上你,又何其不幸,偏偏遇上你……”

    笑到最后,頹然蹲下,抱頭痛哭。

    元墨看他哭得這樣傷心,就做了一件讓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回屋把那截衣袖翻了出來,扔在衛子越面前。

    衛子越撿起來,先驚,后怒:“元二!你怎么敢這樣對待阿九的遺物?”

    “你撿到了,就歸你了。”

    衛子越呆掉。

    一直在二樓觀望著這邊的歡姐也呆掉。

    “這東西我不賣。你記住了,這是我不小心弄丟的,被你撿到了,你撿到之后,就把它揣了起來,再也沒有給別人看過,知道嗎?”

    衛子越捧著那截衣袖,淚水再一次充滿了眼眶。

    “別哭!”元墨忍不住罵道,“大老爺們掉什么眼淚!”

    衛子越吸了吸鼻子,把衣袖揣進了懷里,仿佛揣起來不是一塊布,而是身體的一部分,他長長地嘆息一聲,好像生命都隨之完滿起來。

    隨后,他向元墨深深一揖到底:“二爺,你對我的大恩大德,我必定報答。”

    “不用不用。”以后你在揚州,我在京城,相隔千里,報答個鳥?元墨樂得做個大方人情,“只要你永遠別讓第二個人見到這東西就行了”

    衛子越撫著胸口,深情地:“一定。”

    元墨拉著他坐下,又喝了幾杯,寬慰他:“揚州可是江南風水寶地,三千繁華集于一城。聽說天下美色三分,江南可占兩分,可揚州又占江南的兩分,這揚州城的美人哪,在平京城都很有名呢……”

    她說到這里,猛然頓住。

    老天爺,揚州!

    她怎么就沒想到呢?

    揚州自古出美人!

    能讓紅館起死回生、問鼎明年花榜的美人!

    “再多的美人,哪里能及上阿九……”衛子越苦笑著答,然后才注意到元墨直勾勾地看著他,眼中泛著精光,“元兄,你……”

    “衛兄!”元墨一把握住他的手,誠摯地、深情地,“你方才說要報答我是嗎?”

    衛子越的船高大寬敞,陳設也十分雅致,高床軟枕很是舒適。

    底層還有一個大灶房,每隔三天就靠岸采買,山珍海味應有盡有。

    衛子越是紈绔出身,斗雞賭博雖不能說精通,卻也無所不懂,和元墨在船上把世上有的花樣都玩了個遍。

    所以雖然是長路漫漫,卻也并不無聊。

    元墨只有一件事情毀青了腸子,那就是自己為什么會把那截衣袖白送給衛子越,那可是黃金一百兩!

    不就是衛子越哭得稀里嘩啦嗎?那又有什么了不起?難道說男兒除了膝下有黃金之外,眼淚里也有?

    可衛子越招待得如此殷勤,兩人交往得如此開心,元墨實在開不了口把東西要回來,只有假裝忘記它。

    啊,這世上根本沒有什么阿九,她從來不曾撿到什么失憶的女伎,當然更不會有什么題詩的衣袖。

    如此一想,倒安然了。

    她還沒出過這么遠的門,一路上天開地闊,心胸都為之一朗。

    行到無人處,煙波浩渺,水漫無際,難以分清哪里是水,哪里是天。

    晚上路過城鎮,兩岸燈火點綴在黑暗的夜色中,岸上是燈火,水下也是燈火,上下輝映,仿佛一場溫柔的夢境。

    秋已漸深,但因為一路向南,天氣卻不覺得冷,只見遠山由青黛轉分紛黃,間雜著星星點點的紅葉,層林盡染,每當夕陽落山,霞光映在紅葉上,整座山頭便像是要燃燒起來一般。

    愈近江南,便覺得水質愈來愈清澈,風也愈來愈柔軟。

    這天元墨表示要為衛子越展示一下絕技,兩人一早就拿了根魚竿在船頭釣魚。

    釣起來的不是鰱魚便是草魚,元墨不滿意:“鰱魚刺硬,草魚太腥,要鯽魚才好,鯉魚也使得。”

    衛子越便吩咐下人:“到前面靠岸,去買些鯽魚來。”

    下人面有難色:“少爺,這一段水路不大太平,聽說有水賊哩。”

    “買的不行。現釣的才新鮮,做魚鲙,最要緊的便是新鮮。”元墨說著,對水賊倒是大感興趣,便問那下人,“什么水賊?”

    “據說有個叫黑蜈蚣的江洋大盜盤踞在此,殺人越貨,無所不為……”下人正說著,遠處忽然傳來一陣歌聲,蘆葦蕩中撐出一葉小舟,一名漁翁戴著斗笠,披著簑衣,一手執竿,昂首高歌,小舟劃過平靜的水面,蕩出陣陣漣漪。

    衛子越詩興大發,悠然道:“一棹春風一葉舟,一綸繭縷一輕釣。花滿渚,酒滿甌,萬頃波中得自由。此情此景,直讓人身在畫中啊。”

    元墨心中毫無詩情畫情,她只想到一件事:“哎,他有魚!”

    下人把漁翁召喚過來,小舟駛到近前,才發現那漁翁并不能稱為“翁”,乃是一條精壯的漢子,長年在水上討生活,他的臉曬作一種亮堂的紫銅色。

    舟尾一只木桶,正養著好些鯉魚,桶不大,魚又多,魚兒們活蹦亂跳,十分鮮活。

    元墨大喜:“來兩條!”

    買好了魚,元墨還不放他走,道:“大哥我問你,你認得黑蜈蚣嗎?”

    漢子道:“蜈蚣倒是常見,有什么認不認得?”

    “那你們這里有水賊嗎?”

    漢子哈哈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從來沒有的事,那都是別人亂編的,真要有水賊,我還敢出來打漁嗎?”

    元墨一想也是。

    接過錢,那漢子一撐竿,轉瞬便去得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