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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片刻,腦補狂魏櫻尷尬地咳嗽了幾聲,故作矜持與清冷地道:“好吧,那我同意你的方案了。” 占完了便宜的她還不忘擺出了一副君女不齒的表情,淡淡地道:“你真色。” 煜恣風:“?”確定是我色? 可要暫時哄騙住魏櫻,自然不能將真實的一面暴露出來,于是他裝作弱不禁風的模樣,扯了扯魏櫻的袖子,撒嬌道:“妻主,那我們現在就做好不好?” “不行,”魏櫻秉持著先哄騙他的原則,于是低聲道:“你先喝。” 煜恣風哼了一聲,像只貓貓一樣呲了下牙,不悅道:“等喝完了,你就不會哄我了!” 魏櫻:“……”糟糕,被他發現了。 煜恣風轉過頭,睜著一雙麋鹿般的清純眼睛撇著她,激動地雙jio搓搓,抿了下唇,道:“你要不就……先親一口,先付點?” 魏櫻將藥放在桌上,垂頭淺笑,微風拂過,鬢角發絲烏黑如墨,如綠柳春意,隨風而起,很是好看,她俯下雋永如詩意的面頰,烙刻下一吻。 這吻淺淺的,很克制,很溫柔。 但很顯然,煜恣風并不是什么克制的人。 他立刻大手一撈,將魏櫻撈進了懷里。 魏櫻:“?”這是一個生病的人該有的力氣嗎? 煜恣風的內心:過來吧你! 魏櫻的內心:救命救命救命 第104章 下章發糖 煜恣風吻著她的唇角, 卻不敢伸出舌尖更近一步,他生了病,不敢將風寒傳染給妻主。 妻主好美, 好令他喜愛,帶著虔誠的、溫柔的吻, 是他所能給妻主的最好禮物。 魏櫻視角:?他像只小狗狗一樣不停地舔我? 煜恣風不停地舔她的唇, 只覺得這唇比蜜餞更甜,又瞥見魏櫻的喉嚨頸部有顆痣, 就又開始了細膩舔舐。 癢癢如羽毛輕撫,魏櫻已經承受不住, 全身哆嗦,把住他的胳膊,望著他,眼神帶著克制與憐愛, 以及本能的目光……像一只餓極了的狼。 魏櫻低低地道:“先喝藥。” 煜恣風抿住唇, 因為鼻子不通氣而聲音烏烏且遲鈍,別別扭扭地道:“不要。” 魏櫻輕笑了聲, 道:“喝完藥,我就實現你的愿望。” 一聽這話, 煜恣風立刻兩眼放光,饞饞地舔了舔嘴角, 噸噸噸地喝了起來,脖頸一仰,好像在喝什么美味湯汁似的,看得魏櫻目瞪口呆。 喝完了,魏櫻端過藥碗,舔了一下, 好苦,明明只用舌尖舔了一下,卻好似整個舌頭直至胃部都是無比苦的了,真不知道他怎么忍下的。 她斂了下眸子,低聲道:“就那么開心嗎?” 煜恣風沒想到她竟直接說了出來,于是臉上一紅,低聲道:“若是你也能開心,那我才是真的開心,否則我一個人開心,就沒什么意思。” “嗯,”魏櫻重重地嗯了一聲,把住他的腰,又將唇撞了上去,而后撬開他粉嫩的唇瓣,卻感到他緊緊闔著貝齒。 煜恣風將她推開,責怪地道:“不要,你生病了怎么辦?” 魏櫻嗤笑了聲,淡淡地道:“你忘了我百毒不侵了?” 聽她這么一說,煜恣風再也忍不住了,便主動揚起脖頸,方便她進入,果然舌頭抵了進來,橫掃著他的口腔,掠奪著他的呼吸。 在他以為將要進行下一步時,魏櫻卻停住了,低聲道:“當初發生了什么?” 煜恣風一愣,卻知道她說的是何含義,便低聲道:“ 當初你給我了個玉佩,我把它賣了,做了個小生意,結果做得比那些女人更好,她們嫉妒,就找了人肆意報復我,使我喪失了清白。” 已不需更多言語,魏櫻已經能明白他說的報復是指何意了,于是她低低地道:“所以我曾經在小倌館里救下的滿身是血的小男孩,是你……對嗎?” 煜恣風瑟縮了下,卻還是低低地道:“是我,但我是男人而不是男孩。” 他曾三次受過魏櫻的救助,分別在少年時,二十歲時,二十一歲時。 曾經家貧,少年時當過魏家小廝,盜過魏櫻家的傳家玉佩,終生不能忘懷,以至于多年來念念不忘,他堅信自己欠了魏櫻的,這種折磨使他難過消瘦,不敢深思。 少年時的魏櫻是恣意可愛的,印象中她總是笑,眼底有陰霾,可是面對別人時,從不會展露陰冷,以至于他每每想提筆寫信,給魏櫻道歉,可總覺得自己不配。 萬一魏櫻忘了呢,他自作多情地舊事重提,若是魏櫻其實并不愿聽呢? 這是第一次,他欠了魏櫻的。 少年時偷了玉佩,按理說搬了家又有了銀子,該有些轉變,但奈何爹爹是男尊國人,這個秘密像個驚天大雷,煜家每每都要小心翼翼地維護,不敢出任何風頭。 煜家總為煜恣風的嫁人而心憂,而其中一個知曉內情的對門女人倒是不嫌,想讓煜父煜母將煜恣風嫁給她家,煜母自然同意。 但自打煜恣風知道了魏櫻為他頂下了罪過,就看哪個女子都瞧不上眼,只將婚事一拖再拖,后來哭著喊著逼煜母把口頭協定斬斷,煜母疼愛兒子,沒有辦法,只得同意,結果這惹惱了對門的女人。 對門的那家直接將煜家的秘密抖落了出去,煜恣風自此受到無數攻擊,許多人因此而唾棄他。 夜黑風高的一夜,煜母竟受到攻擊,自此成了植物人,而煜父則一下子老了許多,哭瞎了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