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空神探 第32節
“……對啊!” 章明明也品出了問題的所在,“一槍把人崩了不是更快嗎?” 葉懷睿繼續說道: “而且,從子彈的位置來看,一槍下去已經是致命傷了——最起碼也讓受害人失去了活動能力,只能傷重等死。” 章明明點點頭:“確實,似乎沒有再用硬物打他腦袋的必要了。” 葉懷睿微笑看向歐陽婷婷,“你覺得呢?” “我想……有兩個可能。” 姑娘認真思考了一回兒,“其一,是兇手先用硬物敲了死者的腦袋,發現人沒死,才補了一槍。” 她頓了頓: “其二,是有什么原因,兇手一開始不能開槍。” “不能開槍?” 章明明挑了挑眉:“比如呢?” 葉懷睿沉聲道:“比如,槍聲。” 章明明:“!!” 確實,開槍很難掩飾槍響,而槍擊聲又極其容易引起旁人注意,這也是很多兇徒會顧慮的一點。 “那么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想?” 二明同志很快想通了其中的關竅:“兇手一開始害怕槍聲會驚動其他人,不敢開槍,于是用硬物砸了對方的腦袋,結果人沒死,只能補上一槍!” 他看向葉懷睿,目光炯炯,似是想要尋求認同:“阿睿,我說得對吧?” 葉懷睿沒有立刻回答,只是抿緊嘴唇,眼神頗為凝重。 “或許……” 半晌后,葉懷睿低聲說道: “兇手一開始不能開槍,所以才用硬物敲了受害人……然后把他帶到埋尸處,才動手開的那一槍呢?” 章明明點點頭,覺得好友這個猜測似乎很有道理: “這么看來,兇手還挺謹慎的。” 因為擔心槍聲引起旁人注意,所以兇手選擇用硬物擊打死者,將人打暈或者干脆打死了。 然后他將受害者帶到埋尸地——也就是發現尸體的芙蘭村后的荒地,發現人還活著,或者單純只是為了保險,又補了一槍,才用篷布將尸體裹了,埋進了地里。 “另外,關于這具白骨尸的身份……” 這時,葉懷睿云淡風輕地說了一句十分驚人的話: “我似乎有頭緒了。” 章明明:“什么!?” 連一貫淡定的歐陽婷婷也睜大了雙眼:“你知道他是誰?” “不,還不能確定。” 葉懷睿目光沉凝: “但是,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那么……” ——那么,事情就很有意思了。 2021年8月2日,周二,晚上九點二十五分。 窗外電閃雷鳴、暴雨傾盆,葉懷睿正坐在別墅的地下室中,將今天自己的發現告訴了殷嘉茗。 【什么!?】 聽完葉懷睿的說明,殷嘉茗無比震驚:【司徒英雄竟然早就死了!?】 “嗯。” 葉懷睿點了點頭: “現在來看,這個可能性確實很高。” 是的,葉懷睿懷疑,在芙蘭村后的荒地里發現的白骨尸,很可能就是當年幫劫匪們開車的司機——司徒英雄。 尸體的衣服口袋里有三十多年前的錢幣和籌碼,以此判斷,死亡時間應該是在1982年的1月11日到1986年的6月10日這段時間。 而劫案發生在82年的7月21日,確實與推測的死亡時間相吻合。 另外,根據卷宗上的記錄,司徒英雄案發時41歲,身高165公分,這些都與葉懷睿推測的死者的身高和年齡相吻合。 最后還有一點,那便是——當年劫匪搶劫銀行時用的是64式手槍,子彈口徑正是7.62毫米的。 第27章 6.白骨-05(3合1) “目前只是懷疑。” 葉懷睿對殷嘉茗說道: “還要找到更切實的證據才行。” 對法醫來說, 在進行個體識別的時候,哪怕白骨尸的推測死亡時間、性別、年齡、身高以及一些旁證都與某個人相符,依然需要更加確切的、獨一無二的證據,才能確定對方的身份。 【那你們能找到證據嗎?】 殷嘉茗也很緊張: 【我是說, 那具骷髏就是司徒英雄的實證。】 “現在還不好說。” 畢竟是在地里埋了三十多年的尸體, 這個過程中, 大量的生物學證據會被自然環境湮滅,葉懷睿也不敢把話說得太滿,“不過我會盡量想一想辦法的。” 殷嘉茗對此一竅不通, 那年頭也沒個《犯罪現場○查》或是《法證x鋒》之類的電影電視劇給普羅大眾進行科普,他對個體識別的常識除了指紋和血型之外, 就當真什么也沒有了。 出于近似于雄孔雀開屏的心態,殷少爺很想在阿睿面前表現得聰明能干一些,但實在肚里沒這方面的料,搜腸刮肚也想不出一點有用的建議,最后他只能悻悻說道: 【嗯, 那就全靠你了。】 葉懷睿當然不知道殷嘉茗那九曲十八彎的心思, 聽對方聲音有點悶悶的,感覺情緒不高的樣子, 以為他是擔心案情, 便安慰道: “不管如何,如果那具白骨尸當真是司徒英雄, 那么埋了三十九年的遺骸現在挖出來……” 他低聲笑道: “算不算是天意呢?” 《金城大劫案》的上映, 自己一時沖動買下的別墅, 還有密室里神奇的時空重疊, 再加上現在他們竟然挖出了疑似涉案司機的白骨遺骸。 太多的巧合之下, 從不信神佛的葉懷睿甚至覺得, 這或許便是冥冥中的定數,又或者其中真有什么六合之外不可言說的神秘力量,在驅使他重新調查這個案子。 【對啊!】 殷嘉茗立刻又精神了起來,他朗聲笑道: 【一定是老天爺也看不過我含冤受屈,才送一個阿睿來幫我洗脫冤情的。】 葉懷睿:“……” 這說法聽著讓人有點臉紅,他不知該怎么回答才好。 “咳。” 他清了清嗓子,突兀地岔開話題: “如果那具白骨尸當真是司徒英雄的話,你怎么想?” 【若果真如此,那很多事情都能解釋得通了。】 殷嘉茗幾乎是立刻就想到了問題的關鍵: 【為什么司徒英雄必須死。】 是的,若兇徒不想暴露身份,那么司徒英雄就必須是個死人。 三名劫匪搶劫銀行,得手后再由司機司徒英雄負責開車,四人一路驅車逃到伏龍港,差點兒便要成功偷渡到海外去了。 可惜關鍵時刻,司徒英雄在碼頭上遇到了自己的債主,并被對方認了出來,才引發后續的駁火事件,將案子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實上,從整個案件來看,司徒英雄才是唯一一個身份明確,無可推脫的人。 主犯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決定把鍋扣到殷嘉茗身上,為此可謂煞費苦心。 在當年那個信息相對閉塞的年代,想要偽裝成另一個人,要遠比現在容易得多。 對于沒見過殷嘉茗的人來說,對他的了解可能只限于“長得很高”、“相貌英俊”、“手臂上有觀音捧蓮的紋身”、“瑞寶酒店的經理”這些標簽而已。 只要外形相差得不遠,再肯花些功夫,想要令對方相信自己就是殷嘉茗,也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而且從主犯在案件中的表現來看,葉懷睿覺得主犯一定是個相當謹慎的人。 即便是面對跟自己一起“干大事”同伙,他也定然不會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 所以司徒英雄才會一直以為主謀者便是殷嘉茗本人,也才會在情急之下叫出了“殷嘉茗”這個名字,把鍋扣實在了殷少爺的身上。 在葉懷睿看過的卷宗里,在槍戰駁火中幸存下來的小混混手術不久后便清醒了過來,向警方詳細供述了那時的情況。 伏龍港一帶是社團“仁義堂”的地盤,當時仁義堂的干部“大包”正帶著三個小弟在伏龍港“巡更”——實際上是打算敲那些趁夜帶偷渡客登陸的蛇頭一筆“上岸費”。 大約將近三點的時候,大包注意到有一輛車偷偷停在了沙灘旁的公路上,車上下來四個人,三個蒙面,一個神色慌張,身上大包小包,直奔碼頭。 大包經驗豐富,一看就知道這是準備“著草”的架勢。 隨后他認出唯一沒有蒙面的那人是欠了他十好幾萬“貴利”的司徒英雄。 大包當然不能放司徒英雄就這樣逃了,仗著自己身上有“家伙”,便帶著三個小弟迎上前去,堵住了四人的去路。 據小混混所言,當時那四個人看到去路被攔,幾乎是立刻就進入了一種應激狀態之中,情緒十分激動。 尤其是司機司徒英雄,簡直好像一只忽然被掀了殼的寄居蟹一樣,只能用“慌亂”來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