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上人_分節閱讀_69
《大公報》上說,“餓斃之數,至足驚人,岐山一縣,即餓斃4萬人。” 有一位外國記者坐飛機去過災區,回來后發表了一篇英文報道,情況著實駭人聽聞。 樹皮都被剝光了,地上寸草不生,人們吃觀音土充饑,吃死千萬人,搶鳥獸的糞便來吃,也能爭破腦袋。本該靜悄悄的夜里,總能聽到四面八方傳來的嗚咽聲。昨天餓倒在路邊的人,今天清晨一看,已經四肢不全,rou去了哪里?卻是街邊把人rou當牛rou賣的店鋪,正用大鍋熬煮rou湯。鬻妻賣子者無數,服毒自縊者數不清,每天都有把孩子丟去山頭的人,不到夜里孩子就不見了,轉眼亂葬崗出現一堆小孩的尸骨。 雪蘭來自后世,那個時代人們生活富足,壽命也長久。可是這個年代,華夏人的平均壽命很短,一些人年紀輕輕死去是常事,似乎死亡根本不算什么,簡直是見多了,所以不在乎了。這也是為什么雪蘭總是捐錢的原因,因為她來自后世,對人的生命看得很重。當看到報紙上這些可怕的事情,她會受不了。 綏邊縣一婦女,丈夫餓死在家中,她抱著剛滿3歲的兒子丟在路旁的河灘上,自己只身奔逃。兒子哭追于后,其母回身將兒子抱起拋搠河中,大慟而去。讀到這樣的報道,任何一個來自后世的人都會受不了的。任何一個來自后世的人,只要有能力,都不會無動于衷的。這不是圣母,而是她曾生活在一個‘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社會。 這么大的災情,國家卻顯得干巴巴。滬市這邊依然紙醉金迷,絲毫不受影響。 全國組織救災?中央正和陜北軍閥鬧別扭呢,怎么肯能給他們錢‘救災’,說是全國統一,實際上還是軍閥分裂。老百姓似乎除了逃跑,已經沒有別的活路了。雪蘭捐的那點錢根本發揮不了作用,純粹是為了心安罷了。 到飯店的時候,發現張維真正在讀書,讀的正是《射雕英雄》,這本書已經正式完結了,全套書一共有六本,擺在地上有小腿那么高。 看到雪蘭進來,張維真抹了一把眼淚說:“我正在看你的書,這結局不管看幾次都還是想哭。” 故事一直以郭靖和黃蓉為主線,一直寫到他們守城而亡。落下結局的時候,雪蘭自己也感慨不已,她終于寫完了這部長達200萬字的小說,傾注了這么長的時間,這么多的感情,總是有些難以釋然的,所以結尾也寫的格外蕩氣回腸。結局的第一位讀者是三姐,三姐看哭了,第二位讀者是許編輯,他也感動不已。此時,雪蘭知道,她已經給這個故事落下了完美的結局,即便令人唏噓,卻也覺得理當如此。雪蘭相信,任何一個讀這本書的人,都可以從中體會到她想要訴說的情懷。 “你什么時候寫新書?”張維真問她。 “這本才剛寫完呢,容我喘口氣啊。”雪蘭說。 “唉,我每天可是指著這個活呢,家里悶得跟墳墓一樣。”她嘆了口氣說。 一個年紀輕輕的小姑娘長吁短嘆,平添了幾分滄桑。 張維真的丈夫很能干,但也很有古代大男人的通病。他不但家里有姨娘,外面也有女人,那個比維真先懷孕的姨娘生了個女兒,如今已經被他拋在了腦后,他又弄回家一個新鮮漂亮的。但正是因為他腦袋清楚,所以做事也自有章法,姨娘歸姨娘,夫人始終是夫人,他不但把身家鑰匙交給維真,有任何家事也只找維真商量。 當然主要原因是,維真是個聰明姑娘,如果她只是個單純無知的16歲少女,別說生了兒子,就是生了一堆兒子,恐怕也不是個可以商量的人,維真瘦了這么多,花了多少心思是可以想見的。不過這心思花出去并不是因為她愛這個男人,而是因為她是個現實的姑娘,從某方面來說,她和自己丈夫簡直是同一種人,只不過她把婚姻當做自己經營的事業罷了。 在一起搭伙過日子,就算我心里把你當狗屎,表面上也能讓你覺得我愛你,因為這能換來安穩日子,所以值得我花這些心思。 從她的某些話里就可見一斑。 “我媽說,對付男人就得像對付孩子,甭管是多么厲害的男人,得把他當自己的孩子一樣疼寵溺愛,這樣他們就心滿意足了。那些跟我丈夫談情說愛的女人都是傻瓜,最后除了心酸,什么都剩不下。”張維真說,“我家里那個姨娘一天到晚跟他吵架,我簡直不能理解,你既然想讓他對你好,為什么不哄著他,反而跟他吵架呢?這樣只會把他逼到別的女人身邊。” 因為你不在乎他,所以才能看的這么輕松,雪蘭心想,換個你在乎的男人試試。 兩人吃過飯,逛了會兒商場,然后又去了附近的咖啡廳,還沒走進去,維真卻一下子躲到了雪蘭身后。 “你干嘛?”雪蘭問。 張維真皺了皺眉說:“我看到嫻荏了。” 嫻荏就是那位經常掀起腥風血雨的小姑子。 雪蘭笑了:“你躲她干什么?你怕她?” “噓。”張維真比了比手勢,“你看……” 雪蘭遠遠的看到了一個樣貌清秀的小姑娘,正跟一個穿西裝的男人面對面坐在一起,不知說到了什么,男人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小姑娘羞怯地垂下了頭。 張維真已經轉身走了,顯然不打算進咖啡廳。 “她跟男朋友約會而已,你個當嫂子的,還怕遇到小姑子啊?”雪蘭問。 “什么男朋友。”張維真冷笑了一聲,“那男人是我公公的朋友,家里有錢有勢,還是個大學教授呢,有才華也有名聲,可惜人品不怎么樣,都是有婦之夫了,竟然還勾搭未婚小姑娘。小姑子也真是的,世上那么多男人,非招惹有婦之夫不可嗎?” 民國時代,文化圈里的人流行休妻再娶。 其實也不是不能理解,不是只有女人才會被強迫嫁給不愿意嫁的男人的。 曾經有一位很有名的文化界人士,十七八歲的時候被家人強迫娶妻了,無論是絕食還是裝死都沒用,最后堂都沒拜,新娘還是被送進了洞房。而且不圓房,不允許出門,最后不得已圓房了。你說既然不愿意,為什么不反抗到底呢?當辛苦把你養大的老娘哭天抹淚,絕食硬抗的時候,你看看你會不會從。而且真的為這種事抹脖子自殺,似乎又很可笑。 他的妻子大字不識,裹小腳,脊背還有點佝僂,說著滿嘴的方言,害怕見人,長相也稱不上清秀。與之相比,他是大學生,滿腹經綸,思想眼界開闊,心中懷有大志向…… 為什么這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人非要結婚呢?真想抓著他的老娘問一問。 婚姻不是大被一蓋,做點偷偷摸摸的事就完了。不要說共同志向,兩人甚至根本無法交流的時候,這種結合就變得非常可笑了。而且提出離婚也需要很大的勇氣,不要以為這個時代對男子拋妻另娶就不譴責了,這種譴責同樣是很嚴厲的。 這個男人后來愛上了一個女學生,可最終也沒有離婚跟女學生在一起,就是因為社會的譴責,而且風言風語對女學生的名聲很不好,所以男人認命了。 女人被逼迫跟不喜歡的男人成婚的時候,是很可憐的,想來男人也一樣。不是所有男人都是色中餓鬼,把這當做好事的,這樣的男人太粗糙,根本不懂什么是愛情。有一些男人很感性,看重的是細膩的感情,而非直白的rou欲。讓這樣的男人跟自己不喜歡的女人成婚,是很可悲的事情。所以單方面譴責他們不負責任,休妻再娶,似乎也很不公平。 當然被他們休了的女人更可憐,這世上有多少盲婚啞嫁的婚姻,大家不是都湊活過了一輩子嗎?柴米油鹽而已,為什么到了他這里就不能湊活了呢?在這個對女人高度苛刻的時代,被休掉的女人還怎么出門見人呢?下半輩子還過嗎?所以遇到他真是倒了八輩子血霉了。 這是一筆爛賬,沒人掰扯的清楚。怪只怪某些人太幼稚,抱著僥幸的心態接受了婚姻,婚后卻嫌棄新娘這也不好,那也不對,早干什么去了?所以人們笑文人軟弱是有依據的,除了幾個筆尖如同心靈一樣剛強的人以外,很大一部分都隨性的不像話,特別是愛寫浪漫情懷的人。 “這樣的污糟事,我還是有多遠躲多遠好,出了事也牽扯不到我身上。”張維真道。 誰知幾天后,張維真又抱著兒子登門了。 “家里快吵翻天了,我好不容易才找了個借口跑出來。”張維真一臉僥幸地哄著兒子說,“還是我們蓮生聰明,知道大哭,mama才能帶你躲出來。” 原來她婆婆家鬧出了一件丑事,那天遇到的先生回家鬧離婚了。 那位先生叫宋慈辛,是個大大的有名人,他鬧離婚自然搞得滿城風雨,可糟就糟在她家那位嫻荏小姐似乎跟這事沾了點邊。 “公公是個拎不清的,竟然還打算贊成此事,真是瘋了。傳出去家里有個當了第三者的姑娘,我們全家的名聲還要不要了。”張維真翻了個白眼說,“我婆婆幾乎跟她們打起來,她可是還有三個沒嫁出去的女兒呢。” 這種事真不好評價,該說女孩太年輕太浪漫,所以勇氣可嘉呢?還是該夸贊人家為了愛沖破艱難險阻,不顧一切而鼓掌呢?因為對比這位姑娘,雪蘭和維真都算得上是大俗人,婚姻對她們而言,安穩生活的價值要高于愛情賦予的價值。 而且無論是雪蘭還是維真,她們都未曾經歷過傳說中轟轟烈烈的愛情,所以也沒有資格去評價什么。只是站在維真的角度上,她是木家未來的女主人,維護這個家庭的聲譽,不只是為了自己的名聲,更是為了兒子的將來。 “得想個辦法讓她回心轉意才好。”維真沉吟道,“我原還以為她像過去一樣,把那男人當男朋友似的耍耍呢,沒想到居然認真了。那男人倒是有錢,名氣也大,她嫁他也算是樁好姻緣,只是我們木家的名聲卻難聽了。” ☆、第69章 李氏一直在旁邊聽女孩們交談,此時她插嘴道:“這種事啊,你越干涉,她們越擰著你來。” 也許是想到了三姐,所以李氏格外有發言權:“得讓她們自己看明白才行。” “要是她自己不點頭,那男人會突然鬧著離婚嗎?她交往的那些男人里,唯獨這一位風流倜儻,才華橫溢,她怕是真喜歡他了。”維真搖頭道。 李氏做了個你們太嫩的表情:“看過《夏堂秋》沒有啊?” 維真點點頭:“自然看過。” 李氏說:“知道黃小姐為什么毀掉婚約,非要嫁給那位大官的兒子嗎?” 維真看了李氏半響,恍然大悟:“哦……” 雪蘭也恍然了,不過她覺得李氏說的辦法不管用,人家怎么著也是真愛,都鬧得對方離婚了,妻子還傷心流產呢,此時不可能再甩甩屁股走人吧。就好像她惹出了一堆麻煩事,最后卻甩甩手說,我已經后悔了,回心轉意了,過去是我太年輕太傻,你們總是譴責我很不公平的,因為我沒有真的當了小三上位,所以這事跟我沒有關系了哦。 但顯然張維真覺得李氏的辦法很管用,于是急急忙忙起身說:“我回家跟我先生說說,也許能奏效。” 黃小姐為什么毀掉婚約,非要嫁給大官的兒子呢? 因為有一次宴會上,她看到了一位富家太太,被那一身的富貴氣派,還有別人的奉承迷花了眼。想那太太未出嫁前既不如她美麗聰慧,也不如她受人歡迎,更不如她才華出眾,怎么如今卻要讓她向人家奉承呢? 張維真回家跟丈夫談了談后,就忽然忙碌了起來,偶爾跟她見面,也只聽她說,自己正奉命,帶著一群小姑子到處參加聚會…… 大概僅僅過了半個月不到的時間吧,這位嫻荏姑娘就忽然遇到了真命天子,跟一位有錢的銀行家的公子訂婚了。 張維真開開心心地告訴李氏:“還是嬸子的辦法好,我那小姑也是個心高氣傲的人,見不得比她強的姑娘,所以對付她就得王對王。我腆著臉到處求了帖子,帶她們四處參加宴會,那里的名媛、紳士跟她們平時接觸的可不一樣,各個都有錢有權,備受尊敬。我小姑過去混在男朋友堆里,大家都只圍著她轉,還沒體會過被比下去的滋味呢。根本不用我們勸了,剛幾天功夫,我那小姑就自己認識了這位銀行家的公子,還說那人老實,被他感動了,于是接受了人家的求婚,至于那位宋先生,她根本提都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