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編輯[第一部]_第72章
即使現在他有了來之不易的讀書的機會,他都不肯進教室好好聽講,他就喜歡站在外頭偷聽,聽累了蹲一會兒,徐安之怎么讓他進來,他都不聽話。 因為他非常非常怕人。 有人的地方他統統不去,成天在村子外圍游來蕩去,見人就跑。 說話那是更別想了。即使跟徐安之,他都一個字不說,他只跟那條惡犬講話——徐安之管它叫“紐約”,洋氣死了——間或自己跟自己說話玩兒。徐安之注意到這個孩子時常自言自語,小聲叨叨。有一次寫作文,主題是朋友,他開篇第一句話也是:我是我自己的好朋友。 那時候徐安之沒在意,他不知道這是人格分裂的前兆。他以為任明卿是太寂寞了。他就盡可能去陪伴他、獲取他的信任,像是馴化一只小野獸。 徐安之無意中發現任明卿在看他書架上的《浩蕩紀》。 小孩子都是這樣,喜歡讀故事。任明卿很喜歡《浩蕩紀》,就會去模仿文中的角色,那段時間,他成天拿著根小樹枝在墻角負手而立,徐安之一叫他進來,他就特別成熟穩重地點點頭,表示本劍仙知道了,爾等先退下吧,演得像模像樣。 徐安之:“……” 如果是一般人,可能會想,哦,這家伙初二了,中二病犯了。可是徐安之是接受過頂尖教育的人,他的思路和眼見和一般人太不一樣了。他為了把這幫孩子教好,看了很多教育方面的書,他知道教育說到底就是“因材施教”。像任明卿不會說話,徐安之就叫他唱,你說不了你就唱出來,這總行吧?到初二,任明卿雖然還是不會說話,但他已經會用意大利語唱歌劇《貓》了,天天跑去山坡上吊嗓子。 針對任明卿這個問題學生,徐安之不放過任何有把他向好的方面引導的可能性,你喜歡看小說,教你。 他拿著《浩蕩紀》跟任明卿說:“誒,你看,林澈、洛三思、李沉簡、隋青岡他們小時候一起拜在李師古座下,后來長大了就一起闖蕩江湖,相互照應。一個好漢三個幫,你想做劍仙你都沒個跟班,勢單力薄,在道上不好混吶。” 任明卿一愣,陷入了沉思。這確實是個問題,對他以后的職業發展很不利。他當時一門心思想修仙,還要做仙尊,應該有幾個年齡相仿、肝膽相照的好兄弟給他投票。可是全村年齡相仿的孩子都在班上,他們都不喜歡自己,姜勇還要打他。 徐安之繼續道:“林澈剛上山的時候,和隋青岡天天打架、互相看不順眼,后來不也握手言和了么?大家對林澈有偏見,僅僅是因為傳言,可傳言終究抵不過親眼所見。如果你真誠、熱情又正直,大家自然而然會喜歡跟你交朋友。” 任明卿被說動了。第二天,總算把他的位置從窗戶外挪到了屋子里。徐安之讓他和馬步仙坐同桌,任明卿看人家小姑娘的鉛筆擦臟臟的擦不干凈,還怯生生地把自己的橡皮遞給她。 窮鄉僻壤的小孩子都單純得很,雖然大家都不喜歡任明卿,說他這不好那不好,可是他借自己長城橡皮擦,馬步仙就覺得他沒有大家說得那么壞,跟他坐同桌也沒有那么委屈了,下課了還問他抄作業呢。 徐安之松了口氣,這是馬步仙的一小步,任明卿的一大步。 “好的故事可以引導人、改變人,即使在現在,故事也沒有失去教化人的能力。”徐安之在日志中寫道。“現在是知識型社會,信息大爆炸,城里人如饑似渴地學習最先進、最前衛的新新學科,生怕一不留神就被甩在時代的后頭,卻忽略了一些特別基本的東西……阿芷讓我重新理解了故事的本質。古往今來有這么多這么多的故事,一代一代往下傳承,不僅僅是因為它們很有趣,而且其中有很多道理可供學習。 “對于孩子們來說,讀故事不是單純的浪費時間,而是一種體驗。他要跟著主人公去體驗他沒有經歷過的生活,潛移默化中,習得如何為人處事是合乎道義的,以后他再遇到相似的情境,他就會用故事中習得的經驗去應對……孩子對于他喜歡的主人公,不斷地進行模仿,故事通過這種方式,塑造人的內在人格,這是一種很重要的社會教育。 “我在他的影響下,開始回過頭來閱讀一些寓言故事、成語故事。對于這些箴言,我們掛在嘴上卻從不往心里去,隨著閱歷的增長,我對這些司空見慣的故事有新的體悟。怎樣做人,以先人的大智慧,早就告訴我們了,我們要做的就是’一日三省吾身’,看看自己有沒有犯低級錯誤。” …… 莊墨感慨萬千地翻閱著徐安之的日記,仿佛回到了那兩年,目睹了年輕的老師和他的問題學生大隱于市卻有趣詼諧的生活。 任明卿很久都學不會堂堂正正走正門,要爬窗;非常膽小,跟貓一樣喜歡鉆箱子,一不留神就鉆進各種幽閉空間暗中窺探,駭人一跳;晚發育,特別矮,急得徐安之大冬天借了三輪車開去鎮上,給他吃冬令進補的膏方;新到了beats耳機,一人塞一只,躺在山坡上聽搖滾,紐約窩在一邊,懶洋洋地搖尾巴;天氣熱的時候,一個大的后頭跟十幾個小的,一人背著一根吊桿,排著隊走過田埂去釣龍蝦,晚上回來圍著安老師的電腦一邊看動漫一邊吃…… 在最貧窮閉塞的地方,任明卿碰到了他最進步、最開放、最善良、最正直的安老師,不斷地從他身上吸取好的東西,他的眼見和觀念是別的貧家子弟無法比擬的,他的修養和胸襟也超過了絕大多數只顧埋頭讀書的同齡人。 他雖然一無所有,精神上卻富足得像個國王。 而任明卿也給年輕的貴公子帶來不一樣的體驗。 手把手教養一個孩子,讓徐安之更加堅定了自己的信念,決心把教育作為一生的事業;腳踏實地的經歷,更讓他沖破了自己認知的局限,變得愈發成熟和熱忱。他做了很多以前他不會去做的事,徹底拋下了貴公子的包袱,把自己當做這個鄉村的一份子,去融入、去感受這物資貧瘠、麻煩不斷卻處處鮮活的人生。他不再把下鄉支教當做為未來工作做得一次前期調研,而是意識到,這是他的生活,他的生活已不在別處。 莊墨能從字里行間讀出這種互相馴化又一起成長的感覺,比他讀到過的任何故事都更能觸動他。如果一開始他只是來找任明卿,那么現在,他也被徐安之牽動了心。他敬佩這個素昧謀面的年輕人,為他的過世感到難過,如果他還在的話,莊墨一定要找機會跟他見一面,坐下來喝杯茶,聊聊天。 他繼續往下看。 初二的暑假,任明卿創作了人生中頭一部小說。他模仿《浩蕩紀》寫了部十洲三海背景的玄幻小說,整整寫了二十多個方格子本。 徐安之震驚了。 這本身是一種創造行為。人都有創造沖動,能把純粹的空想付諸筆端,這就已經值得鼓勵了,更何況他的想象力和語感都大大超出了他的同齡人——當然不止是他在鳳河村的那些同學們。 “我早就意識到他在寫作上很有天賦。他不會說話,可無法違背與人交流的天性,他會尋求別的途徑完成這個社會化過程。他把原先唱歌的熱情全部投諸在寫作上,挑選的題材和風格恰恰是模仿他喜歡的《浩蕩紀》。真奇妙,這看起來就像是故事本身進行了一次繁殖……故事影響讀者,讀者變成了作者,作者又去進行類似題材的創作,這種傳承本身很迷人。既然他有這方面的興趣,我想我可以以《浩蕩紀》為例,教他如何寫故事。” 莊墨讀到這里覺得有點違和感。 他第一反應是:想不到徐安之還挺多才多藝。 后來想到他之前因材施教,拿《浩蕩紀》教育小明卿,又覺得可以理解。他一個人又教語文又教數學還包攬了天文地理科學歷史,給學生做點閱讀理解也不是什么難事。 可是他越看越覺得不太對勁。徐安之對于此事雖然著墨寥寥,但他能從字里行間感受到,徐安之很專業,專業得超過了一個初中語文老師該有的水平。他再聯想到任明卿,任明卿絕不是一個土生土長的作者,他扎實的功底顯然來自他人傳授,不免對徐安之愈發好奇了。 在日志的最后一頁,徐安之寫道:“最近,姜勇,白一甲,方梁,姜紅波這幾個家伙到了叛逆期,荷爾蒙旺盛,我的話也不聽,拉幫結伙欺負同學……任明卿是極度懦弱和自閉的,不會拒絕人,也不會反抗霸凌……打算創作一篇小說……當對方不遵守普遍行為規范的時候,暴力變成了唯一的出路,要學會堅強、反抗和保護自己……我已經有了靈感,要以野性的紐約為原型,創造一個以暴制暴的角色。” 底下的未完結事項:□《士官長》 莊墨懵了。 《士官長》不是四海縱橫的那個稿子么? 他有了一個大膽的猜測,為了這個猜測而激動不已地放下日志,抽出書架上《浩蕩紀》第一冊 ,翻開了扉頁—— “安之,出印廠第一本遙寄于你,于此揚帆,四海縱橫。 舞藍 2007.9.3” 千里之外,烈火哥接到了一個電話:“X省靈璧鳳河村?等一下,我查一查……嗯……對,這的確是四海縱橫的郵政地址,以前的樣刊都是寄到那里的。” 第63章 和作者在現實中面基 莊墨說完就掛了,烈火哥頗有些莫名其妙。他聳了聳肩膀,繼續給洗灰大大改稿。 洗灰的手速太快了,前陣子有點卡文,現在據說已經克服了小小的糾結,因為在生活中找到了故事原型,于是乎恢復了一天一萬字的供稿,烈火哥要給這作者跪下了。 作為雜志編輯,他的作者一個月能催出一萬字的短篇已經要去廟里燒高香了,洗灰這真是神一般的手速。手速快意味著產量高意味著出書勤意味著有錢賺!烈火哥打算等他完結以后,好好給他規劃一個屬于他的系列出來。 而不遠處的田恬正在氣急敗壞地罵著多維元素。他最近有三塊工作:整理京宇歷年文本,開發個人志業務,還要給《塵煙笑》審大結局文本,跟打了雞血一樣忙到飛起。他還要手把手帶“多維元素”寫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