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禁區 完結+番外_分節閱讀_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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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舜推斷性地說:“兇手當時應該是一名工廠工人,那個年代海島正值工業發展期,到處都是工廠。1997年9月在上海有一場展銷會,那一年海島有四個工廠有資格去參加。 “展銷會前的兩個月,四個工廠的所有工人全部要熬夜趕制參加展銷的產品,這四個工廠,除了死者父親的那個鋼鐵廠外,還有家具廠,棉布廠,五金廠。其中,家具廠和鋼鐵廠距離不過一公里。當年鋼鐵廠找到的嫌疑人有十個,家具廠的嫌疑人有三個,最后這十三個人全因證據不足而釋放。” 教授對諸位同學說:“看看啊,在做懸案的推斷前,要充分了解到案發時的時代背景。資料準備充分了,才不會犯簡單的錯誤。” 女同學心知教授說的“犯簡單錯誤”是指她,羞愧地把頭低下了。 教授示意尹舜:“接著說。” 尹舜繼續講道:“兇手不在警方找到的這十三個嫌疑人當中。兇手應該是一名被私聘的臨時散工,這類廉價的散工在那個年代很常見,五分錢就能幫人干一個小時的活兒。舉例工人A在家具廠工作,展銷前廠長不讓任何一個工人請假,工人A那天晚上正好肚子痛或者出于其他什么原因,不得不私聘兇手來頂替他。穿上工作服,帶上工作帽,流水線邊上的工人看過去都一個樣,沒人發現工人A不見了。甚至有可能,壓根沒人記得住這個工人A的長相。 “凌晨一點至兩點左右,家具廠工人換班,下班的工人從大路回家。因為怕被人發現自己是被私聘的散工,兇手選擇從家具廠后的山路走,臨走前還順走了家具廠的鐵錘和鋸刀。警方資料顯示,家具廠在案發當天遺失了一柄鐵錘和一把鋸刀,找不到竊者,相信就是做散工的兇手拿走的。 “山路往后走就是案發地點,兇手獨自一人在山路走的時候,心里就已經有作案的念頭,他帶著從家具廠順走的作案工具,組裝尸體的粗鐵釘來自兩個工廠遺棄的廢品。正好這時,他看見去上公廁的華某,隨后開始作案。后來事發,私聘兇手的工人A沒被警方列入嫌疑人范圍內,他怕這個案子牽涉到自己,更怕廠長得知自己私聘散工會責怪,所以不將這件事情說出來,打算不了了之,于是警方便漏查了這條重要的線索。” “兇手這么一個陌生的面孔,就這樣在工廠里工作,工作結束后私自走往后山的道路,廠內竟然沒任何人發現異常?”教授發出疑問。 尹舜說:“半夜一兩點,工人都忍著困意在工作,就算有人發現異常,誰又敢確定不是自己太過疲勞而判斷錯誤?在那種時代,沒什么知識的工人,為了保住手中一碗飯,能獨善其身,絕不會輕易去蹚渾水。所以,并不是沒人發現異常,而是發現異常的人,都選擇沉默。” 第三十七章 尹舜是這幾個學生當中,回答得最令教授滿意的一個,大膽推斷又不失依據,并且資料掌握詳盡,對這個案子研究充分。 教授對他有點感興趣,繼續詢問下去:“那你認為兇手犯案后為什么要特意給尸體淋上工業廢水?” “如果不是為了破壞DNA,就是為了掩蓋血腥味,延長尸體被發現的時間。”尹舜的這個答案令在座人意外,他們曾從心理角度、專業角度去分析過兇手這個舉動,可沒人從這么簡單的層面分析過。 “當年尸體是在次日被一名去上廁所的女性發現的,在尸體被發現之前,已在崗位上的公廁管理員沒有察覺到任何異樣,這難道不奇怪嗎?”尹舜先提出一個問題,之后依理依據分析起來,“死者凌晨兩點半左右遇害,兇手將死者肢解、重組,這些功夫,要花掉兇手兩個小時甚至更多一點的時間,兇手完成整個作案流程,應該是在凌晨五點到五點半,公廁管理員六點上班,倘若兇手沒有利用工業廢水掩蓋公廁里的血腥味,案發當天六點的時候管理員就會察覺異樣,那么兇手便沒有足夠的時間遠離作案現場。因為公廁后面就是工廠排放廢水的水渠,所以管理員在崗位上嗅到那么刺鼻的工業廢渣氣味也不會覺得奇怪,這就是為什么他沒有及時發現尸體的原因,也因此給了罪犯足夠逃跑的時間。” “你憑什么認為兇手這么做是為了延長尸體被發現的時間?” “就憑他細心地將死者的血液利用便池排入水渠中。尸體被肢解是會流很多血的,如果兇手不處理這些過多的血液,那么血液就會溢出公廁,管理員也會及時發現公廁內的異樣。兇手肢解尸體時考慮到這點,所以讓死者的血液大多流進便池內。” “他時間掐得那么準?那么肯定自己能順利逃跑?” “沒有罪犯可以肯定自己能順利逃跑。”尹舜說,“每次順利逃跑,除了三分人為,還有七分運氣。那個年代科技不發達,警方要靠現場的蛛絲馬跡以及人證物證來偵查案件,因此警方很容易被一些多余因素擾亂視線,警力沒辦法完全集中,兇手若早有詳細的計劃,就能輕易躲過警方的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