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節
“摔到沒有?”少女非常緊張,見他毫發無傷,才氣呼呼道,“你等著,回去我要告訴阿爸阿媽。” 頑猴討好般的將手中的果子塞到少女面前,“阿姐,送給你,不要生氣,生氣會變丑。” “不生氣。”少女將果子塞回去,“你自己吃。” 頑猴嘿嘿一笑,果子在皮裙上隨便蹭了兩下,便大口開咬,吃的蜜口香甜。三下兩下吃完,果核也不丟,收進皮兜里,打算回去挖坑種著。 少女對他這樣的行為早已見怪不怪,她這個阿弟總能想到許多怪點子,雖然大多數沒什么用,但有用的都非常有用。 比如,陶罐做的矮小便成了碗。 比如,兩根細木頭可以夾菜夾rou。 比如,讓阿爸捉來野雞養在洞外下蛋吃。 再比如,給各種花花草草動物和樹起名字。 …… 少女的阿弟就是已經在原始社會度過四年的方立安,今年七歲,已經學會了當地的語言,一米一的個頭,距離成年壯勞力還差的老遠。 阿爸阿媽只同意他跟在大人后面摘野果,而且只能在洞xue附近,不能走遠。至于狩獵,想都別想。 這幾年,為了擁有一個魁梧有力的體魄,方立安一直非常勤奮地鍛煉身體。雖然飯很難吃,不是rou就是野果,但他還是吃的異常兇猛。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目前絕對是部落里十歲以內最壯的那個崽兒。 身處原始社會,雖然沒有手機等現代娛樂工具,但方立安并不覺得無聊。相反,他每天都很忙。不只是他,阿爸阿媽阿姐每個人都很忙,除了剛出生不久阿弟和兩歲的阿妹。 阿爸忙著狩獵,阿媽阿姐忙著采果子,他一邊忙著采果子,一邊忙著找糧食作物。 把rou當飯吃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 打不到獵物時,把果子當飯吃是一件更加辛苦的事情。因為果子不頂餓,一泡尿撒完,肚子也差不多空了。 在這種情況下,方立安無比想念香噴噴的大米飯和白嫩嫩的大饅頭。 只是四年了,一直被阿爸阿媽限制在林子最外圍的方立安從始至終一無所獲,顆粒無收。 第318章 姐弟兩回到部落,外出狩獵的族人們已經回來,或許是收獲不豐的原因,大家興致不高,情緒低落。 好在昨天獵到的野毛豬還能吃上兩頓,再不濟還有備用的野雞,不至于餓肚子。 瑤,方立安的阿姐,今年十二歲,上得去樹,下得去河,除了阿媽不讓她參與的狩獵,其他方面都是一把好手。回到洞里,將這一行的收獲安置好,便去幫阿媽照看弟弟meimei。 方立安先她一步去阿媽面前露了個臉,報平安,然后去外面找阿爸。很顯然,相比較帶孩子,他更喜歡征服這個原汁原味的世界。 部落里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小孩子是不被允許參與狩獵的。幼崽脆弱且來之不易,這是人類乃至整個自然界公認的事實。 因此,在具備強大的力量之前,小孩子頂多跟隨采集隊采集野果和樹枝。 阿爸阿媽不讓他走遠,所以方立安只能通過阿爸口述來了解外面的情況,幾乎已經成了日行一例。 但是阿爸今天顯然沒工夫給他講故事,方立安找到他的時候,對方正跟部落里的其他幾個壯勞力商量正事。 方立安沒走,安靜地坐下旁聽,大人們早已習慣這一幕,并沒有趕他。 原來今天他們回來的時候,河邊來了鹿群,由于時間關系,只能空入寶山而空回。所以大家商議著明天早起出發,沿河搜尋,說不定還能遇上。 方立安聽得兩眼放光,腦子里的想法一串接著一串。 晚飯后,陽在火堆旁修繕武器,磨他引以為傲的長矛,心想明天至少要獵一頭鹿。 周圍還有幾個青壯年,手握木制的長矛,一邊用火燒去周圍矛頭的木屑,一邊用嶙峋的石刀將其削尖,使其更加尖銳。 方立安提著他的幼崽版長矛加入其中。 “阿爸,我明天跟你們一起去。” 陽停下手中的動作,將目光從長矛上挪開,移到方立安身上,其他幾人同樣。 方立安知道,他們不是重視他,而是怕三心二意,弄壞了武器。要知道在這里,武器意味著食物與安全,是不能輕易損壞的。 “不行,你去了我還要保護你,獵不了鹿。”陽堅定地拒絕道。 方立安,“我不需要你保護,鹿不危險,我知道。” “你的速度太慢,跟不上隊伍,抓不到鹿。”陽是真的很嫌棄他。 “我速度不快,但我的矛速度很快。”方立安不服氣。 火堆旁的幾個人聞言轟然笑開: “安,好樣的,你是我們部落的小勇士。” “安,你阿爸小時候也這樣。” “陽,我們帶安一起,他說的沒錯,鹿群危險不大。” “……” “不行。”陽很嚴肅,周圍的嬉鬧聲不自覺的變小,“安,回山洞。可以留下,但是不許說話。” 說罷,空氣中只余霍霍的磨石聲和木柴燃燒時的噼里啪啦聲。 方立安把長矛放下,回到洞里,翻出自制的石刀,又回到火堆旁盤腿而坐,加入削矛頭的行列。 陽見了也不反對,大家各自忙碌著。 第二天,外面還是黑青青的一片,守夜人把一行人從睡夢中叫醒,八個人就著火光飽餐一頓,然后拿起各自的武器,摸黑向河邊行去。 山洞到河邊這段路,大家每天來回無數遍,基本上不存在危險,更何況,快出林子時,天色已由青黑轉成青白。 放眼望去,河邊空曠如野,昨日的鹿群早已消失不見。 陽帶著大家來到河邊,在草叢中翻找觀察,試圖通過各種痕跡判斷出鹿群離去的方向。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兒子,安,正一左一右各提著一支長矛,緊緊地跟在隊伍后面。因為怕被發現,和隊伍始終保持著五米以上的距離。 方立安跟的很辛苦,一來不能弄出動靜,二來他人小腿短,人家走的,他得用跑的。 好在他的兩根長矛是兒童專用的縮小版,不似他們的小兩米長,不然這么長一段路,他的細胳膊未必吃得消。 上天眷顧,一行人沿著河岸由西向東步行了大約半小時左右,遠遠的,鹿群清晰可見。他們沒有立刻行動,陽吩咐大家原地坐下,等待體力恢復到最佳狀態。 這是一群馬鹿,顧名思義,長得像馬,體型很大。身體呈深褐色,背部及兩側有一些白色斑點。不似梅花鹿,體型小巧,顏色鮮嫩。 馬鹿喜好群居,夏季多在夜間和清晨活動,冬季多在白天活動。善于奔跑和游泳,聽覺、嗅覺發達,視覺稍差,膽小易受驚嚇。 陽將目標集中在最近的兩頭馬鹿身上,準備四人一組,分頭行動。遠處的不好追,目標太多容易顧此失彼,兩只已經是極限了。 方立安作為狩獵隊伍的編外人員,非常自覺地把目光投向了遠處。他悄悄退回林子,利用樹木的遮掩,向鹿群前方移動。挑好目標后,安靜蟄伏,等待阿爸他們的進攻信號。 太陽升起,溫度逐漸升高,鹿群似有進入林中棲息的意思。 說時遲那時快,就在狩獵隊伍的一行八人匍匐至距離鹿群末尾還有五六米遠時,只見陽突然暴起,一馬當先將手中的長矛擲了出去,只聽“噗”的一聲,長矛扎進一只馬鹿的臀部。 真不愧是擁有最強武器的男人,方立安心想。 突然遭受襲擊,驚慌恐懼的情緒在鹿群中瞬間擴散,只見馬鹿兩耳直立、臀毛逆立、尾巴翻起、咬牙跺足、尖叫逃跑。 其他人落后半步,各自沖著目標勇猛追擊。 方立安運氣最好,陽向鹿群發難時,馬鹿正向著他的方向走來,陽的長矛將要離手,他的長矛便開始蓄力,正好迎頭插進一只馬鹿的眼睛。 只是一擊并不足以撂倒成年馬鹿,左手的長矛換到右手,幾乎沒花時間瞄準,全力一擊,長矛沒入馬鹿的脖頸,馬鹿奔逃了幾息后,轟然倒地。 方立安沒去管死了的馬鹿,他手里兩只長矛都投擲出去后,便就近躲在一棵樹下,貼著樹干裝蘑菇。這時候,其他馬鹿正慌不擇路地四下逃散,要是被它們撞上,下場不死也殘。 陽那邊的戰斗還未結束,受傷的兩只馬鹿腳力不減,沿著岸邊撒蹄狂奔,幾人緊追不舍,又追了幾十米的距離才將馬鹿制服。 八個人,兩只馬鹿,收獲頗豐。 等這一片重歸靜謐,方立安才去檢查獵物。 他獵到的是一只成年雄性馬鹿,體長大約180厘米左右,肩高超過一米。體重……方立安試了試,反正不是他這個重量級能搞定的。鹿角很大,細數下來竟然有10個叉,可見其壯。 馬鹿倒在林子邊,血腥味雖然不是很重,但多停留一分鐘便意味著多一份危險。 方立安像河邊跑去,他得去找阿爸幫忙抬獵物。 陽一行人并未走遠,但方立安手無寸鐵的走在常有野獸出沒的水源附近,心里多少還是有點慌張的。走著走著就小跑起來,直到看到自家阿爸才松了口氣。 倒是陽,見到他反而緊張起來,以為山洞那邊出了什么事。 方立安獵馬鹿的動作非常快,兩只長矛從蓄力到投擲只用了兩秒鐘,干凈利落,以至于一行八人沒人發覺。 方立安對自家阿爸解釋了自己出現在這里的原因,陽雖然覺得難以置信,但并沒有懷疑兒子說謊。 原始人很淳樸,思想非常簡單,并不知道謊話為何物。他們從來都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直來直去。 于是,陽帶了宇跟著方立安去樹林里,剩下六個人,三人一只,將馬鹿抬回去。 看到倒在地上馬鹿,陽的內心頗為震動,自豪感油然而生,在他的胸腔排山倒海。他的兒子,才七歲的兒子,竟然獵到了一頭成年雄鹿。 蒼天保佑! 等陽和宇抬著馬鹿和另外六人匯合時,大家才真正感受到那種沖擊,因為方立安獵的馬鹿是最大的。 只是一行人回到部落,還來不及歡呼慶祝,方立安的阿媽——夏就沖了過來,抱著方立安直掉淚。 方立安暗罵自己做事沖動,顧頭不顧腚,主動承認錯誤道,“阿媽,我錯了,我不該偷偷跟著阿爸出去打獵。” 陽倒是好說話的很,因為在他看來,什么都比不上兒子的勇猛,他給方立安支招,“帶你阿媽看看你的獵物。” 相比較不知所措的兒子,陽的話顯然更有用,夏用手背抹了淚,“獵物呢?阿媽看看。” 方立安指著阿爸的腳下,“這只馬鹿。”部落里其實并沒有馬鹿的叫法,大家都是叫鹿,駝鹿、梅花鹿、馬鹿……全是鹿。 夏驚訝的合不攏嘴,邊上的宇已經開始講述方立安是如何獵到馬鹿的,好像他親眼所見一樣。 大家伙聽得津津有味,接二連三地“哇”聲感嘆,尤其是與方立安年齡相差無幾的幼崽們,俱是目露崇拜的星星眼,搞得阿姐、阿妹特別自豪,與有榮焉。 接下來的幾天,大家沒有出去狩獵,方立安也沒有跟著阿媽阿姐出去采集野果,每天都在部落里跟阿爸他們討論狩獵心得,教他們一些狩獵技巧。 這里的人心思單純,沒有人懷疑他為什么會這些,大家對他不是感激,就是佩服,不是敬仰,就是崇拜,每個人都發自真心的為部落里多出一位強者而感到高興。 只是,連著幾天吃鹿rou喝鹿血,敏銳如方立安經常聽見一些少兒不宜的聲音,山洞里、樹林里,這里,那里。 而且盡管他還是個孩子,但也補的渾身燥熱,鼻血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