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節
問:幫誰要債? 答:答:我覺得他是文紅兵的同伙。兩個月前,文紅兵綁架我,勒索一萬塊,那次他沒有得逞,所以他的同伙又來報復。 問:他一共搶走了多少錢? 答:一共是兩萬四千塊。 問:你覺得這個人會是誰? 答:這個我不知道,反正是和文紅兵有關系的人。 問:你以上所說的是否實話? 答:是實話。以上記錄已看過,和我講的一樣。 簽名:陳天譙(指印) 1984年4月7日〗另有一份陳天譙妻子趙翠芳的詢問筆錄,其陳述內容與陳天譙的敘述基本吻合。 在其他的資料中,羅飛最為關注的是現場勘察筆錄,該份筆錄的記載如下:〖現場勘查筆錄發現/報案時間:1984年4月7日3時45分現場保護人姓名、單位:王天宇、殷正宏(東壩派出所民警) 現場保護人到達時間:1984年4月7日3時51分勘查時間:1984年4月7日4時15分至6時27分勘查地點:東臺住宅小區7號樓404室指揮人姓名:丁科(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 參加人姓名:黃杰遠、栗華(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王偉達(市公安局法醫);徐鍵(市公安局照相技術員);顏冰,董德一(市公安局痕跡技術員)。 現場條件:氣溫14~15度,相對濕度30%~35%,白熾燈。 勘查過程及結論: 1984年4月7日3時52分,市局刑警大隊值班室接東壩派出所民警王天宇電話通報稱:東臺小區7號樓404室住戶遭遇入室搶劫,請求勘查現場。接報后,刑警大隊立即組織技偵人員在隊長丁科帶領下,于同日4時13分到達現場。 據報案人陳天譙(男,45歲,東臺小區7號樓404室戶主)介紹:凌晨兩點至三點之間,他在家中遭遇不明男子入室搶劫。該男子離開后,他掙脫捆縛后報案。 聽完案發介紹,刑偵人員在丁科隊長的指揮下,對現場由中心至外圍進行了勘察。 現場位于本市東臺住宅小區7號樓404室,該房屋為南北向兩室一廳戶型,客廳和主臥室朝南,次臥室和廚房衛生間朝北。 房屋大門木質,配備“三環”牌門戶鎖,大門和鎖頭均無損壞跡象。 案發時事主正在主臥室內睡覺,此處即為中心現場。該臥室由一扇內開木門通往客廳,據事主陳述,案發前木門掩而未鎖。臥室南端有陽臺,陽臺配備防盜網,防盜網在案發后完好無損。 臥室內有雙人床、衣柜、床柜、書桌等家具,家具均無撬動毀壞痕跡。 雙人床床面凌亂,床頭拋棄有濕毛巾一塊,經事主辨認,此毛巾為自家的洗臉毛巾,案發前應掛在衛生間內。 床下有一條男式長褲,該長褲被剪成長條狀,剪切痕跡新鮮。經事主辨認,此長褲亦為自己平日所穿,案發前應掛在主臥室衣柜內。案發時犯罪嫌疑人用這條長褲捆綁他的妻子趙翠芳,后被事主解開。 床下還有少量使用后的膠布,經事主辨認,此膠布為自家客廳內存放的日用之物,案發時犯罪嫌疑人用這些膠布粘住趙翠芳的嘴和眼睛,后被事主撕掉。 臥室東南角有一小型保險箱,勘察時該保險箱呈正常方式敞開,保險箱內無現金。 臥室地面鋪設簡易瓷磚,地面所留腳印已經提取。保險箱、家具、長褲、膠布上所留指紋亦全部提取。 客廳為封閉室,除入戶門外,無其他對外出口。客廳餐桌小抽屜中的家用膠布被取出,其他未見異常。 朝北的小臥室為儲藏間,平時不住人。案發前后小臥室門反鎖,勘查時未發現異常情況。 衛生間有一扇朝東的小窗戶,案發前后窗戶均從內部關好,無人為撬動和出入痕跡。 廚房有朝西的大開窗,案發前后窗戶均從內部關好,無人為撬動和出入痕跡。廚房地上另有一條被剪成長條的男式長褲以及膠布條若干,該長褲亦屬事主所有,在案發時被用來捆綁事主。長褲旁有剪刀一把,為事主案發后用來剪開捆縛的工具。 其他無異常。 現場勘查于4月7日6時27分結束。提取了現場遺留的鞋印和指紋。拍攝了現場照片15張,繪制現場圖1份,制作勘查筆錄1份。 指揮人:丁科(簽字) 勘察人:黃杰遠、栗華、王偉達、徐鍵、顏冰,董德一(簽字)〗看完這份勘查筆錄,羅飛開始品出了一些滋味。這起案件的確有不少非同一般的地方。 首先侵入者在凌晨潛入室內卻沒有對門窗造成任何破壞,這已不是普通匪徒有能力做到的,而更加令人側目的是,侵入者所有的作案用具(用來捆縛事主的長褲、膠布條等等)全部是在現場就地取材。這一招看似普通,其實卻大有講究,因為警方破獲此類案件的一個重要突破口就是尋訪作案工具的來源,案犯在這方面沒有給警方留下任何機會。 從以上兩點來看,此案的嫌疑人極為老道,甚至對警方的破案手法也了然于胸。繼續翻看相關資料時,耐人尋味的地方還越來越多。 法醫的鑒定報告顯示,事主四肢關節處確有捆綁痕跡,但除此之外,周身無任何傷痕;痕跡技術員的鑒定結果顯示,現場環境中(包括門窗、保險柜、膠布條、剪刀等)提取到的指紋和腳印都是事主夫婦所留,并無第三人的遺留痕跡;…… 綜合這些方面來看,案發現場竟找不到和入侵者有關的一點點蛛絲馬跡,難道他真的能像魅影一般來無影、去無蹤嗎? 的確是一起令人頭疼的案子,難怪即便有丁科坐鎮,警方人員卻也對此案一籌莫展。 除此之外,資料里似乎再沒有什么有價值的記錄了。只有案件之外的一個細節還能引起羅飛的關注:警方記錄顯示,此案前期負責人是丁科,到后期則變成了黃杰遠。由此可見,丁科的確是在此案偵破的過程中辭職,隨后則由他的助手黃杰遠代替了他的工作。 那么丁科辭職的原因就是對這起案件無能為力嗎?至少從表面看來,這也算一個那說通的理由。可是很多事情,真相往往要比表相復雜得多。 羅飛掩卷沉思,努力想要看透這十八年塵封檔案后的秘密。正在全神貫注中的時候,辦公室的門被人輕輕的敲了兩下。 羅飛看看表,現在是下午四點。他知道來人應該是慕劍云,從理工學院離開后,他們約好這個時間再碰面,共同商討那兩起案件。 “請進。”隨著羅飛的邀請聲,慕劍云推門進屋,她一邊走向羅飛一邊問道:“怎么樣?卷宗看完了嗎?” “剛看了和陳天譙有關的案子。”羅飛指指辦公桌對面的椅子示意對方入座,“——一一九碎尸案的還沒顧得上看。” 慕劍云吁了一聲,像是松了一口氣似的:“那就好,先談談這起案子吧,一一九碎尸案……我還真是鼓不起勇氣呢。” 羅飛把那疊高高的卷宗挪到了一邊,避免慕劍云看到最上面那幾張令人非常不適的照片。然后他略有些不解地聳著肩膀:“你在警校的時候,應該也研究過國外的變態殺人案例吧,對這樣的血腥案件,應該也有些接受能力才對。” “一一九案件就曾發生在我身邊,這和研究國外的案件是完全不一樣的。”慕劍云為自己辯解道。 羅飛笑了笑表示認可。然后他把陳天譙劫案的資料推到對方面前:“這些資料不多,你先看看吧,然后我們討論。” “好。”慕劍云開始翻看那些資料,而羅飛則重新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