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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趣閣 - 歷史小說 - 龍嘯大明在線閱讀 - 第364節

第364節

    接到了這份議案,議長黃宗羲頓時也覺得十分棘手,其實黃宗羲啇毅設立參政院這個機構非常贊同,因為畢竟是有了一個可以讓士大夫們發表自己觀點的地方,而且也和他思想中,建立一個評斷天下事非的機構十分吻合,因此這兩年的時間里,黃宗羲也十分努力的工作,希望盡力將這個機構完善起來,真正發揮作用。

    黃宗羲并不是迂腐的人,他當然也知道,參政院能否長期存在下去,至少在目前完全取決于商毅的態度,雖然說商毅對參政院一直比較支持,接受了不少參政院通過的提案,也指責政府的提案也比較寬容,當然黃宗羲還是利用自己議長的身份,否決了一些言辭態度比較激烈的提案,以免過于刺激了商毅。

    但這一次的提案黃宗羲不好拒絕,因為這次聯名的議員比較多,達到必須討論的標準,但這里面的利害關系,黃宗羲十分清楚,因此他也不敢決定,于是和幾名執委商議之后,和兩各代表執委,來找王夫之,說明事情的原委,請王夫之代為轉告商毅。

    王夫之也頗有些意外,甚致懷疑這會不會是清廷的諜間人員在搗鬼,因此也立刻向商毅作了匯報。

    因為商毅是把參政院當未來的議會再試行,因此也十分重視參政院的事務。雖然說現在的參政院還不俱備議會的功能,頂多也就相當于是個政協,但對于參政院通過的提案,如果是可行的,商毅也都會釆納,有些本來就是商毅準備實行的事情,也歸于是參政院通過的提案,表示自己對參政院的重視。而不可行的,也都會以內閣的名議,給予一定的解釋。

    不過這一次的提案,商毅也知道,是一個大麻煩。雖然說就算提案通過,自己可以不予采納,但從另一個方面來說,也把自己推到了參政院的對立面,畢竟這一次提案更像是一個試探,可以知道自己在參政院里的支持率到底怎么樣。

    但商毅也否認了這是清廷的諜間人員搗鬼,因為清廷的諜間人員不可能明白,商毅設立參政院這樣一個機構的最終目地,而在目前階段,參政院對自己的權力根本構成不了危脅。如果打算在這方面入手,那就太神了,除非清廷中也有人是穿越來的。因此這應該是參政院本身出現的問題。畢竟議員當中參進一部份明朝的遺老遺少,這也是正常的事情。

    另外出現這種情況也并不奇怪,因為在君主立憲制度建立的早期,在皇權和議會權力并列的階段,必然會遇到類似的問題,雙方早晚都發生權力的沖突,如果議會權力大于皇權、就會直接否定皇權,借機加強議會的力量,如皇權大于議會的權力,好一點的話,皇帝會借機把議會變成自己的橡皮圖章,糟糕的就會直接解散議會。

    商毅當然不希望把參政院變成自己的橡皮圖章,那樣的話就和眀朝也就沒什么區別了,自已也沒有必要搗鼓出這么個機構,但商毅同樣也不希望讓參政院走到自己的對立面去,事事和自己對著干。雖然參政院在未來肯定會成為自己建立的國家唯一的立法機構,不過在相當一段時間里,自己也必須保留足夠的權力,讓權給議會是大勢所趨,但并不是一下全放,而是逐步放權,循序漸進,而在這期間,自已和議會都要盡力保持好關系,這對以后的國家體制,攺治模式也是一個很好的示范作用。

    因此回到這一次的事情上來,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參政院表決的結果,沒有通過這次提案,這樣自己和參政院也能保持良好的關系。當然商毅還是有相當的自信,絕大多數的議員不會放棄自己,而去選擇一個已經不可能復興的腐朽朝廷。但凡事都有萬一,最好還是能了解一下大多數人的心態為好。

    想到了這里,商毅忽然問道:“王先生,我聽說黃先生在參政院里制定了這樣一條規定,大致的意思是:任何提案只能討論一個時辰,如果在一個時辰內還不能進行表決,那么就暫時放下來,討論下一個提案,等第二天再抽一個時辰來討論。這樣的提案被稱為剩余提案,而且每天只討論一條剩畬提案,如果有多的剩余提案,則無限制的向后推延,是嗎?”

    王夫之點了點頭,道:“回稟大王,確實有這么一條。”

    原來按商毅要求,在參政院里討論任何一條提案,必須是無人要求發言的時候,才能進行投票表決,只要是還有人發言,就必須讓他說下去,這是為了保證每一位議員發表自己觀點的權利,但這也造成一個不好的后果,就是有些提案時,雙方會各不相讓,唇槍舌戰,無休止的討論下去,曾經就出現過一條提案連議了三天,都沒法進行投票表決,結果后面壓下了一大堆提案。因此黃宗羲才想出這么一條制度,否則這日子就沒法過了。另外也是有意為難一下議員們,如果為一條提案糾纏不清,就別想再玩別的事情。

    而這一條制度建立之后,參政院的效率也提高了許多,因為老是討論一個問題,大家總會煩,等到時候自然也就會不玩了,趕緊投票吧。如果還有人仍然不依不饒,還要胡攪蠻纏,也會引起公憤。因此議員們也都學了適可而止,這也算是參政院的一個進步吧。

    商毅也點了點頭,笑道:“好吧,那你就去告訴黃先生,讓參政院去討論這一條提案吧。”

    第五卷 飛天篇 第一四三章 提案(下)

    黃宗羲制定的這條規則,雖然使參政院的效率提高了不少,其實也存在這很大的漏洞,也就是如果有人想故意搗亂,還是可以把某一項提案給攪黃的。商毅當然不想把這次提案的討論給真的攪黃,但可以拖延幾天時間,看看其他議員對這一提案到底是什么態度,然后再根據情況,做出應對的辦法,當然也有可能什么辦法都不用想。

    果然就在第二天,參政院對南京政府是否應該出兵南征的提案進行討論,就在黃宗羲宣布了可以開始提問之后,就立刻展開了一番唇槍舌戰。而且很快就分成了涇渭分明的兩個陣營,開始了激烈的爭辯。

    支持這一提案的議員當然不是從大局的角度出發,而是死死的抓住“誰是正統“這一點不放,堅持認為商毅是明朝的舊臣,舉行南征就是以下反上,以臣反君。但反對這一提案的大臣也毫不相讓,雖然他們也承認,商毅確時曽是明朝的舊臣,但歷史上以臣反君的事情多了,二十二朝的更替,絕大多數都是以臣反君,比如周代商、晉代魏、唐代隨、宋代周,結果不都建立了新朝嗎?而且唐宗宋祖都被公認為一代明君,如果按正統的觀點,他們不都是反叛之人了嗎?因此明朝氣數己盡,商毅取代眀朝,建立新朝,又有什么不對呢?

    支持的議員當然不能接受這種觀點,于是引經居典,找出種種圣人之言、著名經典上言論,從三綱五常,到天理人道,來證明以臣反君絕對是大逆不道。在這方面他們確實有優勢,因為儒家的先賢、經典基本都是以維護統制階層的利益為主,決不會認可以臣代君的行為。當然儒家思想能夠在中國思想、學術方面取得統治地位,這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原因。

    但反對的議員也早有準備,在引經居典上,他們找不到多少可以與對方抗衡的武器,但可以抓住各種實例,就像開始所說的,二十二朝的更替,絕大多數都是以臣代君,歷史上己經無數次的出現過了,在大量的現實面前,任何空泛的經典言論都是無效的,因為如果完全按儒家的說法,二十二朝都是謀朝篡位的叛臣,沒一個是好人了,而出仕各朝的儒家先賢圣人,豈不都是在幫助叛臣了嗎?

    這時參政院里一共有議員三百一十七人,來自社會各層,士農工商基本都有一定的比例,當然也有一部份是商毅安排的人選。但從總體來看,支持這一提案的人并不多,總共只有三四十號,而經常發言爭辯的,只有十幾個人,其他不過是幫腔助威,而大多數人都是反對這一提案的,而且發言的人也多出了許多,搖旗吶喊,站腳助威的人就更多了。

    明朝的遺老遺少其實只有一小部份,絕大多數人其實都是認可了商毅代明自立,一方面是事實不可改變,另一方面也是自己的利益己經和商毅捆綁在一起,商毅完了,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還有一部份議員實際是把參議院當作自己晉身的抬階,希望通過在參議院里的表現,引起商毅或內閣的注意,獲得晉升的機會,因此凡事也都從維護內閣,維護商毅統治的角度出發,這一次正是自己表現的機會,當然也要顯露一番。

    但發言是一個一個的來,不是誰的人多就誰占優,而支持提提案的人數雖較少,總也有幾十號,也能有一些聲勢,另外明朝的遺老遺少也多是飽讀詩書的人,肚子里多少也有一些貨,胡攪蠻纏也能對付幾句,當然不會被說得無言以對。因此雙方的爭辯也算是針鋒相對,互不相讓的。

    不過隨著辯論的深入,討論也和過一樣的出現了跑題,如南明朝廷算不算明朝的廷緩;明朝是否算是氣數已盡,不可挽回;朱元璋起兵反元,是造反還是舉義;朱元璋箅不算是趙宋的遺臣;甚致越跑越遠,到了孔子孟子周游列國,為什么不去扶保周天子,而去投奔各諸候國等等,也確實應了那一句話:思想有多遠,就能走多遠。

    而這一條提案當然也不出人們預料的成為了剩余提案。再隨后的幾天時間里,參政院每天都要用一個時辰的時間來討論這條剩余提案,但雙方一直各不相讓,而且每天每天的拖挻,也正好給了雙方充足的時間,去翻閱資料,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在自己的陣地上無法取得進展的時候,雙方也都不約而同的把目標放到了在對方的陣地上取得突破,贊同派從史料中尋找一些雖然掌握了大權,但依然恪守臣節,沒有非份之舉的例子,如比周文王、諸葛亮;而反對派則從經典中找到不少證明自己言論的圣人語錄,如孟子說過: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姜太公也說過: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則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則失天下。

    因此就這樣在幾乎無休止的爭辯中渡過了一天又一天的時間,也使這一條提案一直無法進入投票表決的程序。而轉眼就到了新年,參政院也廠放假了,眾議員們也要回家過年,黃宗羲也只好宣布,等新年的假期結束之后,再重新開始討論這一提案。

    而在自己的王府里,商毅還在偷著好笑,看來一切都是和自己預想的差不多,當然這里有一部份是商毅故意指使,但對方也確實是在全力的配合,才使這一條提案一直拖到了現在,而且從參政院的反應情況來看,就算是進行投票,這條提案被否決的可能性極大,這當然也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就在參政院規定的范圍內來解決。

    現在參政院運行了兩年的時間,商毅也認為有必要對參政院進行一些改進的地方,畢竟這將是未來國會的雛形,在運行了兩年之后,也取得了一些經驗,并且這形式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認可,因此也可以對它進一步的完善功能,并且發揮更大的作用。

    另外在這個時候,商毅也覺得自己應該多考慮在真正統一中國之后,應該怎樣治理這個龐大的國家,畢竟這時離統一中國的目標己經并不遙遠了,甚致可以說是水到渠成。而且在軍事上,已經沒有多少地方需要商毅勞神費力,中華軍己經是一支有戰斗力的軍隊,前線有各級的指揮官付責,南京有統戰部統一布置安排,無論是對南對北的戰爭,商毅也都可以放心的讓他們去完成,而自己完全可以把精力轉移到內政方面來。

    畢竟打天下是一回事,但治天下又是另外一回事,這是經過無數歷史事實證明的道理,更何況自已的目標并不是要重復以前的老路,而是要對中國進行一次大變革,改變中國的歷史發展道路,把中國納入正確的,與歷史發展規律相同的發展軌道道路上來。那就更不能馬虎大意。

    雖然商毅知道歷史發展的正確趨勢,并且也有一些近代國家在發展過程的經驗可以做為參考;另外他也在浙江干了差不多有七年,在南京也干了三年,積累了一些實際的治國施政經驗,但這并不等于自己就能管理好整個中國,在歷史上并不乏能治理好一州一府的地方官,但晉升到中央去之后,把地方經驗向全國推廣時,卻弄得一團糟,最典型的例子,莫過于是北宋的王安石。因為中國幅員太大,地域太廣,而且各地之間的發展水平、經濟情況、風土人情也都有很大的差異,因此自己決不能拿南京、浙江的經驗去硬套在其他地方。

    相對來說,東南沿海的商業更發達,對外的接觸較多,民風要開放一些,對外來事務,新的觀念的接受力也強一些,而西北內地則還是以傳統的小農經濟為主,民風習俗相對就要保守得多,因此自己主張發展工商業、促進商人辦產業辦實業,全面走向海洋等等措秩變革,雖然都是正確的,符合歷史發展,在南方、沿海地區或許能十分順利的推行,但在北方內陸地區也許就會遇到不小的阻力。

    對于這些情況,都必須要有充份的思想準備,治國不同于打仗,凡事不能硬來,只能慢慢引導,另外就是因地置宜,針對每個地區俱體情況的不同,活動運用。

    當然商毅也有優勢的地方,就是現在自已建立的是一個新的政權,而一個新的王朝建立,總會施行一些與前朝不同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在王朝之初,即得利益階層還沒有出現,或者說還十分弱小,因此在遇到的阻力也會小一些。因此這也有利于自已推進新的政策。

    因此商毅也決定,在新年之后,這些事情,就要開始運行起來。南京府的政策和自己的工作重心,也都將會有一個大的調整。

    第五卷 飛天篇 第一四四章 規則(上)

    按照南京政府的規定,新年放假六天,從臘月三十到征月初五,初六開始全面恢復各部門的工作。當然在毎天各部門都會留下值班的人員,由其是統戰部,幾名重要人員都要輪流值班,以防不測之變。

    因為中華軍開始像南線增加兵力之后,在各條戰線上對南明軍隊都發動了反擊,將南明軍隊都驅逐出了南京政府的領地,在開戰前期被南明軍隊攻占的地方,也基本都收復回來。不過中華軍并沒有向南明的領地發動進攻,只是在邊境駐守,一方面是等后勤供應跟上,另一方面也是統戰部決定,在新年之后,再向南明各朝發動進攻,讓士兵們過一個好年。

    在放假的最后一天,商毅邀請王夫之、李巖、黃宗羲、顧炎武四人到王府來做客,述談。幾個人當然也知道,這絕不會簡單的談天,聯絡感情,很有可能還是為了那條提案的事情。

    王夫之、李巖都是內閣大臣,對參政院的模式也頗感興趣,因為他們都是讀書人,知道讀書人都歡喜議論國政,參政院正好提供了這個機會,另一方面,參政院也為內閣、官府提供了一個了解民意民情的地方,在有些時候,甚致可以為內閣決意,提供參考意見,當然要比以前靠御使、巡按去體察民情要強得多。因此也希望能把這個機構保留下去。而黃宗羲是現任議長,顧炎武也被邀請,擔任議員,更是希望把這個組織進一步的完善起來,成為一個常設的機構。

    果然幾個人相見寒喧了幾句之后,商毅就問道:“黃先生,參政院己經成立了兩年多的時間,你以為這個機構運行如何?”

    黃宗羲道:“下可體察民情民意,上可與朝廷相通,上下通達,為前朝歷代所未有,大王設立參政院,可謂是開前所未有之先河。”

    王夫之和李巖也都頻頻點頭,表示贊同黃宗羲的說法。

    這時商毅雖然還沒有把英國革命的情況向國內介紹,因為英國革命勝利是1648年,現才剛進入1650年,也未免太快了一點,但也介紹也古羅馬共和國、英國早期的議會制度和現在荷蘭的共和制度。因此這幾個人對議會制度也并不陌生了,盡管現在參政院不像歐洲的議會制度那樣有決定國家施政的權力,但和中國過去相比,確實是進了一大步。而且從一些跡像來看,商毅似乎也有將參政院弄成新朝議會的意圖。因此幾個人對此也都頗有期望。

    顧炎武道:“太沖所言極是,不過我觀參政院,雖是開前所未有之舉,但跡有許多不足之處,辦事拖沓,效率甚慢,議員之中好空言大話,往往爭論不休,有些發言荒誕不經,有些發言興篇大論,卻又不知所云,有些甚致惡語相加,空自消磨功夫,這些問題若是不加以改進,參政院恐怕難有大用。”

    黃宗羲聽了,也苦笑不己,他對參政院的這些弊端也確實是深有體會,雖然也想出一些辦法,但也是治標不治本,比如這一次,又是連拖了好幾天,都沒有結果。

    商毅笑道:“顧先生所言,極有道理。不過參政院之所以出現這樣弊端,在于沒有規則,或規則不夠完善,因此我在平日也仔細想過,并且制定出了一套詳細規則,幾位可以看一看,然后大家一起參詳。”說著從身邊抽出一本冊子,遞給黃宗羲。

    黃宗羲趕忙接過來,打開觀看,心里還想著,商毅果然是早有準備。等看了幾頁之后,黃宗羲頓時忍不住叫了起來:“好,實在是太好了,就應該是這個樣子。”

    其實參政院里出現這些弊端,商毅一點都不奇怪,因為在歷史上議會制度形成的早期階段,包括在更早的古羅馬共和國時代,這樣的問題歐美各國中都是普遍存在,并不是只有一家這里獨有。實際上大多數的場面比現在的參政院還要亂得多,在議會討論跑題、詞不達義、雖然討論很熱烈,但始終沒結果,拖沓時間,一個提案議了幾天都議不完。再不就人身攻擊,破口大罵,甚致拳腳相加,連耗子動刀窩里反都不少見。

    因此在英國議會的早期,在議員進場時,都必須接受檢查,以防止有議員會攜帶武器進入會場,然后因為政見不同拔刀相見。事實上一直到三百多年之后,在議會上爭吵打斗的事情,依然在許多國家依然層出不窮。

    當然這些問題并不是議會本身造成,也不是不可克服,只要制定出一套相應的會議規則制度,大家都在這些制度允許的范圍行事,就能保證議事正常進行了,否則老是這么亂的話,議會制度也不可能一直存在下去,成為各國的主流政治形式,當然會議規則制度的完善,也不是一蹶而就,而是世界各國在長期不斷的實踐中,才逐步完成的。

    在1689年,英國議會就出現了一本叫做《議會》的手冊,其中羅列了三十五部當時的會議學著,這就已經開始呈現很多會議規則制度的原則和規則的端倪。

    1876年,美國人亨利馬丁羅伯特出版了自己的著作《議事規則袖珍手冊》,也就是在后來被稱為《羅伯特議事規則》,并且很很成為歐美國家的標準會議規則制度,得到了非常廣泛的應用。一直到商毅穿越之前的那個時代,所有的會議規則,也基本都是以《羅伯特議事規則》為基礎制定,萬變不離其宗。

    羅伯特議事規則的內容非常詳細,包羅萬象,有專門講主持會議的主席的規則,有針對會議秘書的規則,當然最多的還是有關普通與會者的規則,有針對不同意見的提出和表達的規則,有關辯論的規則,還有非常重要的、不同情況下的表決規則。但宗旨是保障會議在公平、公正的環境中進行,并盡量照顧到每一個與會者的利益和權利。能夠有條不紊地讓各種意見得以表達,用規則來壓制各自內心私利的膨脹沖動,求同存異,然后按照規則表決。這種規則及所設計的cao作程序,既保障了民主,也保障了效率。

    而且有一些細節規則后面的邏輯原則,也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關動議、附議、反對和表決的一些規則,就是為了避免爭執。例如說是辯論,但持不同意見的議員在規定的時間里,名義上都是在向主持的議長或委員會主席說話,而不能和自己的對手"叫板"。因為兩位議員一但對上話了,就是必吵無疑,議會也就變成了吵架的場所。而且發言的時候拖堂延時,或者強行要求發言,或者在別人發言的時候插嘴打斷等等,也都是不允許的。

    《議會》和《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中譯本商毅手頭上都有,但這兩本書都是大部頭書,內容廣泛又復雜,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拿出來,因此商毅對此也進行了相當的簡化,是從中抽取了最主要的原則,大體形成了這樣幾條規則:

    一、會議設有主持人,一般情況下主持人由議長擔任,如果議長不能出席會議,則在十六名執委中選擇一個人來主持會議。主持人專門負責宣布會議制度、維持會場秩序、執行會議流程,并發配發言權,而其他執委的責任是協助主持人的工作,監督與會者,并提醒主持人有違規行為。會議的主持人和持委必須保持公正中立立場,在主持期間不得發表自己的意見,也不總結發言,不無故制止議員發言,以免其態度影響其他與會者。但可以參與投票,如果是舉手表決,主持人和持委必須是最后表決。

    二、一個提案被提出來以后,它就是當前唯一可以討論的議題,必須先把它解決了,或者經表決同意把它先擱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個提案;但必須等無人發言時,才能進行投票表決,并甴主持人決定;而必須進行正、反兩方分別的表決,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決后,發現已經達到表決額度的要求,就認為沒有必要再請反對方表決。

    三、所有與會者發言之前必須舉手,而且必須在得到會議主持人的允許之后才能發言。發言者必須起立,每次發言時間不得超過三分鐘,超出時間,主持人可以制止其繼續發言,對一次提案的發言,一人不超過二次。未經允許而發言,超過間時強行發言,都將記違規一次。

    四、意見相左的雙方,應輪流得到發言權:辯論的時候有人請求發言,主席應該先問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觀點,發言人必須以“贊同”或“反對”來回答,以明確表示自己的觀點,如果其觀點與上一位發言人相反,那么他有優先權。發言內容必須圍繞當前待決提案,并且不得與以前的發言人類同,如果發言人的言論顯得與提案無關,或內容重復,主持人應該制止其發言。違者將被給予警告;

    五、發言人只許對會議主持人說話,發言過程中絕對禁止對提案人、以前的發言人進行人身攻擊;也不許對他人發言中的邏輯漏洞和語言錯誤進行性攻擊,發言是能圍繞提案本身進行,只許就事論事,不能懷疑提案人、以前的發言人的動機,違者將被給予警告;

    六、在一次會議其間,三次警告算一次違規;二次違規,將被逐出場一天,在同一期限內,被三次逐出場,則除消其本屆議員的資格。

    第五卷 飛天篇 第一四五章 規則(下)

    當然這六條規則全都是大條例,在下面還附有一些小條例,和對每一條規則詳細的解釋說明,因此也讓人看得十分清楚。

    同時商毅也對提案模式進行了的標準化制定,這也是為了防止一些議員的提案漫無邊際,不知所云,或者純粹就是發牢sao話,再不就是一些根本無法做到的事情。當然這在《羅伯特議事規則》中也有說明。

    按照《羅伯特議事規則》的規定,一個標準的提案,必須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俱體的方法、實施了該提案之后產生的效果、完成提案所需要的條件,如資金、物資等等的來源等六個大要素,而非一個空洞的大話題。所有未按規定格式的提案,一率不得受理。

    說白了就是讓提案者自己要想一想實現或解決這個提案的辦法,而不是只知道抱怨,牢sao,只知道提出問題,而卻把解決問題的事情扔給別人。而這一點在中國,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都由為意義重大,因為中國人一向喜歡空談闊論,而缺少實干的精神。

    另外一點就是,一旦參政院對某一提案做出了決議,在一年之內,不再接受類似的提案,除非發生了特殊情況,可以除外。這是為了防止一些議員因為自己的提案未能通過,而故意反復提交,浪費時間和精力。

    雖然商毅盡量簡化了《羅伯特議事規則》,但這畢竟經過幾百年經驗總結才得出的規范,因此黃宗羲看了之后,也驚嘆不己,差不多是一個字都不用改了。而另外三人看了,也都贊不絕口,認為如果按照這六條規定進行約束,參政院的工作完全可以正常運行起來。

    其實這一套規則商毅早就擬定好了,不過在一開始并沒有拿出來,主要是因為在一開始,商毅只想把參政院辦成政協,而不是議會,并不希望參政院成為一些人限制自己和內閣的陣地,因此也有意讓參政院運行的效率低下,以免過多干涉自己施政。同時也是想看一看參政院成立之后的效果再說,而且讓議員自己去感受一下沒有規則的苦痛,這樣自己的這套規則,也就容易讓人接受。

    而現在大局己定,參政院運行了二年多以后,也基本被人接受,至少參政院里的議員們都希望參政院能夠保留下去,雖然說議員還不能算正式的官員,但有一個可以發表自已政治觀點,并在一定程度上還可以參與政治的地方,還能吵架罵人,當然都不會拒絕。另外也有相當一部份人希望能夠把參政院盡量完善,好發揮更大的作用。這次被商毅邀請的四個人,基本都是這個態度。

    因此商毅拿出了這一套相對來說已經十分完善的會議規則,當然也一下就被接受了下來。由其是黃宗羲,他是這四個人里唯一在原明和南明弘光朝廷中都出任過重要職務的官員,也參與于許多次朝廷決議的討論會議,當然知道有八成以上的決議討論都會在無休止的跑題和互相攻擊中不了了之,包括黃宗羲自已,也在為數不少的討論中攻擊別人,或是差開了議題,但等他擔任了參政院的議長之后,才明白這個家都不好當,雖然他也想了一些辦法制度,但都不能根本上解決這此問題,黃宗羲也是舉雙手贊成,同時他也想到,如果以前明朝有了這些制度,也不致于落到現在這一步了。

    等幾個人都大致看完了這套會議規則之后,商毅這才道:“今天我請四位先生過來,并不僅僅只是為了制定參政院的制度,還有就是我們在未來建立新朝之后,將釆用什么樣的體制,參政院、內閣將在未來的新朝當中,將會是什么位置。”

    四人聽了之后,也都凝神注意聽著商毅接下來的話。現在南京政府奪取天下,確定是指日可待,因此商毅開始考慮新朝的各種體制,也是十分正常的,而且他們當然知道,商毅絕不會無緣無故的說這一番話,一定己經是做好了充份的準備,就好像是來出這一套完善的會議規則一樣。

    甴其是商毅提到了內閣和參政院這兩個機構,內閣自然不用說,這是明朝經過近百年的發展演化形成的,一套己經十分成熟和完善的中央行政管理制,甚致也可以說是集前朝的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之大成;而參政院是商毅創立的一個全新機構,從商毅制定出這一套完善的會議規則來看,他是非常注重這個機構,決不是一時的權宜之舉,因此也可以預見,這兩個機構一定會在新朝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王夫之是現在的內閣首輔,李巖是次輔,同時兼任著統戰部部長,雖然說現在統戰部要比內閣優先,但這是在戰爭時期的特殊安排,一定新朝建立之后,肯定還是以內閣為主導。而黃宗羲是議長,顧炎武也有競選一批執委的打算,因此也都是關纟到他們的切身利益。

    商毅頓了一頓,道:“新朝正式成立之后,政府機構將分為立法、行政、執法三個部份。參政院將改名為國會,分上下兩院,上院由出仕、閑置官員,軍隊、推舉賢士組成;下院由各省按士農工商選派,一切的國家方針、立法,朝政大事,戰爭、官員任命,都需由國會討論、投票表決,通過方可執行,未能通過,則不可執行,為立法權;而內閣付責執行由國會通過的提案,為行政權;而刑部、大理寺、監察院為司法機構,行使立法權。”

    說著商毅拿出三張卡片,放在桌子上列成一排,上面分別寫著國會、內閣、司法。

    商毅接著又道:“這樣國家三權分立,互不干涉。但以國會為主,內閣、司法機構的官員,執行事務都需通過國會表決,并受國會監督,但國會不得干涉內閣、司法內部的行政、執法事務。”說著將寫著國會的卡片稍稍推得高了一些。

    四個人聽了,雖然也有些意外,但并不感到太意外,畢竟現在這四人都是熟知古今史書,而且也有相當的從政經驗,知道商毅所說的三權分立,其實就是一種權力平衡,互相牽制,不讓一家獨大,這是任何一個帝王都會采用的手段,并不足怪,因為帝王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事事親躬,必須要將權力分配給大臣,但大臣的權力多了,又會危脅到皇位,因此在分配權力的時候,必須制造平衡,同時也要專設牽制、監視大臣的機構。

    當然像商毅這樣分配權力的,在中國歷史上到是第一次,如明朝的內閣制度,就是由內閣一手包辦立法和行政,司法纟統雖然有三法司來管理,但三法司依然屬于內閣的下屬機構,還是要受命于內閣。而對內閣進行牽制的,一是六科給事中,他們有權力駁回內閣的決議、二是御使臺,他們的權力是彈亥任何大臣。但六科給事中、御使臺依然還是屬于內閣的下屬機構,說白了最終還是容易受制于內閣,因此皇帝真正依賴牽制,甚致打壓內閣的,是衛廠系統和太監。但這種權力的分配,是以犧牲行政效率為代價的。

    而商毅的分配,到是真的徹底將權力分散,國會的權力將大大提高,擁有立法、決議和官員任免、監督權;但最重要的行政權卻依然在內閣手里,因為縣官不如現管,國會只能決定做什么事,但怎么做事,還是內閣說了算;而司法纟統也徹底獨立出來,不在受制于內閣,當然在三權之中,司法系統還是最弱的一個。

    因此從權力平衡,互相牽制的角度來說,這樣的權力分配方式,確實要比以前的歷朝歷代合理得多,如果國會能夠按商毅制定的會議規則來行事,也能夠極大的提高決議、行政效率,總比什么事都爭吵不休好,如果再能夠排除廠衛系統和太監系統參于進來,也未償不是一種比較合理的權力分配方式。

    當然幾個人也都道,這是一個十分敏感的話題,商毅當然可以全無顧忌,但其他人都不好插言,因此也都聽著商毅說,但沒有一個人開口發言。

    而商毅也明白這一點道理,也沒有向他們詢問,“怎么樣?”“這樣好不付”之類,接著又道:“新朝的政府制度大體就是這個樣子,那么再說皇帝的位置。”

    說著他又拿出一張寫著“皇帝”兩個字的卡片,放在最上方,道:“皇帝雖然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并且有批準國家政策、決議、法律、戰爭和任命各級官員的權力,但在一般情況下,不參與國家的決議和行政,不能違反國會的決議,也不能干涉內閣和司法的工作,皇帝將只是做為國家的最高像征,和全國的精神力量存在,也就是所謂的虛君。”

    說完之后,商毅將那張寫著“皇帝”的卡片,移到了另外三分卡片一側偏上的地方。

    第五卷 飛天篇 第一四六章 制度(上)

    這一次四個人確實都被嚇了一大跳,如果這一番話是從任何一個官員口里說外來的,都會被視為是大逆不道,因為君主掌握絕對權力,在這個時代絕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哪怕是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的思想成就,己經達到這個時代中國的最高峰,哪怕是他們的思想中都包含了一定的民主思想,那怕他們的思想中對皇權都提出過一些批判,但絕對都沒限制皇權,架空皇帝的意思。

    就是另一時空里,對皇權的批判最為嚴勵的黃宗羲,但對皇權的限制,也不過只是提出“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而在這一點上,和過去的思想者并沒有太大的區別,說白了仍然是把控制皇權的希望寄托在皇帝的自我意識上。

    但這番話由商毅說出來,就完全不同了,因此幾個人一時都有些不知所措,心里又是惶恐,又是驚訝,多少還有一些期盼,而且誰也不敢接嘴,一時整個大廳里都靜了下來。

    商毅當然也知道,限制皇權的思想在這個時代的中國絕對是石破天驚一般,也不指望他們能夠馬上接受和消化,接著又說道:“幾位先生都是才學足備,熟知經史之人,應該知道,自商周始,上下四千余年,我中華經過了二十二朝更替,然而歷代以來,治世少,亂世多,明君少;昏君、庸君多,何也?”

    當然他也不指望幾個人能說出自己滿意的答案,接道:“各位也許都能想出許多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君權無限。因為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力,沒有任何的限制,因為就可以把國家和人民做他一個人的私產,供他一人的亨樂,如果是遇到明君、賢君,或許還能有所克制,但若是昏君、庸君則是為所欲為,無所忌殫,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于己,以天下之害盡歸于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大公。于是屠毒天下之肝腦,敲剝天下之骨髓,以博我一人之產業,奉我一人之亨樂,視為當然。”

    黃宗羲的臉色微微有些變化,因為商毅說的后幾句話,和他正在寫的【明夷待訪錄】一書中頗為相似,但這本書現在還只有初稿,尚未完成,連看過的人都很少。雖然他不知道商毅引用的就是【明夷待訪錄】里的原話,只是作了一些改動,但也確實是觸發了一些共鳴,因此終于開口道:“大王以為按這樣行三權之分,虛設君位,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嗎?若是虛君位而以權分三立,但又如剛才大王所說,皇帝仍有批準國家政策、決議、法律、戰爭和任命各級官員的權力,豈不有互相矛盾嗎。”

    商毅點了點頭,笑道:“所以一國之中,最高的并不是皇帝,而是……”說看,他又拿出一張卡片,放在所有卡片正中的最高位置,道:“憲法。”

    黃宗羲怔了一怔,道:“憲法?”

    商毅道:“憲法不同于以前各朝的律法,而是對國家制度、組織、各級官員權等各個方面的基本原則的總體確認,也就是說國家的一切事物、行為、人員,都必須在憲法允許的范圍內活動,也包括皇帝在內,也就是說,那些權力歸皇帝,那些權力歸國會,那些權力歸內閣,都會在憲法中明確詳細規定,因此皇帝的行為,權力,必須受憲法的約束,不能超過憲法的范圍。古時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么現在就是皇帝犯法,也要與庶民同罪,只有這樣才能約束住皇帝的行為,不能讓其為所欲為。這個叫做君主立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