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豪文原配不干了 第11節
本來嘛,劉良山是正房劉母所出的長子,本人又一表人才,考上了燕京大學,在一眾兄弟中算是拔尖的存在,以后劉家的產業,不出意外都是要交給他的。 但現在──醫生雖然說得很委婉,但劉良山卻是極有可能成為一個瘸子的,一個腿斷了的殘廢,又怎么能繼承劉家? 劉父眼里若有所思,劉母眼里殷殷期盼,“那到底還有沒有恢復的可能?” “國外的頂尖醫療水平下,或許有那么一兩分痊愈的可能?!?/br> 言下之意就是,國內的醫療水平肯定不足以支持他恢復,聽懂的一瞬間,劉母像是一下子老了十歲。 “到底是哪個黑心肝的害了我的兒?志文,我們一定要找到兇手給良山報仇!” 劉父心里也憤怒,但他比劉母有見識──能把這件事做得這么干凈利落的,不可能是什么小角色;他也比劉母更加理智──劉母只有劉良山這么個親兒子,而他親兒子還有好幾個呢。 因此只是可有可無的回答,“是要找到兇手?!?/br> 不管這夫妻倆心里的想法是如何參差,終究兩人到底是心疼劉良山的,不約而同的都選擇了瞞著他這個噩耗。 此時劉良山正躺在病房里,樂呵呵的和前來看望他的簡容說話。 他還不知道,拜他對簡容的一往情深所賜,他此時已經付出了一條腿的代價。 “你今日課業不忙嗎?怎么有空親自前來?” 兩人不是一個系的,且劉良山比簡容大兩屆,平時其實不大能見面。 簡容微微一笑,她在愛慕者們面前,態度向來都很矜持,“正好有空,給你帶了一束花,對了,你傷勢怎么樣?” 此時正是寒冬臘月,帶一束花來,既彰顯了她的品味,又顯得她的確是花了心思的。 劉良山果然很感動,“傷勢不重,”停頓了兩秒,“你能來看我,我就很高興了。” 他以前面對簡容的時候,因為知道簡容心有所屬,所以是不會說這么感情外露的話的。 簡容聽到這句話,不禁微微的詫異了一下。 此時的簡容還不知道,她的究極舔狗一號劉良山,已經在陳知意的忽悠下,發生了一些微妙的變化。 如果說以前的劉良山,在簡容面前的人設是“卑微舔狗”,那現在經過了和陳知意幾次推心置腹的談話的劉良山,則要自信許多。 他自信起來了,雖然還是舔,但已經從一只卑微的舔狗,成長成了一只自信的舔狗。 想到人生導師陳知意鼓勵自己的那些話,“男人要為自己而活”“愛就要大膽去爭取”,劉良山看向簡容的目光不由越發炙熱。 簡容當然注意到了這個變化,但出于對自身魅力的自信,她并沒有把這個變化放在心里。 關心了幾句劉良山的傷勢后,簡容就迫不及待的轉移了話題,向他傾訴起了最近的感情煩惱。 這其實才是他們之間相處的正確方式,簡容在他面前,從來都不掩飾自己早已經心有所屬的事實,甚至在大多數時候,劉良山還是她的情緒垃圾桶。 每當她在蕭肅那里感情受挫后,總是能在劉良山這里找到安慰。 “你說,師兄他對我,是不是還是有著感情的?” 她把那天在街角和蕭肅一起,遇見陳知意兩人的一幕幕都講了一遍,然后滿懷期待的想要劉良山,給自己一個肯定的答案。 如果是以前,劉良山事事以簡容為先,哪怕是心里苦澀,也肯定是會壓抑著自己哄她開心的。 而如今,劉良山雖還是壓抑著自己,勉強回答了一句,“你這么好,他肯定對你有感情啊?!?/br> 但內心的情緒,卻到底是在陳知意的魔鬼pua下,變得有些不同了。 他想起了陳知意的那些蓮言蓮語,“如果是我的話,肯定不會這么對待劉先生”“劉先生人這么好,哪個女孩子舍得這么對你”。 是啊,他這么好,簡容怎么舍得這么對自己? 他為她付出了那么多,尤其他現在還受著傷! 病房外的劉母探頭看到兩人相談甚歡的場面,欣慰的笑了。 簡容的家世出身,她都是特意了解過的,兒子喜歡,她對這個兒媳婦人選也特別滿意。 想到這里,她目光又落在了劉良山的腿上,一時間對罪魁禍首更加恨得咬牙切齒。 此時的劉母還并不知道,認真算起來的話,她兒子斷的這條腿里,還有簡容這一份兒原因。簡容傾訴完感情問題就走了。 劉良山躺在病床上,臉上的神色有些陰晴不定。 他對簡容的感情,當然是炙熱的、真誠的,如果沒有陳知意的攪局,劇情里他也真的就像情圣一般,為男女主的感情掃清障礙后,就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云彩的退場。 而現在,陳知意卻如同手持魔盒的潘多拉一般,親手放出了他內心的那些陰暗的占有欲。 此時他還未得知自己的腿因簡容而斷,卻已經卑劣產生了獨占對方的念頭。 宛如魔障了一般,劉良山盯著簡容送的那束花,慢慢的,慢慢的伸出手去觸碰。 碰到的一霎那,他臉上浮現出了一個笑,再也抑制不住心里對簡容的那股情思。 簡容是文學系的才女,劉良山為了投其所好,也曾專門研究過時下流行的詩歌。 心情澎湃下,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為簡容賦詩一首,左看右看,看到手臂上的輸液管的時候,劉良山不禁靈機一動: “寶/我現在在輸液/輸的什么液/想你的夜......” 目光落在開頭那個“寶”字上,思考良久,劉良山到底是覺得有些過于直白,但卻沒舍得改。 想到陳知意對自己的欣賞仰慕,干脆先送到她那里小試下牛刀好了。 第14章 此時的陳知意還尚未預感到,自己即將被油到眼瞎。 她正躺在床上,快樂的數錢錢。 上次一篇《說張三》雖然字數不多,但卻因為轉載的報紙數量繁多的緣故,給她帶來了一筆極為豐厚的報酬。 燕京日報這邊,一開始給的是千字三元中檔的稿酬,且這還是看在林路留的面子上,但在后來文章火了之后,立馬提高了她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塊錢,補發了十二塊錢。 再加上全國各地報紙的轉載費,其中有高有低,高的有大刊物諸如《絲語》之類的,給的稿酬和燕京日報相差無幾,而低的雖然只有幾塊錢,但蚊子再小也是一塊rou。 陳知意算了算,30塊 30塊 4塊 ......小小一個短篇,竟給她掙了六百來塊的收入。 可別小看這個時代的六百塊錢,此時的物價下,銀元的購買力是極高的,譬如此時在廣東銷量排在前列的“新興白”牌的大米,每石的售價就才六塊多元,而豬rou的售價,則大約是每斤0.3元左右,牛羊rou則在0.2元左右,更別說蔬菜之類價格更賤的食品了。 這時一個壯勞力在工廠干一個月的工錢,也不過就是十五六塊錢。 由此就能知道,陳知意這六百來塊錢,到底是一筆多大的巨款了。 把小錢錢和自己的存款放進盒子里之后,陳知意不禁在心里感嘆了一句,怪不得這時期的文人,生活能過得這么滋潤,就這隨隨便便一點稿酬,都能夠得上普通人家全家的收入了。 不得不說,第一篇文章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這讓陳知意在內心深處,著實自信了許多,也更加堅定了自己寫文掙錢的決心。 這次隨著稿酬一起寄過來的,還有幾封包括《燕京日報》在內的報社雜志邀稿函。 陳知意對比了一下后,決定還是繼續向《燕京日報》投稿。 這其中的原因有三點,第一,她未來有很大一段時間都會居住在燕京,選擇燕京本地的報紙,有利于和編輯接洽。 第二,則是因為《燕京日報》發行量可觀,是京津冀地區排在前列的大報社,且有著林路留的香火情在,更加有利于她以后的發展。 而最后一點,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卻是因為《燕京日報》這個叫丁思的的編輯,邀稿函寫得十分的懇切,且一口氣就將容與這個初出茅廬的作者的待遇,提到了千字五元的最高一級。 選定了報社后,陳知意仔細分析了一下《燕京日報》的各個版塊,發現這家報紙在針砭時弊之余,也不乏一些博君一笑的通俗連載小說。 想想這也正常,除了憤青之外,哪個小市民會天天追著關注發生了什么時政新聞?大多數人讀報,就像現代的人下班后刷手機,都不過是想要在一天的忙碌之后,獲得一點愉悅的消遣罷了。 陳知意自認為自己也是個俗人,沒什么高大上的思想,讓她成為什么思想大家在報紙上揮斥方遒,那是萬萬不可能的。 還是這種通俗小說適合她這樣的俗人。 現在《燕京日報》的小說版塊上,連載的是一篇武俠小說,陳知意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上午,這位叫“春秋筆法”的作者,行文顯然十分老道。 武俠小說是時下十分常見的題材,常見,就意味著這個題材已經被寫了千百遍,已經被寫透了寫爛了,但這位春秋先生,在有限的套路下,卻一路靠著深厚的文字功底和知識儲備,把這篇武俠小說寫出了花樣。 怪不得這篇文能成為時下通俗小說中的紅文。 陳知意看完后,不禁對同行們優秀的文學素養十分感嘆,民國時期的文人掙得雖然多,但這個行業的入門門檻也高啊,這樣的佳作,還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寫出來的。 搜集完資料后,陳知意坐在窗邊,開始靜靜構思自己這篇小說的內容。 她打算以通俗小說作為自己的第二個切入口,所以這篇小說的受眾就和《說張三》不同,面向的該是文化水平普遍很一般的市民階層。 這樣一來,行文風格就要改一改,要更加直白通俗一些。 同時,因為是一篇長篇小說,那就要考慮故事的吸引力和可讀性,要在前幾章就吸引住讀者的目光,隨后還要注意故事起承轉合的情節安排,讓讀者有繼續看 下去的欲望。 想到這里,陳知意不禁靈機一動,說到能引起讀者的閱讀欲望,那還有什么比穿越這個梗,更加吸引人的呢? 要知道,當時第一本穿越小說出來之后,這個題材可是一下子就紅遍了大江南北的,且此后十余年的時間,穿越小說都經久不息,牢牢霸占著小說界的半壁江山。 凝神思索了一會兒之后,陳知意決定用“穿越”這個元素,但卻不是寫上一世常見的網文小說,諸如“現代白領穿越到古代和皇子談戀愛”“男子穿到古代建功立業登基稱帝”之類的瑪麗杰克蘇文。 她寫得也蘇,但怎么說呢,蘇得有點奇怪,陳知意打算把背景放在西方,寫一篇普通英國小市民一覺醒來后,發現自己穿越回了一百年前,利用先知搶占時機,最終成為全國首富的故事。 其中蘇點爽點是有的,男主不過是一個小市民,陡然回到一百年前,知道了此后歷史的發展,誰會成為大人物,做什么生意會賺錢后,一路利用先知順利實現階層逆襲,這一過程肯定會吸引不少人的興趣。 畢竟當下還并沒有穿越這一類新奇的小說類型,且這個標簽又自帶爽感,應該會符合市民階層的口味。 一上午的時間,陳知意匆匆寫出了一個粗略的小說大綱,隨后才去飯桌上扒了幾口飯,回到桌前開始寫第一章。 “保羅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今年三十歲,做著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拿著一份普普通通的薪資,生活溫飽無憂,但卻絕算不上富貴。 他的老板家族據說是遠洋貿易的早期得利者,發展到如今,已經累積起了巨額的財富,有時候偶然看見老板開的豪車,他心里也會升起一點羨慕的情緒。 他日常的愛好是和朋友們一起在小酒館里吹牛,一群人喝了點酒之后,常常感嘆自己生不逢時,如果早生幾十年,趕上帝國才開始騰飛的時候,必然要抓住機遇如何如何,甚至他們還因為太過無聊,詳細的設定了該怎么抓住每個機遇的具體步驟 一天保羅在小酒館醉酒后醒來,卻突然發現夢想照進了現實,他真的回到了一百年前......” 因為是熟悉的套路,陳知意寫得很快,短短一下午的時間,就寫完了兩章六千來字,劇情剛剛進入到保羅穿越后,利用先知優勢,搭上了一艘有名的去往北美的船隊,開始挖自己的第一桶金。 此時時間已經是傍晚,暮色四合,院子里靜悄悄的。 陳知意活動了一下脖頸肩膀,站起來在屋檐下走了兩圈。 今天的天氣陰陰的,風雨欲來,院子里的柿子樹樹枝,被吹得沙沙作響。 她之所以會把這篇穿越小說的背景放在西方,其實是有著些微小希冀的用意的。 文里的男主穿越回去的一百年前,正是英格蘭大不列顛殖民帝國,崛起的初期。 這時期的英格蘭,在經過工業革命的經濟積累后,在隨后同法蘭西競爭殖民霸權的四次戰爭中,四次都取得了勝利,海上霸權的確立,已為這個殖民地遍布全球的“日不落帝國”拉開了歷史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