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那會兒他還不甘心,私下聯系了曾經合作過的各種媒體和自媒體朋友,想讓他們幫忙站在老師的角度,掰正掰正這個案子的輿論風向。他說蘇老師,我覺得我這個要求不過分吧?就算被告真的是罪犯,審理也得講程序正義、他也有權利得到辯護對吧?是這個理吧?我就想推動輿論討論討論法制精神,沒問題吧? ——沒問題倒是沒問題,但在當時的民意沸騰的情況下,這話題誰碰誰倒霉。人們仿佛一時之間,都被席卷到狂熱的憤怒與憎恨當中,容不下任何反對。那些零星支持老先生的聲音,一冒出來就會被千夫所指。 我師傅曾有懷疑,是有人在其中攪混水,故意煽動輿論情緒,但這畢竟只是猜測,混亂中,誰也沒那個心力去求證。就在這時,當事人突然跳出來,背刺了自己的辯護律師一刀。 他自己,認罪認罰了。并公開稱,自己犯罪事實確鑿,證據完備,只是律師讓他申訴說程序有問題。律師還跟他保證絕對能給他弄成無罪,他是輕信了律師的話,才拒絕認罪的。 老先生終于被逼進了死角。至死,在很多吃瓜群眾的心里,這個案件被告的辯護律師都是一個“罔顧司法”“攪弄輿論”的無良訟棍。 當事人反水后,沈君頤在老師門前敲了半天門,又在樓下站了半天,才又獲準踏進老師的家門。 老師的書房比以往更亂了,以前到處都是卷宗資料,法律典籍,而現在桌上、地上全是一張一張的白紙,紙上狂草,墨汁淋漓,字只有四個字: 天日昭昭。 師徒相顧無言,老師也知道他還在私下搞動作,想在輿論上掰回一城,于是只跟他說了三句話。 一句是,小沈,別做刑辯了。 第二句,或許你是對的,你的策略也是對的,你更年輕,更懂這個時代,死磕已經不是這個時代的辯護人所需要的了。 第三句,我說過,我已經沒什么能教你的了,你沈君頤也不再是我的學生。我是認真的,你以后不必來了。 微風將酒的味道吹散開來,接近正午,墓園的人漸漸走了。沈君頤盯著墓碑,但我總覺得他似乎在看更遙遠的不知什么東西,他說從老師家里出來,他買醉痛哭了一場,哭完后就決定刑轉民了。他說蘇老師你不知道吧,其實我上老師家敲門時,聽到家里面有爭吵聲,有人在威脅老師,說您這一大把年紀了,總犯不上因為這點事把律師資格證給吊銷了吧? “是誰?”我震驚了。 沈君頤苦笑,“那會兒我不知道。敲不開門,我就下樓了。后來單元里出來的人我都不認識,所以去找老師的應該也是我不認識的人。” 他說從那時候起,我就決定,一定不能走老師的老路,當律師最重要的是什么?要有關系、有錢,尤其是要有影響力——影響力太重要了,你在公眾面前出現的越多,越有影響力,正義的形象樹立得越穩,你想做的事才能做成。 從那之后,他的名聲在圈里就跌到了谷底。先是法律圈的人覺得他是拋棄師傅的白眼狼,后來刑轉民了,什么案子引起關注他就接什么案子,上電視、做點評,被媒體圈的人認做是胡攪蠻纏的訟棍。 我深深地看著他,沈君頤啊沈君頤,如今你影響力是夠大了,確實,不明真相的民眾天天見你在媒體上蹦跶,認你是個大律,可你真的做成了他想做的事嗎? 想到這里我突然心里一動,“我聽說一個八卦。”我問,“就前幾天那個政商案中案,聽說是有人冒死攔了巡查組的車隊,給了一份證據。是你嗎?” 沈君頤的目光在眼鏡后面閃爍了一下,說,“你說的事我不知道。” 走出墓園時,他從西裝口袋里掏出一個信封,皺巴巴的,看上去似乎已經揣了很久,說,蘇老師,你能不能幫我把這個給小安? 第52章 24. 是夜,我和安謹言對著一個破舊的信封大眼瞪小眼。 安謹言一開始很硬氣,當我掏出那個皺巴巴的信封,說是沈君頤給他的時,他的眼睛一下子睜得大大的,愣了好幾秒后故作冷淡地說,我不要。誰給你的你給誰還回去。 嘖。這小子。我皺了皺眉,“我看上去,像是專門給你倆跑腿的?” 到底是小年輕,喜歡誰討厭誰明明白白寫在臉上,而對于喜歡的人總是不自覺地帶一點討好的意味,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招人厭。見我皺眉,安謹言立馬又扭過來,扯著我袖子低聲道歉:“對不起蘇哥,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怎么可能把你當跑腿呢?” 糾結了好一會兒,才又別別扭扭地開口: “我就是覺得,如果我看了這個,可能就又要跟他糾纏不清了。” “那所以,你是下定決心跟他再無瓜葛了?”我反問。 這一次,他糾結了更長時間。 安謹言的睫毛很長,末端微翹。他垂眼看著信封思考的時候,睫毛輕輕顫動著,橙黃的頂燈在他的眼睫皮膚上打下一層毛茸茸的光,讓他看上去格外地溫順輕柔。 半晌,他說,蘇哥,你說過,太不對等的兩個人不可能產生真正的愛情。我知道,他維護柴慧云的利益無可厚非,我也知道我不該因為這件事跟他較勁,但我過不去心里這個坎。可能就像你說的,等有朝一日我變得和他一樣強的時候,很多現在不能接受的事,到時候也就接受了。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這一天哈,但至少,現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