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等我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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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 淅淅瀝瀝地從水簾之外透進來。 睜眼之前,霍臨已從皮膚上察覺到了光的出現。他睜開眼,空氣是一片蒼茫的黛青色,能嗅到清晨的味道——草、樹、霜與露,寒冷。他太久沒有聞到這種味道了。要是在城鎮之中,他知道空氣中還會氤氳著嗆人的炊煙與米粥的香氣;而在野外,一切都是靜謐又鮮活的。 他懷里的圖瓦什的頭頂蒸騰著暖融融的溫度,只有他挨著他頭發的下巴能感覺到,鼻尖還是像是銜著一塊冰。他摟了他半夜的手臂發僵,而身體已經麻了,現在只能微微動一動,等它們緩過來。 他不知道是要叫醒他,還是默不作聲地抽身出去,讓他接著睡。 就在他煩惱的這幾息之間,圖瓦什發出一聲囈語,眉尖蹙起來,醒了。 “嗯?” 他扭轉脖子,無意識地看向冰川似的水簾,嘟囔了一串突厥語,片刻之后等來一片無言,才后知后覺地意識到自己說了什么。他轉回身,湊向看著他、纏著繃帶的右手撫摸上他側臉的漢人, “我會想你。“ “我會回來。” 霍臨以承諾回復他,輕吻他嘴唇。 圖瓦什起身,為他讓開活動的空間。團聚在毛毯之下的暖意瞬間消散,他已經舍不得他了。 “你穿虎皮,我有毯子。水很冷,你會把身體打濕。” “好。” 霍臨在這低矮的洞xue里勉強活動四肢,換上晾在一旁的單衣。他的頭發已經干了,有幾綹板結在一起。他把它們用手指抓散,還是不痛快,索性撕下褲腳處的一圈布料,束起發,痛快了。 他把虎皮罩在頭頂,撇開瀑布,探頭出去張望情況,沒見到巡邏的衛兵。他收回脖子,準備下去,回身的時候直接撞進圖瓦什懷里,后頸被他溫暖的鼻尖戳中。 “你在我后面干什么?” 霍臨摸不著頭腦,見他捂著自己的鼻子,啞然失笑。 “撞疼了?” 拿開他的手,用指腹揉上他的鼻尖。 “沒有撞疼。” 圖瓦什含著鼻音回答他,嗅了嗅,拉下他的手腕,吻他手腕里側的青色河流,舌尖似乎能感覺到它在肌膚之下緩慢流淌。他撤回身體,坐在腳跟上,把他的手腕安放在自己并起的大腿上。 “我不想你走。” “我得出去的。” 霍臨無奈地撇下眉毛,沒忍心抽回自己的手。 “聽話。在這里等我。” 圖瓦什垂下眼簾,掙扎片刻,松開手。 “我等你。” 霍臨應了,握來他的后頸,吻他額心,穿好虎皮,背身擠入瀑布的水流之中。 清晨交班之前,搜查了一夜的士兵最為疲累,而前來換班的剛睡醒,還不夠清醒。夜色尚未完全褪去,可以讓他盡快離開他們的藏身之處,而不至于過早暴露行蹤。即使他被抓住,也能盡量避免將搜查的方向引向圖瓦什那里。 他知道圖瓦什不會走,甚至愿意選擇再度為他羊入虎口,只要最后能看見他在哪里——他的未雨綢繆是徒勞的。即使如此,他也必須做好準備。圖瓦什是他的責任、他的負擔,沉甸甸地壓在他心里,像一團浸了溫水的棉花。他拿慣了刀槍,知道如何制敵致勝,不知道如何對他。 他不想讓他傷心,又似乎總是在讓他傷心。 就算只有一點,他也想彌補回來。 早春的山林色彩稀薄,枯枝敗葉罩在山體之上,像是一只只麻雀散落在荒野,偶爾乍現花紅草綠,也似看錯了眼。 他順著河流去往下游,一路躲避在高聳的古樹之間,鞋底踩在混合著落葉、黃草、細枝而凹凸不平的土壤上,鼻尖嗅著水的味道,防止自己走得太遠。他記得臨近山腳處有一間樵夫留做夜里歇腳的木屋,簡陋,但存有一些常見的傷藥,興許有他能用得上的。 幾年未經此山,他的記憶曖昧不清,如今行走其中,想起一些諸如哪里有兔子洞、螞蟻窩的細節,倒不能確定那間木屋一定還在。他一路上也在尋些止血的草藥,可惜時節太早,又地處山陰,無甚收獲。 “喂!你們來看,這里有個馬鞍!” 他閃身跳下矮崖,身體貼緊回折進去的石壁,凝神細聽約莫兩百步外的喊叫聲。 “昨夜他們攔住了一匹瘋馬,沒找到人。現在馬鞍在這,會不會就是他們的?那兩人沒馬肯定走不遠!” “走,回去報告!” 不多時,布靴踏過草地的聲音依次響過頭頂。霍臨屏住呼吸,看著眼前掉下來的草屑。 他將視線移向更遠處的山腳,期望能在視野里找到他的目的地,右邊的耳朵忽然灌進一道犬吠在山谷中的回音。他下意識地閉上眼,識別出那道聲音遠在能發現他的距離之外,而頭頂又是一陣足音跑過,刀鞘敲打在官兵的腿側。 他在原地靜等片刻,確定四周再無聲響,沿著石壁橫行,躲進雜亂的灌叢。昆蟲已經醒了,漂浮在他臉側,翅膀的震動向他臉上的絨毛吹來微風。他揮手把它擋開,目光送走山路上轉進土坡后的士兵。 山腳的巡邏比他來的方向密集,似乎是認為他們負傷前行,可能會向山腳的人家求助,或者是弄出了一些不尋常的動靜,農夫們會有所察覺。要穿過這片巡邏,最好的辦法是聲東擊西,趁機速行;但現在他缺乏武器、工具,無法把人引向遠處,反有可能引火燒身。謹慎一些,躲在暗處等一道關卡巡邏過時,他再溜去,或干脆繞路,也不是不可,但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 他不想讓圖瓦什等太久,也沒有把握他究竟能等多久。昨夜那鮮血淋漓的場面他怕是此生難忘,絕不想再見第二次。今早他抱他在懷的時候沒感覺到他在發燒,可能是突厥人真像他說的那樣身體強健,但他不想賭,只想拿到東西,盡早趕回他身邊。 他望著東方從密集的樹冠枝椏間射來的日光,按捺下焦躁,攀上山坡,趴下身子,用徒長至半人高的雜草作為掩護,觀察他們的巡邏路線,預備找出一條生路。 精神緊繃之時,幾個時辰仿佛一眨眼就過。霍臨再抬頭時,日頭已過了正中,河流收成溪流,在山腳匯入地下。 他遠遠地望見了那間木屋,房頂破了一半,周圍竄滿枯草,木墻外也沒樹墩與斧頭,無人跡。這屋子被廢棄了。 他轉身靠坐在樹后,聽見自己的心臟快速跳動,百丈之上有嘈雜的鳥鳴掠過。 下山有城鎮,城鎮里有藥,自尋死路。去搜山的另一面,那面向陽,說不定能找到早生的藥草,聊勝于無,可要花多久?他以前似乎在哪里見過。在哪里?他記不清了。再遠一些,去京城后山,那邊有好幾條上下山的路徑,樵夫臨時落腳的木屋肯定是有的。 ——再不濟,去打劫將軍的小屋,雖要再遠一些,那里面什么都有。 霍臨干笑一聲,搖頭,不知道這算不算苦中作樂。 去后山,光憑腳力,最近的一條山道往返就要大半日,更別提他現在還是個逃犯,身后跟著無數的追兵與狗。 圖瓦什。圖瓦什會等他,傷口不會等。他現在不能回去知會他。那片瀑布處于開闊地帶,只有晚上才能掩人耳目地爬上去,白天無異于引狼入室。可他若一晚不知所蹤,圖瓦什會坐立難安,他又會使他傷心。他如果等到晚上回去,兩手空空,萬一圖瓦什的傷勢惡化,他要怎么辦?看著他死? 他必須得往前走。 他站起來,猶如赤腳行在刀尖上。 他不是無堅不摧。 夜來了。 圖瓦什把雙腳收進毯子的下擺,感受到溫度隨著夕陽沉進了地平線以下,而他身上在出汗。 他至今的人生幾乎都是在沙漠與草原度過的,見過綠洲、湖泊、河流,見過白色大理石花園里的噴泉雕像、滾金邊的方形浴池,沒見過瀑布,更沒從瀑布里面看向過世界。 水簾把外面的景色遮擋得模糊不清,光穿過來,像是喝醉了酒。而水珠會從水流中濺向四周,仿佛羊群邊緣迷失了方向的羊,碰到圍欄、牧羊犬、牧羊人手中的鞭子才會歸順回去。這些水珠使他想起據說是從尼羅河來的商人販賣的一種透明的石子,世界上所有的色彩都可以在里面找到,宛如閃耀的群星。他曾將它們捧于手心,像是將星辰捧于手心。他的妻子不喜歡這些比沙礫大不了多少的東西,認為那無名的商人是在招搖撞騙,請求他將他驅逐出去。 他照做了。 他將手探入俯沖而下的水流之中,翻轉掌心,沒有捧住群星。 他曾想過要留一瓶那些石子作為紀念。紀念什么,他沒有想好,只是覺得應當留下來。可最后他沒有。寶石是屬于女人的,他屬于刀與弓,血與火。 他頭腦昏沉,本來柔軟的毛毯碰上皮膚,也刺癢得讓他難以忍受。他口干舌燥,背上的傷口、腰兩側的傷口像在被一面戰鼓一遍遍地敲,敲得他疼痛難忍卻昏昏欲睡。 他覺得自己呼出來的是火。 咚——咚——咚—— 他驟然驚醒,聽見了渺遠的鐘聲搖蕩的回音,以為霍臨回來了。他將頭側靠在石壁上,涼意沁骨,看見瀑布還是瀑布。 他栽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