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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身來到了紐約,賺他的十五億。他甩甩頭,想把自己腦子里所有負面的情緒都甩出去,調整表情,給自己武裝上愛德華多招牌笑容,告訴自己是時候面對現實了。FB的公關站在商務車前面,對他揮揮手,小聲喊著,“薩瓦林先生”,生怕他找不到似的。他一開口愛德華多就聽出來他的聲音,是剛才和自己通電話的那個小公關。他也點點頭,算是回應了他的招呼。“您好,薩瓦林先生,我是伊利亞,是您公關案的負責人,我們以后還會有很多見面的機會——對了,請您進車里去吧,boss在等您。”媽的。愛德華多站在車門之前,愣了好一會兒,表情都僵住了,他自己都能感覺到臉上的表情裂了一道縫。他拉開車門,坐了進去。“馬克,好久不見。”“Eduardo,好久不見。”然后他們兩個就冷場了。愛德華多因為別扭的,整個人都不自在,只能裝著扭過頭去看窗戶外面的風景,但是這是奔馳商務車,防彈玻璃外層還貼一個厚厚的隔光模,加之他們這會在停車場里面東繞西繞,除了車什么也沒有。愛德華多專心地數了一會兒外面的車,根據市價把車分成三個檔次,然后在心里計算每個檔次所占車的比例和車位聚集的關系,這件事很耗費精力,讓他顧不得去緊張了。這是他應對沒辦法處理的情緒時常用的辦法,其他人用□□,他用算數。來時候的飛機上,他聽著后排男士的談話,在心里把他公司所有的財務數據又心算了一遍。“你這樣是不行的。”馬克坐在他身邊,冷不丁的開口。“以后我們要總在一起,你討厭我討厭成這樣,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來的。”事情已經過去了十年,馬克居然沒有什么變化,只是連帽衫什么的改成了不知道叫啥名字的潮牌T恤,胸口印著一只飛翔的貓咪。愛德華多自虐一樣地盯著馬克,盯著他放在腿上的銀灰色筆記本,盯著他一時不停敲擊著筆記本的手指,盯著他的T恤,盯著他的肩頸,盯著他黑色卷發,盯著他卷發中柔軟的發旋,盯著他的臉——愛德華多的思維都有點恍惚,數列在他腦子里亂一個數球,實數和虛數混在了一起,他緊張得心臟糾在一起,脊背不正常的挺直。丘吉爾說,人們唯一不得不恐懼的,就是恐懼本身,這恐懼會讓你之前付出的努力付之東流。愛德華多喘了口氣,直面本質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他現在覺得好多了。“Eduardo,你早晚要習慣的。”“你說的沒錯——”愛德華多接著馬克的話說道。馬克把視線從筆記本上轉移了過來,看了他一眼,沒想到他能給自己一個這樣的回答。汽車開始減速,他們進入鬧市區,隔著厚厚的防彈玻璃還能聽見外邊喧囂的人聲。“麻煩把我送到麗晶酒店門口就可以。”愛德華多對開車的小公關伊利亞說道。“你不去住酒店。”馬克的語調很穩,帶著幾分命令的語氣。“那去哪里?”“我家。”愛德華多都要被他的自顧自說給氣笑了,他回過頭,繼續對伊利亞說:“就在前面的路口右轉,麗晶酒店就在哪兒。”“我說了你和我回去——今天你的飛機一落地,全城的媒體都知道了,如果你想安穩睡個覺的話,最好不要去酒店。”愛德華多還有點猶豫,雖然他臉色看不太出來,但是他遲疑了很久都沒說話。“你到底在害怕什么?——還是你以為你就要和我住在一起?Eduardo,我以為我說的很清楚了,我們之間只有契約關系。”“——那好吧。”愛德華多了解地笑笑,看上去挺氣定神閑地,但只有自己心里知道自己臉上的面具又裂了一條縫隙。伊利亞好奇地聽著他們的談話,偷偷從后視鏡里觀察著他們兩個——他們倆都僵硬地不行,各自轉頭看著窗戶,好像窗戶外面有個新世界一樣。“我已經從之前的公寓搬了出來,在西區買了間獨棟,房間很多,你可以挑一個你覺得喜歡的。”“西區?”“對,治安還好,也很安靜。”“哦,這樣,那還好。”然后他們兩個就又沒得聊了,話題僵在那里。“聽說你不做投資了,這兩年在新加坡還好嗎?”“也還是做的,主要在動物保護組織做資金管理。”“年薪很高?”“還好,志愿工作。”然后話題又僵在了那里。伊利亞在前面開著車,一邊豎著耳朵聽自家老板的對話,他本來以為自己的老板已經算是夠沉默寡言的了,但是沒想到還有這么一天,還可以看見自己的老板主導進行一個什么談話的。“我新申了一個FB的帳號給你,帳號發到你手機上了,你可以看看。”愛德華多點點頭,示意他自己知道了“這個帳號以后是由公關打理嗎?”“你自己用也可以,只要照著公關那邊給的大綱就行。”“恩。”車里又沒了聲音,愛德華多被這個緊張的氣氛逼的要跳車,但他又不能問伊利亞還有多久才能到,因為五分鐘前他才剛問過一遍。為了轉移視線,他打開手機,登錄了剛才馬克給他的FB的帳號,熟悉的cao作著。FB迅速占領市場的這些年,他也隨著版本的更迭一次一次地更新軟件,他偷偷的自己測試著,卻少有幾次有勇氣去論壇上看看主流專業人士是怎么評價的。打開帳號的一瞬間手機都卡了一下,無數的通知一下子就涌了進來,關注的通知,贊的通知,各種私信,各種@。這種廣受歡迎的滋味上次體驗的時候還是在大學的時候,他剛上大一的時候,無數的聚會邀請還有妹子的曖昧短信邀請,而現在大家都為FB而瘋狂。愛德華多搜索到馬克的主頁,看見他后面那么長一串的follow,就覺得這個世界真奇妙。大學時代的馬克,實在是哈佛上萬學子里非常不引人注意的一個,你凝視他久了,甚至能感受到他身上的蒼白和陰翳。他聰明,但同樣刻薄;才華橫溢,但同樣狂妄自大;他偏愛每個人最黑暗的內心,卻忽略其中閃光的部分。事實上,十年過去,他看起來并沒有什么變化。馬克從來就不是一個常規意義上很溫和很有親和力的人,甚至都算不上是一個正常的人,但是他的成功掩蓋了這些,讓他的傲慢和狂妄都變成了個性和特別。時代變了,也讓他的聰明變成了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