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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一個男生拒絕你第一次以后,你大可不必繼續了。如果他真的有可能答應你,是不會拒絕你的。一般拒絕你的男生分兩種,一種是真的不想與你在一起,另外一種是窮裝。而第二種男生,一定是一個虛榮心很強的人,和他在一起,你不會快樂。你就算繼續維持下去,也只是一個很好利用的傻女孩罷了,那樣你會受傷的。放棄吧,我們真的不可能。” 熊伊凡在聽到這些話的時候,忍不住笑了起來。顏柯還真是進步了呢,如今拒絕其他人的時候,已經這么干凈利落了。當初也只有她傻而已,愿意堅持那么久。于是她毅然決然地離開,不再偷聽,完全不知道后續。 “你屬于哪一種呢?” “我以前屬于后一種,現在都他媽后悔死了……” 顏柯說著,轉身離開,留下錯愕的女生。 呃,剛才男神他……說臟話了? 太稀奇了! 丁茗是一路看過來的,所以當顏柯打電話給自己的時候,她還挺淡然的。 這兩個笨蛋喲,到底還是走到了這一步。一個沒心沒肺,一個別別扭扭,這樣的結果注定一般,并不讓人驚訝,只是讓人感慨,來得還真慢。 顏柯跟之前一樣,面對她欲言又止,面色緋紅,遲疑了好久,他才終于開口:“你能約小熊出來嗎?不要說我在……我想見見她……” 丁茗并未答應,而是沉默地坐在店里,用吸管攪拌飲料中的冰塊,嘴角的弧度泄露了些許為難。 過了許久,她終于開口:“你知道嗎?小熊真的是一個倔強的女孩,她決定的事情,就會一條路走到黑,于是她被你戲弄、呼來喝去地追求了你三年。現在她放棄了,你就不要再去找她了,因為找了也是沒用的,她決定的事情,是不會回頭的。” 顏柯聽完,長久地沉默,面前的冰激凌在一點點地融化,他卻提不起食欲:“我……當時只是難為情,當時小熊很開心,我就忍不住……想逗她,其實我喜歡她……從高三的時候。” “我早就知道了,你在謝師宴說有喜歡的女生時,看著的人是小熊。小熊喝醉以后,小松送她回家,你急急地跟了出去,聽說,后來是你將她背回去的?占有欲可真強啊……”丁茗說著,突然笑了,“可是你們還是錯過了,因為你的態度讓小熊沒有自信,就算我這么告訴她,她也不相信你喜歡她。你也活該這么狼狽,明明喜歡,還擺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態度。的確,初戀不懂得珍惜,你也是因為沒有經驗,但是……我還是覺得你活該。” 顏柯居然生不起氣來,因為心中焦急,這幾天他的嘴角還起了包,說話的時候就會裂開,生生地疼。聽著丁茗說的,他忍不住跟著苦笑,扯動了嘴角的傷口,再一次裂開,讓他倒吸了一口氣。 有個成語叫:自作自受。 現在這個詞降臨在了顏柯身上:自己作死,自己承受。 “就算你這么說,我還是想要堅持一下。其實可以像之前小熊追我,現在反過來,由我追她。”顏柯說著,歪了歪頭,“也該是我來回報她了。” “但愿你會像小熊一樣執著。” 顏柯點了點頭,結賬離開,只留下桌面上融化成一杯液體的冰激凌。 初戀,總是因為不成功,才會被人深深記住,有的時候甚至會分不清,之所以如此記憶猶新,是因為當初錯誤地對待、沒有勇敢地說出,還是被其他人拆散而導致分開的后悔更讓人難以忘記?還是初戀本身的美好更讓人念念不忘?第一次的愛戀,總是不成熟的,所以,他們總是把握不好。就好像第一次學走路會歪歪扭扭、第一次握筆寫字會寫得彎彎曲曲、第一次學習自行車會磕磕絆絆。 人們在愛上一個人的時候,都會告訴朋友,我愛上了一個怎樣的人,卻不會去想,該怎樣愛對方。而他們也總是失去了,才會反省,不該這般對待,應該那樣對待,而那時,誰還理你? 而青春就像一道難解的代數題,明明公式就擺在書本上,黑板上還羅列著例題,可惜學生們在實戰的考試中遇到,還是會冥思苦想,隨便寫錯一個步驟,就有可能全盤皆輸。至于老師,會通過正確的步驟給予評分,這個評分,就是這場青春的判定。也只有考試的結果下來了,才能夠正確地發現,并非自己全不懂,只是運用得不夠嫻熟罷了。 顏柯依舊尋不到熊伊凡的情況,這種情形維持到了十一放假。 回到家里,依舊是空蕩蕩的房間,肚子餓得打鼓,去到樓下,卻沒有開門的飯店,十一期間仍舊開業的店也只有超市罷了,就連菜市場也只有零散的幾家開張了而已。 他去到熊伊凡的家,發現熊老爹的蛋糕店也停業了,問了隔壁賣油條的大嬸,才知道他們去旅游了,而她也在收攤子。 “老熊帶著小熊去旅游了,小熊這孩子懂事,高考結束都沒纏著她爸出去玩,這一次小熊好像心情不太好,她爸就帶著她去散散心。” 顏柯無功而返,去超市買了幾包方便面,煮了之后發覺水放多了,而且,也煮得有些過勁了,筷子根本夾不住面,一碰就斷了。然后他捂著肚子,看著冷清的房子,實在無聊了,去了母親的店里,結果母親忙得沒時間理他。 以前他也是這樣的,不知為何,這一次他覺得出奇地寂寞。坐在角落連續吃了三個蘋果,又覺得肚子不舒服,肚子里面一陣陣反酸水,他卻委屈得快要哭出來了。 他回到家,打開自己的電腦,將自己曾經的日記照下來,發到了網上。 一封羞于送出的信。 敬啟: 總在說喜歡我的你。 我無法猜測,你看到這封信時會是怎樣的情形。我想,多半是你已經放棄喜歡我了,而我也默然承受了心中的失落,然后,丟棄了這封信,卻被你發現了。 其實我也不明白,為什么突然想寫一封信給你。明明我只需要拿出手機來,撥通你的電話,你無論是在睡覺,或者是累得渾身麻痹,都會愿意接聽我的電話。為了能與我多聊幾句,你總是會提起無聊的話題,一個人獨自在電話那一端傻樂。 瞧我,竟然這樣了解你。 想要用這一種古老的方式,在紙上述說我的心情,這種想法只是一瞬間的沖動,于是我取出了信紙,展開鋪平,卻看著信紙開始發呆。筆尖一下一下地磕著桌面,嘴角溢出嘲笑自己的弧度,卻還是認認真真地寫下了這些文字。 我知道你喜歡我,我看過太多女生喜歡我時的模樣,你是其中的典范。因為你很簡單,一個眼神、一個舉動,就能夠讓人看透你。根本不會出現“啊,這個女生真是莫名其妙,女人心海底針”,或是“她究竟想要表達什么”這樣的心情,就好像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