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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世剛見到孫方久,就像見到貓一樣,很不自在。“瞎跑啥子,一天鬼影都見不到,高三的人了,再不努力只有復讀了。”“什么名字?”孫方久的眼睛沒有看我,只顧著教訓孫世剛。“孫降瑞。”從來沒有那么沒底氣過,我小聲的報出名字。孫降瑞三個字果然威力不小,比蕭峰的降龍十八掌還厲害,差點把孫方久的眼鏡給驚掉,尤其是他在仔細觀察我后,眼睛都紅了。“老師,學費多少?這娃命苦,以后煩請老師多多栽培,我們農村人,沒啥拿得出手,這里有些雞蛋,還請不要嫌棄?!蔽覐膩頉]有見過這樣說話的吳老六,見他小心翼翼的從包里拿出一袋雞蛋,我連什么時候放進去的都不知道。海忠叔……“別,這個不行的。”孫方久立馬拒絕,連孫世剛都加入到了他的隊伍,幫著勸說吳老六。“學校有規定,再說像降瑞這樣的同學,學校是會照顧的,學費及雜費都免了?!睂O方久客氣的說,疑惑的眼神盯著孫世剛不放。有這樣的規定?我怎么不知道,學費不是早就出通知了嗎?我不會欠孫家任何一點情。“老師,我叫孫降瑞,不叫降瑞?!蔽壹m正了他的喊法,差一點我就將傅降瑞三個字脫口而出。“你是老師,還是我是?我說這是學校的規定,它就是。”孫方久一口咬定,“還有,你現在是高中生了,不能穿著背心來上學。你可以拿著這些錢去買幾身合適的衣裳?!?/br>穿背心怎么了,夏天不穿背心,難道要我裹著棉襖上學嗎?看看四周的學生,除了我,還真沒有一個穿背心的。感覺到自尊受到傷害的我,心里很難過,這件背心還是海忠叔千挑萬選才買到的,花了十八塊錢,他自己連十塊的都舍不得穿。孫方久始終還是接下了傅致勝遞給他的錢,因為我說了句人情債不好還,他也懷疑孫方久別有所圖。孫世剛跟著我到了我住的地方,那是一棟七層樓的天臺,用木板簡單搭起的住所。海波叔說這是花了好大的勁才找到的,因為今年特殊,二中附近的房子都沒有了,只能暫時住一下,找到合適的再搬。我卻被那里的環境吸引住了,站在樓頂,可以將整個縣城的風景一覽無遺,還有種天高任鳥飛的感覺。其余的幾間屋住的也都是二中的學生,真的要計較,環境比我家還好點,關鍵是便宜,一個月才50。稍微讓我有點不爽的是,孫世剛在了解到還剩一間空屋沒人住的時候,立馬就預定了,想著要和他天天在一起,就像小時候那樣,我的心就揪了起來。小剛哥哥,你的降瑞弟弟已經變了,變得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你為什么還要執著的想把他找回去?望著天上的白云朵朵,我情不自禁的思念起同一片白云下的海忠叔,他現在是在做什么呢?是在收谷子還是在打石頭?又或者。沒有那個或者,他絕對不能和劉寡婦在一起,陪伴他的人只能是我。站在天臺上,我思念起家鄉,想起了最愛的海忠,有你我的世界萬里晴空,只是從哪里吹來了一股冷風,割在稚嫩的臉上好痛好痛,看著忙忙碌碌搬行李的小剛哥哥,好像做了一個漫長的夢。心似冰凍。☆、第四章心神不寧,補課的優待胡嬸一直以她兒子成林在城里念書,儼然半個城里人而沾沾自喜。我一直看不起她狐假虎威惺惺作態的模樣,在我的眼里,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無非吃穿住行,吃什么不是吃,關鍵是和誰一起吃。穿得再好,頂不過合身舒適。真的到城里之后才發現我的想法是有多么的幼稚天真,時時都被生活壓制著,根本沒法專心念書,甚至有了回家的念頭。可一想到海忠叔期盼的眼睛,為了我夜夜去守水庫,我不敢想象他見到我像一個逃兵溜回家,會有多么的失望。他一定不會打我,或許還會寬慰我說,念書不是唯一的出路,不念書一樣能過得很好,還會舉一大堆聽來的例子。我不敢看見他的失落,連想象的勇氣都會在掙扎幾秒后煙消云散。海忠叔的渴望的眼睛陪伴著我度過了在二中念書艱難的一周。忍受著周圍同學異樣的眼光,他們嘲笑我身上的衣服土得掉渣,廉價得花一頓肯德基的錢都能買一身;鄙視我說話的口音,農村的學校有幾個能用普通話上課的?我那一嘴在酸菜壇子里面泡了十多年的椒鹽普通話,讓他們感到興奮和刺激。我的班主任,該死的孫家黨羽,還特地和所有任課老師打招呼,強調我的情況,讓稍微照顧下,我敢肯定背著我的時候,他一定告訴了那些老師,我是他的侄子,只是他不會告訴他們為什么我會成現在這樣。沒有人愿意和我做朋友,沒有一個人會主動的和我打招呼,連本來是光環的中考全縣第一,都變成了一種負擔,我害怕有人會認出我,一聽到背后有人竊竊私語都會認為他們是在說我。我為什么會成現在這樣?我也想弄清楚,是該責備命運的不公,還是自己的任性?家就在那里,小剛哥哥每天和我朝夕相處,雖然我一再用黑色的眼睛對他翻白眼,卻翻不掉他對我好的決心。和海忠叔分開得越久,我感覺自己走進了一個漩渦之中,擔心自己有一天會把持不住。我有留意到自己和別人的不同。從來不愿意和同學討論班上的女生誰比較好看,誰更適合做女朋友。在情竇初開,最佳談戀愛的季節,我把一門心思放在了欣賞男人上。能突破我挑剔視線防范的只有男人,喜歡語文老師的幽默,其實是一個禿頂的老頭,他的禿頂讓我覺得很性感。喜歡數學老師的胡須,滿臉的胡須扎在臉上,密密麻麻輕微的刺痛感,一定很刺激;還有體育老師的強壯,他是成都體院畢業的,每當眼睛在他身上掃過的時候,總會不自覺的瞄一眼。我還記得傅致勝說的話,我不懂得什么是愛,我對海忠叔的感覺是披著愛的皮衣下,藏著一顆不安的心,我需要的只是安全感,能讓我覺得不被拋棄,有人呵護的安全感。我迷茫了。我不知道該跟著自己的感覺走,還是傅致勝的話才是真的我。對女人,我似乎天生就有著一種無形的抗拒感,拒絕靠近一切雌性物體,連狗都不喜歡母狗,只會逗弄公狗。再漂亮的女人在我看來都會不屑一顧,尤其是搽脂抹粉的女人,就是戴著人皮的怪獸。我迷上了男人,越是強壯如山的男人,越是讓我欲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