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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連斜都沒斜,只是手下意識的去摸褲兜,他自己不知道那是個習慣性摸煙的動作,什么都沒摸到,他若有所失的砸吧砸吧嘴:“那就不走唄。”一看他那樣,宋書棟就知道他就沒走心,于是他放下錢,跪爬到杜云峰身邊,非常嚴肅的說:“杜哥,你怕不怕死?”他的語氣太正式了,杜云峰就停下抖腳,平靜的回答他:“不怕。”這下把宋書棟弄得沒脾氣了,都不怕死了,還能拿他有什么辦法,幾乎當場氣餒的癱倒。他是真想不出辦法了,要是杜云峰這么大大咧咧的出去,不機靈點的躲閃,日本人抓不住他才怪呢。他又不是個小東西,不然宋書棟就把他揣兜里自己闖關去試試了。越想心里越沒縫,宋書棟就放棄了,重新包好錢,掀開柜子,他往箱底塞他的全部家底,一邊塞一邊嘆氣:“周瀾殺你一次還不夠,你還等他再來殺你,你也是個沒臉不長記性的,你啊,你早晚死在他手里。”身后的杜云峰蹭的一下就坐直了,扭頭盯著宋書棟,眼神帶著迷惑,又帶著殺氣騰騰的重量:“你說啥?”宋書棟差點沒砸到自己的手,箱蓋咣的一聲重重的合上了:“咋,咋了?我說周瀾殺你啊。”杜云峰一伸手就抓住了他領口,沒費什么力氣就把他擄到自己身邊:“周瀾是誰?他……他為什么要殺我?”宋書棟其實挺害怕杜云峰這樣的,讓他想起第一次見到他,騎著馬拎著刀,隨時都能出手的樣子。宋書棟聲音小了下去:“杜哥,你怎么了?”杜云峰攥得更緊了,手上青筋隱隱現了出來,他執著地問:“周瀾是誰?”“周瀾就是你大喊大叫那個周慕安啊,他要殺你,他把你從懸崖上推下來,還給了你一槍。”杜云峰更迷惑了:“他為什么殺我?”“我不知道,你沒和我說過,不過現在滿奉天的通緝你,他就是怕你沒死,到處找你呢,不知道哪天就找到咱們這了……”宋書棟絮絮叨叨的說,杜云峰眼里的殺氣慢慢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巨大的迷惑,他喃喃自語:“周瀾……慕安?殺我?”這和他心里的感覺不一樣。慕安兩個字是放在心尖上的,是柔軟的,愛惜的,被保護的,和這個“殺我”完全是背道而馳,很矛盾的感覺,他說不清為什么,但是他被這種感覺刺痛了,他放開宋書棟,轉而雙手抱頭,十指深深陷入發間。他想不出個所以然來,只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巨大痛苦,真到雙眼通紅,他才抬起頭,緩緩說道:“我不能讓他殺我,他不行!”陪在旁邊的宋書棟忽然就對這個大個子生出點憐憫之心,安慰地拍拍他的后背:“嗯,我們走,我一定想辦法帶你出關。”就這樣,逃出關外這事,他倆達成了一致意見。宋書棟又把那點家底給杜云峰看,他說:“錢太少了,恐怕一路過關,這點錢不夠打點的。”要說這屋里,所有值錢的東西其實都在杜云峰身上,他手指頭上還帶著一枚戒指,上面有顆小小的鉆石,另一件值錢的,就是那塊金懷表,可惜子彈穿過,機芯已經徹底壞了。杜云峰轉著手指頭上的戒指,猶豫了好一會,也沒摘下來,反復幾次擼到關節了,心里就一空,仿佛摘的不是戒指,摘的是他的心,戴回原位,心里才踏實下來。最后他把那塊懷表給了宋書棟,他這幾天反反復復的玩那塊懷表,覺得是個特別有淵源的物件,但是就是想不起來了。表殼里有張照片,他曬太陽的時候仔細看過,自己站在一把椅子邊,椅子上坐著一個人,應該是個年輕的男人,臉的位置被子彈打沒了,他想,這是慕安,清清爽爽的,斯斯文文的,就是完全想不起臉的摸樣了。懷表雖然壞了,可是純金的殼子還是很值錢的,宋書棟賣到金匠鋪子,也是能賣個好價錢的。周瀾每天吃很少的東西,忙很多的事情,精力旺盛的不似正常人。他每天團里團外來去如風,那些營長都比他年長,但是見了他卻總有點怯場——后生的做派老成,他們總是被訓得跟孫子似的,嫌他們招兵武器組裝煙土生意各檔子事情進度太慢,就沒啥團長覺得滿意的。感覺好像他們團長早晚要拉開陣勢和誰大干一仗似的,未雨綢繆的囤積輜重。營長們都覺得團長多慮了,保安團里除了杜云峰,還真沒有第二個人敢跟他蹬鼻子上臉。保安團出了那檔子事后,他們團長就跟換了個人似的,每天不茍言笑,忙得和風車似的,今天轉到商會聯絡聯絡感情,通一通財源,明天和日本人打交道,做大自己的勢力。一時之間可謂風生水起,日軍司令部是老大,他成了老二了,連奉天城外的日軍進城,都要規規矩矩過他周瀾的地盤,不然司令部那邊要發火的。只是周瀾日漸瘦下去,本來就不胖,要不是冬天的穿的厚,簡直單薄成了一個窮學生。說他窮學生,那雙眼睛又不是,本來水靈靈的一雙眼睛,現在閃著精力旺盛的光,仿佛吃的僅有的那點食物,全轉化成了精神力,支撐著早已經超負荷運轉的身體,一路不管不顧的往個終極的目標狂奔。細看的話,剃青的兩鬢星星點點的泛著白,雖然不明顯,卻隱約有些人未老心已蒼蒼的感覺。其實他也不過才二十一歲。老話說,自古英雄出少年。周瀾有時心里暗自嗤笑,什么英雄出少年,狗熊也出少年呢,他自己算不得英雄,但肯定也不是狗熊,思來想去,夜深人靜的時候他苦笑,漢jian出少年,這便是他了。他從不想當什么英雄狗熊漢jian,幾年前,他還只是想著漂洋過海去歐洲學音樂,謀一條生路,伴著那華麗的音符過一輩子,誰知今時今日他竟然成了丘八的頭,刀槍不離身,一心奔著死路。十指尖上的薄繭早就褪去了,取而代之的是食指和虎口處的厚繭子,才三年,他就脫胎換骨了。摸著那些厚繭子,他默默的想,如果生命可以重來的話,他三年前一定不會來關外。那就不會與他重逢。不重逢就不重逢吧,省得成了彼此的拖累,往死里愛,愛到死,非要都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肯罷休。如果各自走自己的路,憑各自的造化,最起碼還都能活下去,和找個伴比,活下去不是更重要嗎?如果可以更早,他愿意回到十四歲那一年,不放那把火,還他一個父親,不欠他這一世還不清的人命債,哪怕他和他娘被趕出家門,從此流落街頭。當然,再往前的話,他寧可從沒來過找個世界,親生的父母為什么拋棄他,為什么不來找他,他想不明白,也不想再去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