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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想留下來用,這么多人,她又不能放開吃,還得和大家伙兒客客氣氣的,實在是悶,還不如她自己去吃路邊攤。 轉眼就是四萬入賬,夏知秋笑瞇瞇的抱著夏小九出門,走幾步遠,又退回來:“孟曉玲,你送我出去吧?”實在是尷尬,她進不來,出去也有點兒不敢自作主張了。 孟曉玲一拍額頭:“哎呀,是我疏忽了,夏大師你等等哈,我換鞋子,這就送你出去。” 孟爺爺送走了客人,轉頭就吩咐自家兒子:“那天橋底下的一片,給我收拾收拾,天天有些看命的看風水的,都是封建迷信!國家要大力打壓一下這些騙子才行,給我關個十來天!” 孟先生愕然了一下,隨即就點頭:“爸你放心吧,回頭我就打個招呼,騙了老百姓的血汗錢,都得吐出來才行。” “小九中午想吃什么?”出了那一片胡同,夏知秋也懶得將夏小九塞回去了,反正她這樣抱在懷里,不仔細看的話,還要以為她是抱了一只小狗呢。 夏小九嗚嗚了兩聲,夏知秋點頭:“哦,想吃雞腿啊,那咱們去吃大盤雞吧?買一鍋回去,mama這會兒估計也還沒吃飯呢,好久沒吃大盤雞了,不過,也不知道這邊哪家做的好吃。” 夏小九抓著她衣服磨磨爪子——它才不想吃雞呢,誰說狐貍就一定要喜歡吃雞了?它喜歡rou!紅燒rou是最愛!然后就是燉肘子,再然后是排骨! 不過聽著夏知秋哼哼唧唧的唱歌,夏小九還是不出聲了,算了,你喜歡買什么就買什么吧,本大王還是很好養活的。 得知閨女這一趟出去就賺了四萬,夏花高興的同時,也生起了一股危機感——閨女多這么能干了,她現在還這樣年輕,才三十多歲,不趕緊想辦法賺錢,還打算以后只等著閨女養活嗎? “看來mama以后也得更加努力才行,要不然就要被你比下去了。”夏花嘆口氣,又笑瞇瞇的說道:“不過,我閨女真能干。” “mama也很能干,mama是要整天看著鋪子沒空出門,這才沒生意的,要是跟我一樣天天在大街上晃蕩,肯定早就有生意了。”夏知秋也笑瞇瞇的安慰自家老媽:“要不然,我將電腦搬回來給你用吧?我教你怎么用,我第一個生意就是在網上找的呢,你要是學會了,就能自己找生意了。” 夏花想了想,搖頭:“不行,我也沒這時間,等過了年再說吧,要是我到時候還找不到生意,就再去買一臺電腦。”這個是閨女的,她要是拿來用,閨女用什么? “再說,我也不是半點兒生意都沒有的,昨天還幫著前面那棟樓的王太太找了她的金戒指呢,雖然就五十塊錢,但積少成多,總有一天,我也會賺大錢的。”夏花很有信心的說道,夏知秋豎起大拇指:“mama說的對,那咱們現在先回家吃飯?” 第41章 入夜,夏知秋摟著夏小九靠在枕頭上看了一會兒的書,就關了燈躺下準備睡覺。沒想到,她正要睡著的時候,窗戶那邊忽然傳來兩聲砰砰,夏知秋一驚,一顆心差點兒沒從胸腔里跳出來,猛地坐起身子往窗戶那邊看去。 夏小九含著她手指輕輕磨了兩下,夏知秋才算是回神,媽呀,差點兒沒嚇死她,她家可是二十四樓!還以為是鬧鬼了呢……這會兒才反應過來,她自己就是神婆,鬧鬼怕個毛線啊。 起身拉開窗簾,就見外面飄著個人影,很眼熟,不就是今兒見過的鬼老大嗎? 她開了窗戶,那鬼老大就變成紙片一樣的東西貼著縫隙飄進來了。 “你們鬼魂不是可以穿墻的嗎?”夏知秋問道,鬼老大搖頭:“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們家有保家仙啊,我怎么可能會隨意冒險?所以還是要客氣點兒,敲門進來做客才好。” 夏知秋嘴角抽了抽,你這算是敲門做客? “找我有事兒?”夏知秋直接問道,雖然對面是個鬼魂,但也是個男的,大半夜的,孤男寡女,實在是太不講究了,還是趕緊問完了讓人滾蛋吧。 “是,我有事情相求。”鬼老大微微躬身行禮:“我叫何家明,今兒那一片胡同,有一家是我家。我曾有個兒子,小名叫寶寶,在我看來,他是天底下最聰明最好看的小孩兒了,因為太過于看重 ,就一直沒取名字,想著等他上學了再取。” 一方面是覺得沒有好名字,其他的名字配不上他兒子。一方面也是有些迷信心思,小孩子晚點兒取名字,也不會有大病大災之類的。 “但是有一天,我兒子失蹤了。”何家明面上露出恨意:“我一氣之下病倒了,但還是強撐著找了他十年,卻一直沒有找到,我死不瞑目,閻王念在我生前曾做過功德之事,就允我在陽間停留三年,這是最后一年。若是找不到寶寶,我就是回地府,也不能安心去投胎。所以,我想找你幫忙。” 他到底是個鬼魂,況且之前找了十年都沒有線索,就剩下這一年,也不一定能找到。所以就想到了找人幫忙,夏知秋是神婆,她應該有常人不知道的手段。 “你沒有別的親人?”夏知秋猶豫了一下才問道,“寶寶丟的時候才三歲,你們當時,是怎么照看的?” 兩年前病死,之前又找了十年,那就是十二年前丟的。夏知秋細細算了一下時間,那會兒,國家初步穩定,荒唐的年代也已經結束,小孩兒也是照看好了,不應該會丟的吧? “他mama考上了H市大學,和我分手了。”何家明沉默了一下說道,他無父無母,家里就只他和寶寶相依為命。他膽子大,人也有眼光,那會兒改革開放吹春風,他就自己弄了個車子,整天開車給人拉貨卸貨。寶寶就跟著他,寶寶丟的那天,是他帶著寶寶去拉貨,就那么一錯眼的功夫,孩子就不見了。 他就這么一個寶貝兒子,父子倆相依為命,又氣又急,當即就吐血暈倒了,醒過來之后就賣掉了房子車子,到處奔走去找寶寶,十年過去,卻是一點兒線索都沒找到。 這期間,他因為自己切身之痛,遇到別的被拐賣的小孩子的時候,就總是會伸把手,這樣積攢下來,也有些功德在身,閻王這才允了他三年時間。 夏知秋聽他說完,也是有些同情他,可同情歸同情,這事兒,她還真不好幫忙:“一來是你已經死了,估計尸體也保不住了。” 夏知秋老家那小村子,前兩年還開始實行火化了呢,這大都市,想必更早。而且就算是沒火化,他的尸身也腐爛的不成樣子了,根本不能用了。 “沒有血液就不好做尋人羅盤,第二呢,這幾年B市發展太快,十多年的時間,寶寶丟失的地點想必早就變成了別的樣子了,這樣一來當地的土地說不定已經沒了,或者就算是我能請到當年的鬼神,可十年時間,誰會一直記著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