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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泡澡再給他買東西,會花很多錢的。因為他的精神鑒定有問題,無法工作,所以和露露一樣,只能靠哥哥養。能節省的時候,顧楓不想讓哥哥太破費。再說,這麼算計著過日子,他也覺得很快樂。只是顧雨露又絮絮跟他講起了道理,“我說了下雨不許你來,那下雪就更不許來了,以後要記得!”顧楓卻不高興的嘟起了嘴,“可變天了啊,我總得給你送衣服啊,萬一你要生病了怎麼辦?”“我身體好,不會生病的!”“那誰說得準?你夏天放暑假的時候去游個泳回來不,不就感冒了?”“你還好意思說?那回我說了自己去打針就可以,你非要跟去,結果在醫院就被人傳染了。弄得比我還嚴重,高燒了三天,還住起了醫院。你怎麼都不接受教訓的?”“我沒有不接受教訓啊。不是說好了你以後打針,我就在醫院門口等嗎?”“那你今天是怎麼回事?”“我只是忘了帶傘。”“那你為什麼會忘?”“因為……”前頭的男人決定不參與這樣的討論了,等到回家一定要把後頭那個笨蛋立即摁進浴缸里好好泡一身汗出來才行。否則,他要是又發燒住院了可怎麼辦?要是從前,顧梵肯定想不到自己會為了這樣一個年紀又大,又白癡的男人cao這麼多心。可是現在,他要是有點傷風咳嗽,自己連上班也沒辦法集中精神,更別提上回他住院那三天的慘痛經歷了。心底暗暗嘆了口氣,明明那笨蛋比自己大了那麼多,可為什麼越活越象他弟弟?難道自己真是被他那個死鬼哥哥附身了?顧梵沒心思繼續吐槽了,因為顧楓又打了個響亮的噴嚏。不等女兒提醒,他就踩了腳油門,把車速加快了些。當然,他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因為車後頭的那兩個人,是他這輩子最掛心的所在。他得讓他們平平安安的,和自己一起。因為他們是一家人,缺一不可的一家人。作家的話:小楓的故事講完了,下一個會是誰?嘻嘻,親們有啥想法也可以提喲~~~☆、偷心番外2小周(上)我姓周,相熟的同事都叫我小周。至於不相熟的,就只會叫我周先生。不過在離三十歲還差三年光陰的時候,就有醫院里的後輩喊我周老師了。周老師?呵呵,頭一次聽到的時候我自己都嚇了一跳,我看起來有那麼象老師嗎?可是對著鏡子照照,我這張平凡的臉還真的挺會唬人的,從小看起來就象比同齡人老了一截。這不能怪我。如果你五歲時就死了爸爸,六歲時mama又改了嫁,然後跟著并不寬裕的爺爺奶奶以及叔叔姑姑長大,你也會跟我一樣,長出一張早熟而不茍言笑的臉。但幸運的是,我還是平平安安的長大了。還念了學費高昂的醫學院,整整七年。一畢業我都整整二十六歲了,出來工作一年後,就有人喊我周老師了。其實,我不太喜歡當醫生,更不擅長當老師。可奇怪的是,在同一批分來的幾個新醫生里,我是最受病人信賴的。而在第二年的新人進來時,他們又最喜歡請教我。這當然不是因為我的醫術高超,或者最有愛心,也不是因為我喜歡誨人不倦,教導後輩,事實上恰恰相反,我從來都是人群中最沈默最不愛說話的那一個。大家信任的,可能就是我這張老成而早熟的臉吧?說,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現在想想,還真是有道理。可是,我還是不喜歡當醫生。理由很簡單,醫生再怎樣,總是要經常對病人說話的,可我不喜歡說話。而且,醫生太窮了,不熬上十幾二十年,頭發花白,很少能拿到高薪。這跟我想象中實在是太不一樣了。是的,我最初決定當醫生,不是懷抱著什麼救死扶傷的崇高理想,只是聽說醫生的薪水高,而且穩定。當然,律師也不錯,可我這樣不愛說話的能天天在法庭上跟人吵架嗎?想想也只好做醫生了。別怪我俗,我真的從小窮怕了。舉個例子吧,你有沒有試過整整十二年沒買過新衣服?我試過。除了七歲那年mama來看我時,給我帶了身新衣裳,我直到十九歲考上大學的那一年前都是穿別人不要的舊衣裳。連內褲和襪子都是。惡心嗎?我也覺得很惡心,可有什麼辦法?我其實并不怪吝嗇的爺爺奶奶,他們都一把年紀了,別說享點清福,還要拿微薄的退休金養活兒孫,已經很不容易了。當然,我也不怪自私的姑姑,她雖然從不拿正眼瞧我,但也從來沒有對我惡言相向過。能被當作不存在,有時候也是種解脫。起碼比人當成眼中刺,rou中釘的好。那是我的嬸嬸,叔叔的老婆。我爸爸生前單位還算不錯,和mama結婚後,就搬出了家里的老房子,另租了住處。那時候的兄弟關系應該處得還算和睦,因為後來嬸嬸總是說,“大哥生前早說了,這房子是要給我們的。”可我很懷疑她到底是從哪里聽到這話。因為我爸爸過世的時候,她還不認得我叔叔。我絕對沒記錯,她是在我八歲那年認得我小叔,半年之後結的婚。那她怎麼會知道這個話?還每次說得言之鑿鑿,好象親眼所見,親耳所聽一般。其實我知道她在擔心什麼,她怕爺爺奶奶一心軟,會把這個老房子留給我,畢竟我說起來也是“老周家的長房長孫。”這個話我是聽姑姑說的,而據姑姑說,這是嬸嬸的mama跟嬸嬸私下說的。嬸嬸的mama讓嬸嬸多長幾個心眼,千萬別讓我這個不聲不響的小崽子占了便宜,并且格外讓嬸嬸記住,“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說實話,我覺得嬸嬸的mama實在是想太多了。那時候雖然我小學還沒畢業,但我也知道,這個房子爺爺奶奶誰都不會給。這是他們老兩口唯一的棲身之所,在他們去地下見爸爸之前,絕對給任何人。而他們的身體看起來都還硬朗得很,活個二三十年不成問題。嬸嬸這麼早就開始考慮這個問題,實在是──好吧,說她太有憂患意識好了。後來的事實證明,我的話沒錯。直到嬸嬸後來買了新房搬出去,爺爺奶奶還健在,所以這房子的歸屬依舊沒有下落。但那又是許多年後的事情了,而我自從聽到那話,還得那套小小的兩居室里苦苦煎熬著。兩間臥室,爺爺奶奶一間,叔叔嬸嬸一間,我只有當廳長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