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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血腥味濃郁的用什么都洗不掉。 林鑫覺得meimei在說傻話。 槍又不是刀。 刀泡在水里頭無所謂,槍要是泡了血,恐怕要炸膛的吧。 他們誰也不敢繼續討論這個問題。 剩下的幾個小時,直到天亮之前,林蕊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過的。 無苦坐在她對面,一邊打著呵欠,一邊嘰里咕嚕地念經文。 念錯了的時候,蘇木還毫不客氣地一巴掌招呼上他的腦袋,讓他重新念。 可憐一段安魂咒語,竟然被倒霉的小和尚反反復復念了足足好幾十遍,才算了事。 林蕊被他吵得頭暈腦脹,漸漸的,眼前就暈乎乎,最后竟然稀里糊涂地睡著了。 也許是jiejie身上溫暖好聞的氣味,安撫了她驚恐不安的靈魂。 這一回,她竟然沒有靈魂出竅。 她就是覺得異常的累,連著好幾天,連教訓出言不遜的小和尚的力氣都沒有,更別提抽空跑去派出所問那把槍的來源以及它涉及的案件。 又過了足足小半個月,有人敲鑼打鼓往飯店送牌匾的時候,林蕊才從大人的只言片語中,拼湊出大概的事實。 無苦立了大功勞,抓小偷的時候,順便破了特大持槍殺人滅門慘案。 公安局聽說他是在清涼寺出的家,還給寺廟方面發了表揚信,要求主持給予適當的獎勵。 從這件事上來看,這年頭的警察挺窮也挺不要臉的,居然好意思讓家長自掏腰包獎勵見義勇為的青少年。 據說公安局原本是想給林家姐妹以及蘇木一并兒發大紅花的。 但是因為這案子性質太過于惡劣,怕對幾個學生影響不好,所以才將榮譽全都歸功于無苦。 林蕊嫉妒得眼睛珠子都往外頭幽幽冒著綠光。 開什么玩笑,小和尚不是方外之人嗎?一方外之人計較什么俗世間的榮辱得失。 英雄的榮譽稱號,她一點兒也不介意拿來用。 明明那槍還是她發現的。 要不是她進廚房倒水喝,一眼就瞅見了菜筐里頭的槍。說不定第二天早上,王奶奶忙著摘菜的時候,一不小心就把那槍跟著廚房垃圾一塊兒倒出去了。 五萬塊呀,足足有五萬塊,只要有人能夠提供關于那把槍的確切線索。 林蕊不停地在病房里頭走來走去。 她沒猜錯,那把槍的確殺過人,而且殺的不止一位。 那位被扭送至派出所的小偷在夜市攤子上碰上位吃夜宵的警察,偷偷尾隨人家回去,趁其不備殺死了對方,搶走了他隨身佩戴的槍。 按照兇手的供述,他搶奪配槍的目的是為了壯膽。因為他體型瘦小,害怕搶劫的時候被人毆打,想找把槍嚇唬對方。 當然,這話真沒什么說服力。都敢動手殺警察了,這膽量還能算小的? 后面他的搶劫作案策略,也距離拿把槍嚇唬人的說辭相去甚遠。 自從槍支到手之后,他一路流竄作案。短短一年多的時間,他已經犯下搶劫案二十幾起,喪生在他手.槍底下的人命也有五六條。 因為是流竄作案,每起案子之間距離地甚至橫跨了好幾個省份,所以警方用了不少時間才確定這些案子是同一人所為。 正當警方成立專案組,一直在摸排搜查的時候,兇手卻突然跟人間蒸發了似的,既不作案也不露面。 八十年代中后期,正處于社會轉型階段。 此刻距離警方建立起人口信息庫尚有幾十年的時間,可在社會經濟改革的浪潮中,人員流動又司空見慣。 想要依據受害者提供的兇手相貌模擬畫像去找個人,真是比登天還難。 在這種情況下,那把被搶走的警用手.槍就成了最有效的線索。 其中有幾家受害者家屬聯合起來,提出了私人懸賞。 不說抓到人,只要有誰能夠提供那把槍的線索,家屬就獎賞五萬塊。 真金白銀,絕不含糊。 禮拜六下午,林蕊跑去找王奶奶蹭飯的時候,就看到一隊人馬敲鑼打鼓地捧著“除暴安良”的大牌匾送到飯店大廳里頭。 少女目瞪口呆,總覺得他們是送錯了地方,應當送去派出所去。 家屬代表拿出厚厚的一沓子百元大鈔,當場捧出驗鈔機點驗,然后恭恭敬敬地雙手碰到無苦面前,請小師父笑納。 林蕊在邊上看著,不合時宜地想,五萬塊錢是不是太少了點兒? 好歹找到槍是小事,抓到了窮兇極惡的罪犯才是驚天動地的大事。 蘇木默默地看了她一眼,沉聲道:“十萬,抓到兇手另外給了十萬。” “咣當”一聲,林蕊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雙眼呆滯地看著小和尚。 這究竟叫個什么事兒啊。 她天天絞盡腦汁上躥下跳百寶使盡,口挪肚攢的,也才剛剛積累下來不到六千塊錢而已。 小和尚好了,小和尚就是下樓上廚房找了回吃的,到手就是十五萬。 明明應該起碼分給她五萬塊,槍是她發現的。 蘇木深深地看了她一眼,好心提醒:“這錢浸泡著那六條人命的血。” 少女立刻頭暈,巴巴兒抓著她姐的胳膊,兩眼淚汪汪。 這錢她不要還不結了,犯得著說的這么瘆人嘛。 飯店內外還在鞭炮齊鳴鑼鼓喧天,人們將看似滿臉憨厚的小和尚夸成了一朵花。 這下子好了,小師父無苦的名聲正兒八經地紅遍了整個江州城。 從身世傳奇的火車大俠再到力斗持槍歹徒的絕世高人,他,小和尚無苦,就是少林寺的傳人,就是當代海燈大師。 他一身功夫出神入化,他身懷絕技深藏不露,他除暴安良淡泊名利,他潛心佛法入世修行。 林蕊麻木地滿嘴流油的小和尚啃烤羊排,肚子里頭不住地冷笑。 啊呸,這年頭真是浮夸風盛行,還力斗持槍歹徒呢。 那龜孫子嫌棄槍在身上磕著他的腰,睡覺不舒服,所以一進門就先自己解下槍抵在了菜筐里頭。 他連著半年多的功夫沒持槍搶劫,不是良心發現或者害怕公安打擊,僅僅是因為他子彈用光了。 警方一直以為他還有二十多發子彈。 事實上,當時他搶是搶到手了。 奈何剛做完第一筆血案,因為當天夜里下大雨,他慌慌張張的跑出去摔了個跟頭,裝子彈的匣子掉進護城河里頭了。 這人不會游泳,沒膽子下水撈,只能抓著把手.槍就這么消失在夜色中。 但是他以前當過民兵,接受過專門的射擊訓練,又頗有天賦,槍法可謂相當驚人。 所以那僅剩下的幾顆子彈,他物盡其用,沒有放過任何槍下人的性命。 后來子彈打光了,他壯著膽子拿空槍去搶劫一對情侶模樣的男女時,被人高馬大的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