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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帥了,全校不知道有多少女生為他神魂顛倒。 就連今天她今天交錢離開網咖的時候,管理員小jiejie還遞出名片給他,歡迎他下次光顧,光顧個頭啊,預定和交錢的都是她,她都沒收到名片! 正憤慨著,“滴”的一聲,密碼鎖刷開,林肯先進門開燈,然后一把將門口的黎小麥給拽了進去。 作者有話要說: 如無意外,今天還是雙更! 感謝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哦~ 感謝灌溉[營養液]的小天使: 菲菲、Audrey 1瓶; 非常感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第37章 黎小麥被他的動作嚇了一跳, 進屋后林肯的手臂直接向她伸過來,看姿勢很像要壁咚她,黎小麥緊張了——不不不,不會吧!林壞水這是又壞出新境界了嗎?要對她一個柔弱的孤身少女用強嗎? 黎小麥心臟撲通撲通猛跳,在腦海里演練拒絕反抗的姿勢,連反抗成功后占據道德制高點的宣言都想好了。 卻見林肯長臂一伸,將她身后的門關上,隨即便收回手,從鞋架上拿起一雙拖鞋扔在她腳邊。 黎小麥低頭看了一眼那拖鞋,是男式的, 又寬又大,不過她是客人, 也沒得挑, 要是林肯能拿出來一雙女士拖鞋給她,說實話也挺驚悚的。 這一遲疑, 林肯語氣已經有些不善:“嫌棄的話你以后自備。” 黎小麥沒有潔癖,這拖鞋看著也挺干凈,沒什么好嫌棄的, 而且她也不想有什么以后。 不過經林肯一提醒才發現他居然是光腳穿著一雙深色的襪子踩在地板上, 看來是把自己的拖鞋讓給她了。 這怎么好意思, 做客的基本禮貌黎小麥還是懂的,立刻就推拒道:“要不還是你穿著鞋吧,我光腳就行。” 林肯卻不理她,徑自進了屋, 走向衛生間,出來時腳上已經穿了另一雙拖鞋。 有得穿就行,黎小麥松了口氣,看來男人龜毛也有龜毛的好處,這進衛生間還要換鞋的習慣倒是給臨時到來的客人提供了方便。 只是黎小麥的腳掌窄而且薄,穿進那雙寬大的拖鞋,啪嗒啪嗒有點像小孩子偷穿大人鞋的感覺,腳掌集中在鞋的前半段,后半段都是空的,這讓她走動的時候不得不小心翼翼,倒是難得顯出些拘謹的樣子。 真是的,個子長那么高就算了,腳還那么大,整個一大腳怪!黎小麥一邊腹誹一邊打量著周圍的環境。 屋子不大,百十平米的樣子,裝修看起來很新,是簡約風格,兩個臥室,一個住人,另一個用來做書房,客廳里除了一個光禿禿的沙發什么都沒有,書房里就擁擠多了,一個超大的書桌,還有書架,電腦打印機投影儀等一切俱全,很容易就看得出主人經常盤踞在哪里。 房間大概有專人打掃,一塵不染的樣子很符合林龜毛的特質。 林肯打開客廳里的柜式冰箱,拿出一瓶水扔給黎小麥,說了聲:“我去洗個澡。”示意她先進書房自己玩。 黎小麥愣愣地接過那瓶水,納悶地問他:“不是要上課嗎?”這孤男寡女,洗澡什么的太曖昧了吧! 林肯看她的眼神里帶著鄙視:“你從外面回家不洗澡嗎?” 黎小麥眨眨眼:“當然不,我睡覺前才會洗!” 話題走向越來越詭異了,好在林肯并沒有糾纏這個問題,只跟她交代了一聲:“書隨便看,白色電腦沒有密碼可以用,書架上的資料不要動。”就先離開了。 書房有一整排頂天立地的書架,只有下面一層放書,上面都用來放置一些卷起來的紙筒,不知道是圖畫還是什么東西,主人既然交待了,黎小麥自然不會去動。 桌子上有兩臺電腦,一黑一白,造型都很具備設計感,一看就是高端貨,林肯雖然說白色的可以用,但黎小麥并沒有打開的欲望。 大概是從小生活在大自然中,黎小麥并沒有像同齡人那樣依賴電子產品,手機和電腦對她來說更多的只是一種工具,她很少用來打發時間。 再說她也沒有時間可打發,折騰了這么一晚上,她的作業還沒寫完。 于是林肯洗完澡換了身衣服進來,就發現黎小麥端端正正坐在書桌前正在寫作業,大概遇到了困難,眉心輕皺,兩條秀挺的長眉微微聚攏,嘴巴里面還念念有詞。 林肯不動聲色地湊過去瞧了一眼,是關于畢奧—薩代爾定律的,見黎小麥筆尖顫顫巍巍要往A上面勾,立刻出聲:“選D。” 黎小麥瞪眼:“怎么可能!”見林肯剛洗過澡的小白臉更加白嫩,卻一臉冷漠,黎小麥蔫了:好吧,她選A本來也是蒙的。 往后翻了翻答案,果然是D。 罷了罷了,黎小麥認輸,錢都花了,就認他當一晚上的老師吧! 等到真正開始講題的時候,黎小麥原本的顧慮并沒有發生。 林肯既沒有鄙視和嘲笑她,講題的過程也堪稱耐心,她問比較基礎的內容,林肯也沒有拿出那種在她語出驚人時看白癡的眼神看她,整個過程堪稱和諧。 雖然沒有呂師兄那樣迎財神般春風化雨小心翼翼,林肯的態度也絕對算不上差,畢竟才花了九毛九,還贈送了一瓶進口礦泉水,這價格哪里去找呢?黎小麥覺得人要懂得知足。 關鍵她雖然是學渣,卻也是識貨的,林肯講題思路極其清晰明確,一個字的廢話都沒有,句句直指要害。 呂師兄講題,會在她犯錯的時候指出來,并溫和地告訴她正確的方向,但林肯似乎連她在思考的岔路口往哪個地方歪都能提前知道,會在那錯誤的路口刷刷刷插上幾把刀子堵住,把她往正確的思路逼。 幾次三番,黎小麥有一種大腦里堵塞的孔竅都被疏通了的感覺,慢慢靈光起來,原本一看到就發憷的內容也敢嘗試了。 等到黎小麥做出了一道在她看來難度超過三顆星的大題,并經林肯確認完全正確時,她忍不住伸出手要和對方擊掌。 然而伸出手后黎小麥才發覺有些尷尬,這題在她看來很難,但其實和期中考試的某道題類似,林肯都能判卷子,解出來還不是喝涼水一樣輕松,她這興奮的舉動在他眼里肯定像個笑話。 黎小麥尷尬地欲縮回手,想假裝整理頭發掩飾一下,卻見林肯飛快地和她碰了一下手掌,并順勢完成了她下一個動作——摸了摸她的腦袋。 暈,他還越來越順手了啊!只不過黎小麥覺得被他這么一摸,頭發非但沒有整理好,說不定還更亂了,趕緊把筆放下,伸出雙手攏了攏,嘴唇微微嘟起,眼睛斜斜地往上看過去,嗔了他一眼。 在林肯的印象中,一直覺得黎小麥五官最突出的就是眼睛,又大又黑又亮,他沒有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