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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查了下才知道事缺鈣了。然后就是因為出力相當于鍛煉,所以我拼命的長個子,竟在本年的兩個月里漲了三厘米。加上在北京的前些日子也長了兩厘米,所以現在剛好1.77。我想給他買點東西,這時剛好路過一個樂隊,他們說他們專心做音樂,終有一天全世界會聽到他們的聲音。我心中微動,其實我學音樂還是挺上手的,所以我是不是也可以擁有一支樂隊呢?我以為,搞流行搖滾這類的音樂不同于古典音樂,你看歌星他們唱唱就火了,其實唱功千差萬別,有些干脆看臉。我以為,紅,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其實每個人都有一個明星夢,做夢的時候都以為自己天賦異稟,xx(自己的名字)不火,天理難容!可是這是個金字塔,只有越長大,閱歷越豐富,你才知道只是單單一個紅字就有多不容易。即使你紅了,然后如曇花一現,最后還消失在別人眼前。這條路,眾人前仆后繼,說不定誰的風光就是踩在一群人的骨頭上。這還只說了表面的事情,圈子里都有那么點規則,那是不能說的,大家心知肚明。事情很多,也很雜……不過可能也沒什么事情,呵呵。可是,當年的我,以為只要努力,其實沒什么不可能的。我會紅,名利雙收,然后我和李瑾澤會過上好日子。于是我給他買了個錢包,然后用剩下的錢買了把吉他。作者有話要說: 江誠有如此行為也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受刺激”了。他之前被保護的那么好,心理年齡過小,甚至可以說是幼稚,而如今看到心中神圣莊嚴不可侵犯的愛人為了工作被潛,他就有些受不了了,特別是他沒經歷過社會的洗禮,還沖動的很(從跳樓私奔就可以看出來啦),難免會有過激的行為。☆、Chapter22回家的時候我把錢包放在茶幾上,然后坐在沙發上等他回來。已經很久沒跟他說話了,要跟他說話還真有點緊張。我看著手心的汗,輕輕搖了搖頭讓自己穩穩心神。他到家了,我生硬的說:“那個……”他看了我一眼。“……這個,給你?!蔽野褞еb盒的錢包別扭的塞到他懷里。他輕輕的說:“謝謝?!?/br>我抿了下嘴,又說:“我……要去學吉他?!?/br>他沒說話,或許是不想說吧,因為他還是想我學小提琴的。但是經過那事之后我們心里多少都有了點隔閡,所以有些話他也不必說了。他不想支持我,也不想拒絕我,所以就選擇沉默。但是第二天我看到桌子上的錢明顯多了很多,應該是給我的學費。我找了個教吉他的地方,教吉他的是個年輕人,叫麥克。麥克二十七八歲,眼睛蠻小,雙眼皮,鼻梁很高,鼻頭比較肥,嘴唇略厚,人高馬大的;戴著個茶色眼鏡和毛線帽,灰絨衣,黑色亮面棉馬甲,洗的發白的厚牛仔褲和一雙稍微泛黃的白球鞋。他還留著淅淅瀝瀝的胡茬,說話好像也很時尚的樣子,其實說白了其實就是痞。至于為什么找他,這是個美麗的誤會。因為我不是李瑾澤,還能有個人脈,我走了半天也就找到一個破樓上掛了個牌:教吉他。這就是我的能力了……我和他面對面,我們都坐在椅子上,翹著二郎腿。他彈吉他愛搖擺,教的也很隨意,有時候干脆自己彈一彈就唱起來了,聲音故意粗啞,好像在學李宗盛。我問他:“你有過樂隊嗎?”“當然,哥以前也有夢想啊。”“后來呢?”“主唱回家種地了,貝斯手去買菜了,鼓手去打更了,而我現在也開始教學生了。”我:“……”“我也就你一個學生,教完你我還得去上班呢?!?/br>“………”他看著我的表情,不屑的笑了一下:“你以為呢?看你渾身又是耐克又是阿迪的……”他細瞅了下:“呦,這鞋還最新款呢,得上千吧?”我讓他說的有點燥,教吉他就教吉他,說這些有的沒的:“比我穿的好的人多的是,這有什么的。”“別謙虛了?!?/br>我酸溜溜的回敬他:“不好意思,我只有這個穿?!边@倒是實話,李瑾澤總是會給我買這些。他拍拍手:“這逼裝的真好?!?/br>“你到底教不教?”我挺煩一直繼續這個話題的,你要我怎么接?說白了也只是穿的而已,別像沒見過一樣好不好?“好好好。”他撥了下吉他,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得:“你學這個為了搞音樂?”“嗯?!?/br>他又笑了一下,有些無奈:“不是每個樂隊都會成為GALA,當初我們四個人每個月只有五百塊錢花……不過,祝你成功啦?!?/br>什么鬼……?說的慘兮兮的。。我不以為意。他又說:“不過你就沒問題啦,家里又有錢,說真的,你要是有一天出名了可別忘了我。”“……”我問他:“你到底教不教?”“教!”其實有些時候真的不想跟他學了,因為他總是這樣,說些有的沒的,讓我很無奈。不久之后我也曾報名參加過一個比賽,那個比賽很有名,海選后他讓我等通知,可是到底也沒告訴我是晉級了還是淘汰了。后來我知道也有和我一樣的人,他們再找這個負責人也找不到了。我們知道了,海選都是騙錢的,其實人家早有內定,不過這都是后話,我們暫且不提。一恍惚,冬天到了。北京的冬天很冷,刮風像刀子一樣。十二月份下旬,我像以往那樣經過那條小胡同回家,而那日胡同里有幾個人組成的樂隊,他們的樂器還在外面擺著,人躲在墻根抽煙打諢。一個女人對我吹了個口哨:“帥哥你拿的那是吉他嗎?”我看看周圍,他們笑:“沒有別人,就是你。”我點點頭,說:“嗯,是吉他?!?/br>一個矮小干瘦的男人站起來,扔掉抽得快燒手的煙蒂,裹裹臟兮兮的土黃色羽絨服朝我走來。他說:“兄弟,交個朋友?!?/br>這人叫老刀,三十歲,無業游民。他們是個樂隊,他是隊長兼鼓手。……可惜!當初我識人不清,空有一顆懷揣夢想的心,卻沒有一身背得起夢想和識人的本事。面對這樣的地痞,面對他的“三寸不爛之舌”,我也只能繳械投降。我先告訴你們這么多,呵呵,時間長著呢,我們后來慢慢說,現在就講經過。其實也沒怎么三寸不爛之舌,那個時候我從來都沒接觸過這個社會,我以為這個社會全是李瑾澤。他們一群人都很窮,也很臟,李瑾澤不舍的委屈我,所以總是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