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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趣閣 - 言情小說 - 我把暴君養大在線閱讀 - 分卷閱讀312

分卷閱讀312

    所以到底還是沒開口。

    “你怎么不問我為什么比這個手勢?”

    顯然他問不問結果都一樣,并沒有太大的區別。

    “古扉教我的。”明生解釋,“古扉說心臟的形狀就是這樣的,這個手勢代表心。”

    心又可以代表很多東西,比如愛,比如感激,再比如親情和友情, 總之它是一些美好的匯總, 可以省掉一些rou麻的話, 直接讓對方懂自己的意思。

    余歡不懂, 他懂就好了, 他表達了自己的心意。

    “你大半夜不睡覺, 在干嘛?”明生畫風一轉,問了別的。

    余歡把劍往他這邊傾斜一點, 示意他看劍。

    明生湊近了些,不小心瞧見劍上的豁口, 忍不住伸出手, 摸了摸那里, 邊摸邊抬頭看余歡。

    余歡面上沒什么反應, 任由他摸。

    他突然想起了原來在宮里的日子。

    余歡不僅難相處,還有很強的領域意識,自己的東西不允許任何人碰,如果碰了要么丟掉,要么徹徹底底清洗一番。

    那是從前,后來他與余歡交好后余歡會允許他碰他的東西,只允許他,旁人還是依舊,那時他還得意了一陣子,覺得他是特殊的。

    后來有一次他在余歡枕頭底下發現了一把匕首,以為沒什么,也是可以碰的意思,隨手拿了過來,被余歡兇了一把。

    自從跟余歡交好后,已經很久沒這樣過,他一時接受不了,倆人的交情還不如一把匕首,氣的好些日子沒理余歡。

    他不理余歡,余歡是不會主動找他的,倆人差點鬧掰。

    再后來他去后廚當差,想幫一個廚子切菜,剛拿起刀,便被那廚子奪了回去,廚子說刀對一個廚子來說很重要,就像劍客的劍一樣,不亞于自己的小命。

    他那時候才意識到余歡身份不一樣,那把匕首對他來說有可能像廚子的刀,劍客的劍一樣重要。

    他理解后主動與余歡示好,沒多久倆人關系和好如初,那把匕首也像一個禁忌一樣,他再也沒提過,也沒有碰過。

    就這樣不知道保持了多久,有一天半夜睡覺的時候感覺有個硬疙瘩硌著他,一摸才發現是余歡的匕首。

    他以為是自己不小心過線,睡到余歡床上了,睜眼借著月色一看,才發現是余歡的匕首過線了,跑到他這里了。

    他摸都摸過了,擔心余歡又像上次一樣發火,偷偷的把匕首塞回了余歡枕頭下。

    第二天睡覺時,又摸到了那把匕首,第三天亦然,連續幾天之后他很是不解的問余歡,‘匕首不是很重要嗎?怎么天天弄丟?’

    不在枕頭下好好放著,跑到別的地方,不亞于弄丟。

    當時余歡怎么回答的?比他還疑惑,反問他,‘上次不是對這把匕首很感興趣嗎?怎么現在沒興趣了?’

    他才反應過來,原來這廝是故意的,也是從那時開始,他可以摸余歡的匕首了。

    這是第一次摸劍,余歡手上有繭,他練劍,屬于劍客的范圍,劍對他來說,比匕首還要重要吧。

    匕首只是保護自身的武器,劍才是最適合他的。

    所以他摸的時候心里還有點忐忑,指尖都在微微發抖,怕余歡突然呵斥他。

    但是沒有,不僅如此,余歡還自然而然的松手,把劍讓他拿著。

    他松手明生沒有想到,措手不及差點丟了劍,他連忙使了勁緊緊握住,末了不忘翻了余歡一眼,“干嘛突然松手,嚇我一跳。”

    余歡沒說話,但是他松手的動作已經代表了一切。

    古扉說比‘心’可以代替一些不好意思說出口的話,其實其它方式也可以。

    明生收到了這份傳遞,心里的那份不安消失,轉而笑了起來,“劍上有兩個豁口。”

    “那是和很厲害的人拼斗留下的。”

    明生意外的朝他看去,三棍子打不出一個悶屁的人似乎有想閑聊的意思?

    于是他不客氣的問下去,“誰?”

    “一個是我的父皇,一個是我在執行任務時遇到的,我差點死在他劍下。”

    其實他原本加入刺客組織,目的就是死在一個很厲害的人劍下,如此才不枉他學武一遭。

    也不知道什么時候起,突然改變了想法,再也沒有越過自己本級,去刺殺之上的人了。

    組織會把任務分為天地玄黃四等,以前他喜歡黃級接玄級,現在是天級,已經很久沒碰過更難的暗殺了。

    在天級之上還有一級,那是類似于刺殺丞相,攝政王和皇帝的任務,幾乎不亞于送死,他沒接過。

    因為在九死一生時,突然就不想死了,很奇怪。

    就像當初在刺殺完父皇時一樣,那時他想到的是古扉,再后來想到的是明生。

    明生這個濫好人,老愛亂救人,但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他救,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救的是人是畜生,人會回報他,畜生只會反咬他一口。

    抱著這樣的想法,他一次次與勾魂攝魄的黑白無常擦身而過,也一次比一次怕死。

    明明以前不怕的。

    真奇怪。

    也許是年紀大了吧?

    “你一定很喜歡這把劍吧。”明生兩指并行,在劍身上滑過,發現這把劍上有很多類似的痕跡,有些深,rou眼能瞧見,有些看不見,要細細撫摸。

    “恩。”余歡沒有否認,“它陪了我很久。”

    明生手往下摸,突然注意到一個細節,“不是答應過我,以后安安靜靜當個小老百姓,不動刀,不殺生了嗎?怎么又開始了?”

    因為他老是受傷,像這把劍一樣,身上留下了很多痕跡,怕他死的太早,明生曾經讓他放棄做刺客,他當時想了想答應了。

    既然答應了,就該守諾才是。

    “劍柄上的布是剛換的,都紅了。”

    劍柄上為了防滑,綁了一層粗布,白色的,濺了血,不要太明顯。

    余歡沉默了,他不是個善于說謊的人,況且明生掌握了證據,這時候解釋就是掩飾。

    明生回頭看他,“你還是喜歡以前的生活對嗎?”

    他其實很早之前就發現了,余歡還在偷偷的練武,練劍,學習更高層次的暗殺手段,如果真的退隱江湖,不會還留戀曾經。

    他是真的喜歡那種生活,習慣是一回事,畢竟十幾年如一日的練功,不練渾身不得勁。

    熱愛也是一回事,就像那個廚子似的,并不是所有廚子都視刀如命,只有他,因為他喜歡做廚子。

    余歡喜歡做刺客。

    “如果真的割舍不了的話,那我以后就做你的雇主吧。”

    余歡陡然抬頭看他,瞳子里閃過一絲吃驚。

    “平時只能暗殺雞啊,鴨啊那些。”前幾天逛菜市場,發現很多人特別殘忍,喜歡先放血,關鍵刀工還不好,有時候要摁著雞鴨的脖子割好幾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