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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小紅心。“你……怎么亂備注啊?!?/br>應旸指著“乖乖”倆字:“你說這個?”程默這下看得更清楚了些,也確認了自己沒有看錯:“啊。”有一下沒一下地顛著手機,應旸斜睨著他:“你不是愛穿粉紅色的兔子內褲么,小兔子外號叫什么啊,不就是乖乖么。”說著他還唱了起來,“小兔子乖乖,把門兒開開……”應旸嗓音低沉,哼起歌來也不跑調,假如他的本意不是為了打趣程默的話,無疑稱得上是一種很好的享受。“只、只有狼外婆會這樣叫。”程默氣急敗壞地打斷他,“而且我也沒有兔子內褲!”“粉紅色的總有了吧,昨天還穿呢,剛洗了,現在掛在陽臺……”程默撇過頭去不看他,專心擺弄著蛋蛋的小爪子,氣急了就在粉嫩嫩的rou墊上輕捏一把。應旸得到了想要的效果,偏還討嫌地湊過來擠他:“生氣了?”程默不說話,心里委屈地想著粉色內褲怎么了,男的就不能穿粉色內褲嗎?!還有粉色衣服,粉色褲子,粉色鞋……周末他要出去統統買齊,穿一身!對此,應旸猝不及防地在他臉上親了一記,稍顯響亮的一聲,程默和蛋蛋不約而同地飛速抬頭看他。然而不同的是,程默眼神里略帶了些瞪視的意味。應旸才不管他怎么看,壞笑著壓過去又是一通親,蛋蛋的存在絲毫阻礙不了他。不過幾秒,程默臉上就平添了一串濕熱的印記。“哎!哎!”程默好不容易才把應旸成功推開,過程中臊得手腳并用,就連蛋蛋也嫌棄他,用它弓起的背脊為程默獻出了一分力。應旸耍完流氓,臉不紅心不跳,還振振有詞地質問程默:“不給親???”和他的表現形成鮮明的對比。“你要壓到蛋蛋了,”程默撇著嘴答非所問,接著又抬手抹了把臉,面露嫌棄,“都是口水。”“你吃得還少了?”應旸非但沒有半點不好意思,反倒有些得意,“我看你挺陶醉啊,昨晚噢不,今早還直接睡著了?!?/br>程默眨了眨眼,過了好半晌才明白他的意思,但面上卻不動聲色,推鍋似的把蛋蛋往他懷里一塞:“聽不懂你在說什么?!?/br>“裝傻就算了?!?/br>“誰裝傻?”“誰反應大就說誰唄?!睉獣D總算逮著機會回敬了他一句,接著他幫蹲在身上不住扭來扭去的蛋蛋調整了一個舒適的姿勢,點點它腦袋,“你也想讓我親么?叫聲爹來聽聽我就一視同仁?!?/br>蛋蛋也不知聽明白了沒,圓溜溜的眼睛注視著他,忽然細聲細氣地“喵”了一聲。“乖。”應旸果然在它腦袋頂上碰了一下。都說喜歡小動物的男人最有魅力,程默看得出神,嘴上卻依舊毫不留情:“你確定它說的不是‘滾’?”“換作是你,你舍得么?我這么帥。”應旸淡淡敘述著事實,接著胸肌一動,自如地把蛋蛋往上顛了顛,“對吧,兒子?!?/br>“……”程默看不下去了,搖搖頭,嘆了口氣,決定遠離這個自戀又sao包的男人,“睡覺?!?/br>看著程默遠去的背影,應旸心想:早晚讓你哭著叫爸爸。“……阿嚏!”程默吸了吸鼻子,決定一會兒出門的時候多帶一件薄衫。作者有話要說:早晚是什么時候呢?應旸:就是早上和晚上。第31章Chapter31由于今天早午餐合在一起吃了,程默看時間還早,難得在工作日的中午窩在自家大床上補眠。一直睡到一點二十鬧鐘響起,程默才咕囔著翻了個身,慢慢睜開眼睛。太舒服了。這樣的感覺是簡陋的折疊床所沒有辦法滿足的。當然,折疊床也沒辦法完整地容納兩個成年男性??粗ヒ锌吭诖差^一邊給蛋蛋按摩,一邊刷著手機的應旸,程默難免有種他們始終不曾經歷分離,只是場景一下從七年前的教室轉換成這方小小臥室的錯覺。“醒了?”應旸頗有些無所事事,除了擺弄一下手機,就是蹂-躪蛋蛋和觀察程默。蛋蛋是個黏人精,享受依偎在人身上的滋味,也可能是把兩腳獸當成一張合格的人rou坐墊,總之此刻它已經瞇著眼睡熟了。“唔。”程默輕手輕腳地掀開被子坐起來,伸了個懶腰,隨后自然地把手伸到應旸身上擼蛋。過足癮后,眼看時間差不多了,他忽然湊到應旸耳邊小小聲說,“當心了,它睡覺會流口水?!?/br>說完,程默慌忙溜進浴室換衣服,留下應旸一臉嚴肅地看著身上的蛋蛋,心里的天平在弄它下去和愛流不流之間來回擺動。當初之所以會撿到蛋蛋完全是一個意外,假如他們是一對恩愛的夫妻,蛋蛋就是他們淘氣的、調皮的、超生的娃。那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下午,但對于廣大高三學子來說,當時已經到了距離高考沒剩多少天的日子,時間很緊迫,感覺喘口氣兒都費勁,每天恨不得背個氧氣筒出門。他和程默倆人走在放學路上,正討論著未來的志愿問題。程默說他想考B大,這樣就能留在本市,周末還能隨時回家。他說那話時的語氣多虛啊,現在想想,那根本就不是因為沒有把握,而是他從來就沒想過要留下。之所以這樣說,無非是想困住自己,讓他就算找人,也只局限于B市的范圍。賊精,從那時開始就把他算計死了。虧他還真信了這鬼話,認真想著哪怕他最后成績追不上,B大錄不了了還能報個隔壁街的職業技術學院呢。總歸是挨得近,下課就能過去逮人。這事不能細想,否則他真怕自己忍不住闖進浴室把程默揪出來讓他屁股開花。說回蛋蛋。蛋蛋是在他們回家的最后一個分岔路口前發現的,過了那個路口他們就該一個往左一個朝右,這樣就算發現了它,估計它也沒法活了。畢竟要是程默一個人的話,看到那副慘狀估計只會急得要哭,至于他么,未必有那個閑心去管這起子事。幸虧是他倆一起。他倆當時還在一起。蛋蛋那時只有兩個月大,剛斷奶,母貓不知道野哪兒去了,留下它孤零零一只棄嬰,大概是在馬路牙子上瞎竄沒當心吧,被來往的電瓶車軋斷了腿,血跡從路中央一路延伸到它茍延殘喘的草叢里。程默一看到血就嚇壞了,還以為有人被害拋尸呢。其實那血流得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對于奶貓來說確實夠喝一壺的,但要是人血的話,估計只是女生來一次月經的量。哪兒能是拋尸,兇手說出來都嫌丟人。后來在他的安慰下程默也發覺是這個道理,他就是膽子小,絕不是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