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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健忘,但對的書名卻格外的敏/感,這熟悉的書名,立即就勾起了他一年前的回憶。林陌:想起來了……這個作者不就是當年那個搶了自己筆名,寫種/馬湯姆蘇文,最后更是棄文的那個混蛋嗎?!林陌你這個笨蛋!早在看到這個筆名的時候就該想起了啊!話說這家伙進步也太快了吧!一定是因為我當年的指導。【望天】作者有話要說: 林陌不逗比,只是經常犯傻…………………………好吧,連爛作者都無法說服自己真的夠了【扶額說好的收藏呢,說好的留言呢,說好的專欄收藏呢!怎么都沒有!QVQps:才不是傲嬌!pss:酷愛看洛玖醬畫的陌大!硬著頭皮看雷文的陌大實在是軟到的心里啊!!!好想抱過來捏捏捏!!洛玖你實在太棒了萌萌噠!謝謝人設!爛作者好喜歡QVQ電腦戳爪機戳☆、我會是好師傅的第七章我會是好師傅的與一年前相比,已經29歲的林陌顯然思想成熟了許多,回想起自己一年前的行為,林陌除了感覺自己太小孩子氣外,還有的便是覺得惋惜。林陌雖然很不喜歡隨意就棄坑的作者,但也是個惜才的人,對于那些有天賦的作者,他向來都是歡喜的。——自己當年怎么就那么笨呢,如果那時候將這個作者收為徒弟,說不定現在的他已經成為粉紅了!估計是因為受到了譚湘湘的影響,林陌突然覺得,將一個小透明養(yǎng)成為神挺好的,想想就有成就感!特別是對方還是個有天賦的作者,如果不將他好好挖掘出來,簡直太可惜了!拖著下巴想了想,林陌開始考慮起這件事的可實行性。畢竟已經過了沖動時期了,林陌現在在做事之前,至少會經過深思熟慮,然后再做決定。而這一點的變化,一直都讓他自己暗自沾沾自喜來著,總覺得這樣的自己簡直是酷炫。目前自己在網文界的地位一直都很穩(wěn)定,近幾年應該暫時不會出現什么比較嚴重的變動,存稿也足夠我日更到完結并開新坑,工作方面雖然工資依舊很低,但勝在穩(wěn)定,所以,花那么一兩年時間帶一個徒弟,應該不是什么大問題。滿意的點點頭,完全忘了將談戀愛方面考慮進去的林陌,自認為自己能夠勝任師傅這個職位,隨即下決定,只要對方同意,便盡力將對方帶上去。要勾搭作者,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要將對方寫的文都好好的看一遍,并從中弄清楚對方文的缺點在哪,以便能夠更快的讓對方改過來。自認為自己是個好師傅的林陌,剛給自己定下了第一步,下一秒便將那個叫“陌路”的作者寫的第二篇文打開了。大致瀏覽了一遍文案,雖然比起現在連載的那本相對青澀,但故事的設定還挺誘人,林陌滿意的點點頭。控制著鼠標點擊目錄上的第一章,林陌剛將視線移到新打開的界面,便被那個作者置頂的作者有話說給吸引了注意力。【作者有話說:經過一星期多的認真的構思后,這個故事終于正式發(fā)表了。雖然不知道那名和我同名的讀者有沒有追到這篇文來,但我還是很感謝你的提點,你說的每一個細節(jié),我都記了下來,并努力的消化在這篇文下,所以這篇文的存在,完全就是因為你。如果你不嫌棄的話,我想說,這篇文我會把它當成禮物送給你,并認真的寫好,還請你繼續(xù)多多指教。=v=】!?短短的一百多字,讓林陌完全呆住了。他震驚的瞪大了眼睛,將那排綠色的小字看了又看,每看一遍,驚奇的感覺便增加一點,等到他完全確認這是真的,并不是自己看錯時,他已經不知道該說些什么了。這是第一次,不是以作者的身份,收到的以文為禮物的驚喜!將文當做禮物,特意為了一個人而寫,這本身就是見令人感到感動的事,而如果在那個“人”字面前加個修飾詞“陌生的”,并在“文”面前加個基數詞“五十多萬字”的話,那簡直就是令人興奮。雖然覺得很驚訝,但心里確實是激動了,林陌不自在的深吸了口氣,稍稍平復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后,他又覺得玩味了。他仔細回想了一遍自己以前的行為,發(fā)現自己無非就是給對方寫過一篇長評,外加章章留評。雖然在還沒簽約之前,每一個肯認真點評文的讀者都是一名伯樂,但那些評論自己更多是以吐槽的形式寫的,而且打分都是一分。怎么看,怎么都覺得自己的行為沒有半點是值得對方這樣做的地方。——所以……這是個懂得報恩的好作者?瞬間,一個乖小孩的形象出現在心里。林陌突然覺得,自己這個未來徒弟一定會是自己的暖心棉!這讓他下定決心要當個好(ba)師(ba)傅,將好孩子撫養(yǎng)長大!心一動,林陌懷著期待的心情開始看文……五十萬的文,想要在很短的時間里看完,那是不可能的,為此,在等到書思聰拍林陌的肩膀時,沉浸在情節(jié)中的林陌,這才發(fā)現原來已經5點半了,而那本書自己才看到了三分之一。“你在看?今天不打算跑步了嗎?”書思聰好奇的看了一眼電腦屏幕,問道。眨了眨因為長時間看電腦而越發(fā)酸軟的眼睛,林陌大大的伸了個懶腰:“跑,干嘛不跑,現在不是還有時間嘛。”拍拍書思聰的腦袋,林陌笑得很溫柔:“你等我一下,我收拾一下東西就走。”乖巧的點點頭,書思聰腆著臉笑了笑,隨后站在一邊靜靜地等著。書思聰現在已經高三了,自從高二將這里當成自己的自習室后,除了放假的時候,他沒有一天是不來的,簡直比鬧鐘還準時。因為認識的時間久了,林陌和他不知不覺中竟養(yǎng)成了一個習慣——每天下午五點半去球場跑幾圈。高中時期本就是男生長身體的時候,再加上一年時間的鍛煉,原本看起來還一副初中生樣子的書思聰,現在不但身高拔起,連身體也結實了不少,至少看起來有點肌rou了。——唯一沒變的,就只有那很容易害羞的性子吧。林陌默默的看了眼已經快和自己齊高的書思聰,心里想到。將電腦關機并裝進電腦包里,林陌脫去身上穿的醫(yī)生袍,順帶將鑰匙掏進褲袋里,然后轉過身招呼書思聰出發(fā)。“好了,走吧。”“嗯!”書思聰高興地回應著。……時間的流逝總是快得讓人無法觸摸,在眾人都已經待在家里休息時,同待在家里的寧修遠卻只能在電腦面前努力的工作著。揉了揉因為長時間架著眼鏡而微疼得鼻梁,寧修遠有點疲憊的嘆了口氣。說來寧修遠現在也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