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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的慘事本來就不少。”“你說,如果最后發現宋柏真的死了,咱們到底要不要告訴宋老夫人?”季舒流將下巴擱在秦頌風肩上,“她萬一得知噩耗撐不過去怎么辦。”秦頌風搖頭:“再說吧,我也沒想好……嗯?”黑暗的遠方傳來一陣清晰的斗毆之聲,二人同時警覺,那不是蘇宅之內,而是蘇宅背后一片密林之內。他們循聲輕手輕腳地走過去,借著天空中滿了一半的月亮的光,看清那邊有三個黑衣蒙面客將一個白衣女裝之人按倒在中間。女裝的男人——潘子云太瘦了,瘦得他們遠遠就能認出他來。此時,中間的潘子云已經失去掙扎的能力,俯趴在地,雙手被反綁在背后,一言不發,只有瘦骨嶙峋的身體隨著呼吸微微起伏。三個黑衣人顯然剛剛制住他,松了一口氣,卻沒急著動手,而是發出了肆無忌憚的yin-笑。——他們并沒看出潘子云是個男人。“小娘們兒,萬萬沒想到你居然能活到今天,還有力氣裝神弄鬼。”“本事長進得不小,還敢偷襲我們,也不看看你是誰教出來的。”接著他們的話就不太對了。“死到臨頭,你給我說句真話,我們三個里,誰的活兒最好?”“你猜我們當年從你‘下面’掏出來那個孩子是男是女?猜中我就告訴你。”“你那孩兒要是活到現在,得有十四了吧?”“喲,跟她當年一般兒大,可惜了,要是活到現在,也能給弟兄們樂樂。”……十四?季舒流聽到此處,一股熱血直沖頭頂,手腳竟然有些發冷。他是好幾個十四五歲的少年的老師,雖然本人不比學生大很多,心里還是把這個年紀的學生們都當孩子看。他征詢地看了秦頌風一眼。秦頌風臉上倒沒什么怒色,只是平靜地做了一個“殺”的手勢:“你上,我盯著。”季舒流點點頭,用衣袖擋住早已出鞘的長劍的寒光,借著身旁樹木的陰影,無聲地慢慢逼近那邊。到了相距不足五丈遠的位置,他猛地挺劍從暗處躥出,劍尖直指其中一人后心,準確透過肋骨的間隙刺破心臟。一招得手,他立刻拔出染血的長劍,側身一削,旁邊突然襲來的那人右腕頓時中劍,筋脈全斷,鮮血噴出尺許之距,短刀也無力地掉落在地。此人發出痛苦的低吼,另一個人急忙放開潘子云匆匆前來援救,短刀對準季舒流后腰捅去。季舒流竟然不急著躲避,劍身一拐,從一個奇詭的角度出招,點在了右手被廢之人的咽喉上,留下一個不大的血窟窿,恰好割斷喉管,令他不能發聲。此刻另一把鋒利的短刀已經劃破季舒流腰側外衣,他順勢往地上一倒,極險地避開。不料最后那人已經看出不妙,掉頭就跑。季舒流左手在地上一撐,修長的右腿橫掃,堪堪將那人絆倒在地。他迅速站起身,直接把長劍□□那人胸口,貫穿心臟。旁邊喉管被割斷的人尚未死透,仰倒在地,雙目絕望地圓瞪,張大嘴無意識地拼命呼吸。季舒流雖然殺之而后快,看到這個情景卻于心不忍,趕緊補了一刀,送他立刻上路。一切結束得都很快,直到此刻,季舒流才來得及割斷潘子云手腕上的繩索。潘子云狼狽地爬起來,敷著厚粉的清秀面龐上黑一塊白一塊,還有多處紅腫淤青,裝神弄鬼的白衣被泥土和血跡染成了花衣。他盯著季舒流,雙眼發直。第14章非人※一※好像有萬般激烈的情緒想要從潘子云淡漠疏離的眼睛里沖出來,看不出潘子云的內心是在努力壓抑,還是在努力撕裂橫在他和整個世界之間的隔膜。這時,秦頌風也從隱蔽處現身,但潘子云對他視若無睹,依然只盯著季舒流一個人。過了半晌,潘子云咳嗽一聲,對季舒流道:“你今天出手和以前不一樣。”他的聲音平穩無波,好像剛才的激動早已煙消云散。季舒流答道:“殺人容易傷人難,只殺人當然快。”“為什么殺他們?”季舒流一時不知該如何解釋,總不能自己說自己路見不平行俠仗義?頓了一下,他才輕聲道:“他們說話惡心,我聽著不順耳,就殺了。”季舒流其實還很想問,這三個死人口中那個被硬生生從腹中取出胎兒的少女,是否就是潘子云的亡妻,但這些事他只在心中想象一下都覺得無比殘酷,實在不忍問出口。潘子云又凝視他片刻,半蹲下去,撿起剛才被那三人搶下的短刀,仔細割掉三具尸體的頭顱。季舒流立刻退后幾步,站到秦頌風身邊,不肯去看分尸的場景,好像已經忘了剛剛是他自己干凈利落地取了那三人性命。潘子云獨自井井有條地處置著尸體,從一扇小門進入蘇宅,將三顆人頭藏進一個以前應該是廚房的屋子,用破布遮蓋住,然后打開另一座屋子的房門,推開一口巨大的箱子露出地窖入口,把無頭的尸體扔進去。做完這一切,潘子云又用帶血的衣袖蘸一點水,擦掉了臉上的厚粉,也摘掉了頭上綁著的女子發髻。他披頭散發,抬起眼睛盯著季舒流道:“我要說真話了,請跟我來。”他頭也不回地領著二人走到那棟貼滿了詛咒的小樓前,打開大門走進去,盤膝坐在地上,把腰挺得筆直,對屋內的三條長凳和六顆骷髏視若無睹。秦頌風拉著季舒流坐到他對面,刻意比季舒流錯后了半尺,因為他感覺潘子云只想對季舒流說話,自己像是個旁聽的,如果干涉太多,說不定潘子云怪脾氣發作,又不想講了。潘子云好像沒太留意他,等二人坐穩后,目光下垂,盯著自己的腳,依然用他冷冰冰的聲音道:“我的妻子叫奚愿愿,愿望的愿。這是她自己取的名字,意思是,愿自己活得久一點。”他抬眼瞟了一眼季舒流,眼睛里的冷漠漸褪,燃起一團藏而不露的偏執:“可惜她活得不太久,現在已經死了,殺死她的兇手,我也應該算一個。“我這個人,從小性情孤僻,自從十一歲父母雙亡,就一直獨居在家無所事事。但是人就像狗,遲早發情,我才十四歲就發了情。那年正月十六,我妻子穿一身使女的裝束,去螞蜂的布店買布,和螞蜂講價講個不停,聲音特別甜,笑容也特別甜。我一看見她,就發了情……”提到十三年前的自己,潘子云微微瞇起眼睛,秀氣的雙眉中間皺出一個鮮明的川字,每句話的最后一個字音調都略略降低,仿佛在陳述一些毋庸置疑的至理,絲毫不帶感情,又或是把一切真情壓在了嗓子眼底下,滴水不漏。※二※奚愿愿從父姓奚,本來沒有名字,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