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204節
后來明朝洪武元年,朱元璋頒布一系列法令,鼓勵農民復業歸耕,在土地所有問題上,直接規定,只要是你耕墾的、開墾的土地,那這些地都是你的,而且三年賦稅徭役全免。 所以在明代初期,擁有土地的自耕農是相當多的。 洪武三年,朱元璋設司農司,“計民授田”,分配了部分土地給農民,洪武二十七年,鼓勵開荒,給予其牛、農具…… 但朱元璋沒有遏制土地兼并,他默許兼并,默許土地集中起來,其分封藩王,這本身便附帶著分封土地,加上明代初期的藩王,大部分都帶著“野心”,多占幾百萬畝地也很正常。 一些藩王甚至直接將所在城池當成了自己家,整個城的大部分,都成了王府產業,城都能占,占個地算什么…… 朱允炆知道明代中后期的土地兼并有多厲害,所以推出了“遏兼并國策”,然而,這條國策也有漏洞,那就是允許“合法”買賣。 雖然設置了農稅司,把關買賣環節,但人家你情我愿的事,朝廷實在是管不住,所以導致了一個現象: “遏兼并國策”提高了交易成本,但卻沒有解決土地兼并的問題。 自從杭州知府虞謙上奏以來,朱允炆都在苦思冥想,尋找破解之法,而五年基建規劃,也是朱允炆破局土地兼并的一條方略。 第二百四十三章 有人背著朝廷賣鹽 修路與土地兼并,似乎并不存在關系,但在國家事務中,很多事情并不是孤立看待的,而是從整體來看待。 朱允炆很清楚,以私有制的“慣性”與支持力量來看,強行推動土地國有化,那是完全不現實的,也會出大問題的,說不定大明王朝就會“二世而亡”。 解決土地兼并的方法有很多,古人也給了很多經驗,比如“限圈”、“征沒”等,但處罰措施跟不上,導致很多法令形如虛設。 朱允炆解決土地兼并的邏輯就一條: 推出大明土地管理法。 藩王、士紳、佛寺、道觀等不是有錢買地嗎? 朝廷允許你們合法買賣,但需要記住一點,朝廷土地法規定,不允許荒廢田地,一旦荒廢田地,朝廷有權罰沒其荒廢田地。 這一條規定也不是朱允炆的獨創,漢朝時期,有《四時月令詔條》,明確規定農業生產需遵循時節,該種什么種什么,不允許你過時不種,如果不種地,荒廢了,那是要被處罰的。 王莽改制時,提出“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等,直接說明了,你的地你不種,要懲罰三倍的稅。 尤其是隋唐時期,其采取的是均田制,國家對于田產的控制力度很高,別以為給你分了地,你就能隨便種黃瓜了,朝廷讓你種什么,你就種什么。 比如唐代,要求“諸戶內永業田,每畝課種桑五十根以上,榆、棗各十根以上,三年種畢。” 明太祖朱元璋也干涉田產使用問題,直接要求: 凡民田五畝至十畝者,栽桑、麻、木棉各半畝,十畝以上倍之…… 所以朱允炆提出“荒廢土地收回朝廷”的法令,也并不會顯得突兀,其面臨的朝堂阻力也很低。 士紳買來田產,不就是為了種地賺錢的,誰會荒廢掉,哪怕是朝廷頒布這樣的法令,他們也會一笑置之,甚至還會說一句: 多余! 但他們不了解的是,朱允炆要下的是一盤大棋。 雖他們土地兼并,隨他們怎么買地,朝廷不管了,放開了讓他們買去,反正朝廷每一筆交易都會收稅,該收的賦稅,也少不了一分。 這些人手中的地多了,又不能荒廢,只能找人種地,找誰? 除了失去土地的農民,還能有誰給他們種地? 佃農便會成為這些地主不可缺少的耕種力量。 可如果,朱允炆推動的是五年大規?;üこ?,將這些失去土地的農民都招入到基建之中,那地主拿什么耕地去? 總不能自己天天下地干活吧? 就靠著手里的幾個伙計,想要照料幾千畝地,純碎是癡人說夢。 一旦沒有佃農,地主手中的田地就必然荒廢,到時候朝廷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拿走他們的田產,然后將這些田產,再讓農民花錢買回去,事情不就解決了? 你們給地主干農活一年能落多少銀子? 五兩? 三兩? 沒有一文錢? 現在朝廷每個月就給你二兩,來修路,干不干? 朱允炆準備坐看土地兼并,然后引流失去土地的農民外出“打工”,然后等著吃掉太多土地的地主被撐死,不得不吐出來田產。 地主無法與朝廷競爭,因為他們不可能給佃農一年二十四兩銀子。 很多人認為一年二十四兩銀子太多,不切實際,但這個標準已是偏低,一個月二兩銀子,一天合六十六文錢,你能說多? 要知道前宋去飯店跑堂,一天都能有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文錢,雖然明初不如前宋繁華,但也不至于窮困到一天合不到六十六文錢。 但地主擅長剝削,恨不得將農民手中所有的一切都拿走,一年二十四兩銀子,那他們買下田地的價值就蕩然無存。 花二十幾兩銀子雇傭農民干活,沒利可圖啊,沒有利益,誰還兼并土地? 而且荒廢之后,朝廷會拿走,這簡直是虧本的買賣…… 朱允炆將自己的考慮告訴了解縉、黃子澄等人,嚴肅地說道:“朝廷以農為本,絕不能允許任何藩王、士紳、寺院、道觀,一切人員,閑置與荒蕪耕地。” 黃子澄作為戶部尚書,對于這一點極為認可,表態道:“田地就應該有產出,而不應該荒廢,若荒廢了,收回朝廷,另做分配,也是理所當然的事?!?/br> “皇上,雖說如此,但臣以為,應朝議清楚,什么是荒廢,荒廢朝廷會收回田產,若有天災,如何處置,形成法令,應詳實可行。” 張紞提議道。 朱允炆微微點頭,吩咐道:“朕的意見是,一年內可用而不用作耕種的的,給予警告,超出一年,朝廷按畝產征收五至十倍荒蕪費,累積兩年不用的,則朝廷給予收回。具體細節,可由內閣、戶部、都察院等先形成文書,改日朝議?!?/br> 解縉、黃子澄等人贊同,轉過土地問題之后,幾人又議論起五年基建規劃,直至午時,方才退去。 大寧府外,向北三十里。 原本寂靜的道路上,突然傳出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隨后,如雷而動的馬蹄聲踏破了林間的寂靜。 商人衛賓聽到動靜后,連忙轉身,看了一眼身后的三輛馬車,三十輛手推車,對驚慌的五十余人喊道:“有騎兵,快,快避開,躲到林子里去。” 商隊連忙將車馬推向路邊樹林,可從路上轉到山林如何容易,加上慌亂,一些推車翻倒在地,一個個麻袋砸在了路上。 就在商人招呼人快走的時候,幾匹馬由遠而近。 “吁!” 寧王朱權看著前方有人,連忙拉住了馬韁繩,身旁的護衛克山、經歷劉長閣也紛紛勒住馬匹,身后數十騎兵紛紛停了下來,而在更身后,一大隊騎兵正在接近。 “王爺,好像是商人?!?/br> 克山看了一眼,稟告道。 朱權皺眉道:“商人?既然是商人,那就不要管他們了,讓他們讓開道路,莫要耽誤我們回大寧?!?/br> “遵命。” 克山驅馬向前,喊道:“讓開道路,后面騎兵大隊馬上就到,不可阻礙?!?/br> “等一等。” 劉長閣突然喊道。 克山回過頭,看著劉長閣,朱權也有些疑惑,問道:“劉大人,你這是何意?” 劉長閣指了指躲在林里的商人,問道:“王爺,為何這里會有商人?” 朱權淡然一笑,解釋道:“朝廷為了邊關補給,鼓勵商人向邊地運輸糧食,在商人運抵糧食之后,邊關開具證明,其可返回地方領取鹽引,以發賣鹽為營生,這一點,劉大人應該清楚才是?!?/br> 劉長閣微微搖了搖頭,道:“這一點劉某自然知曉。只是王爺,這里位于大寧府以北,他們運糧,最多到大寧即可,為何還要向北?再向北,可就是泰寧衛了?!?/br> “哦,如此說,還有些蹊蹺?!敝鞕嗫聪蛄珠g,緩緩說道:“既然如此,那就問上兩句吧,看看他們是不是走錯了路。” 劉長閣瞇著眼,搖頭道:“絕不可能,這一條路只能從大寧來。王爺,劉某想要親自問詢。” “沒這個必要吧?眼下時辰不早,我們需要趕在天黑之前入城,可耽誤不起。” 朱權不情愿地說道。 劉長閣見朱權不允,心頭疑惑更甚,道:“他們這些商人明顯是畏懼我們,若是正經商人,走關北地并無不可,為何要如此倉皇,躲至樹林之中?看這路上貨物丟棄,倒像是心虛恐慌所留,既有疑問,就不能不查明,還望王爺海涵?!?/br> “好吧?!?/br> 朱權無奈地點頭,然后對克山道:“帶人將所有商人都拉到路上來,讓劉大人問話。” 克山答應一聲,手臂揮舞,便有騎兵沖入樹林,將躲避的商人驅趕至路上。 “你們是何人?” 劉長閣問道。 衛賓哆嗦地看著眼前之人,道:“回大人話,我們是北平商人,準備趁著冬日來之前,前往泰寧衛看看能不能交易一些牛馬,也好趕至關內販賣?!?/br> “既是商人,那你們所帶的是什么貨?” 劉長閣追問道,驅馬走向馬車。 “是一些豆料、蕎麥,馬匹飼料而已?!?/br> 衛賓努力維持正常,說道。 劉長閣下馬,伸手抓了抓馬車上的麻袋,里面倒真的是豆類,向泰寧衛等地販賣馬匹飼料,算不得什么大錯。 畢竟朵顏三衛臣服于大明,一些無傷大雅的交易還是允許存在的。 劉長閣接連摸了幾個麻袋,都沒發現異常,便轉身上馬,準備與寧王離開,余光一瞥,看到一個伙計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目光還看了一眼前面馬車上的麻袋。 一絲疑惑浮上心頭,劉長閣下馬,抽出腰刀,不等衛賓等人阻攔,便刺入了麻袋之中,猛地一劃,黃色的大豆嘩啦啦流淌而出。 “劉大人,夠了吧?” 朱權騎著馬過來,看著這一幕不由皺眉道。 劉長閣微微搖了搖頭,對朱權道:“這些人一個都不能放走!” 朱權不解地看著劉長閣,劉長閣猛地拔出腰刀,看著刀鋒之上的白色粉末,說道:“王爺,有人瞞著朝廷,私自給泰寧衛提供食鹽?。 ?/br> “這?” 朱權吃了一驚,連忙下馬,撕開麻袋,一開里面,竟還有一個小麻袋,而里面裝著的,正是食鹽。 “都給我抓起來,一個都不能放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