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127節
馬恩慧憤然問道。 駱顏兒苦澀地看著馬恩慧,道:“皇后,他們的父母賣兒賣女,可不是為了自己活下去,而是為了孩子能活下去。有些父母賣掉了孩子之后,會……” 話雖沒有言明,但朱允炆與馬恩慧都清楚,人在極度的絕望之下,會選擇用死亡的方式來結束所有的絕望。 “就連插在頭上的草也是有說辭的,若是插了三根草,則意味著貴賣,一些拳腳師傅、有些力氣的大人,識字的先生,他們在出賣自己時,往往會插三根草。” “插兩根草,便是平價出售。若只是插了一根草,則意味著是賤賣。在官員眼中,百姓可以插草買賣,如草輕賤,故而時常稱其為草民。” 駱顏兒講述過悲傷的事之后,話鋒一轉,道:“臣妾不也是頭頂一根草,被賣至浣衣局,才得以遇到皇上的嗎?萬民雖沒臣妾幸運,但臣妾相信,皇上乃是大明明君,定可定國安邦,讓百姓少有所養,中有所為,老有所依。” 朱允炆嘆了一口氣,駱顏兒不愧是駱顏兒,一朵如解語花的存在。 “朕可沒你這般信心,不過你說得好,少有所養,中有所為,老有所依,這是大明應該有的樣子。罷了,是朕著相了,既然出了問題,糾結于問題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思考與反省,留在解決問題之后吧。” 朱允炆走了下來,背負雙手,仰望星空,沉聲道:“星辰浩渺無盡,猶然有序可尋。朕就不信了,大明之事,還能比這宇宙星辰還多?” 馬恩慧看著重新振作起來的朱允炆,目光中充滿了欣慰,含笑看了一眼駱顏兒,她有著苦難的過去,這些苦難,給了她無畏與加強,智慧與樂觀,這些特質,自己沒有,寧妃與賢妃也沒有。 這大明后宮,只有一才人。 燭光被吹熄了,楊榮將隔板從上面取下來,放在了下側的磚托之上,半蜷縮著身子,躺在號房之中,頭微微偏著,看著夜空星辰。 攻讀二十余載,如今自己終于走到了這里。 想想有些恍惚,二月福建鄉試,自己還以為是謠傳,卻不成想,竟是真的。 匆匆忙忙入考,中了解元,家里還沒來得及給自己慶賀,又匆匆上路,趕赴京師參加會試。 雖然不知朝廷為何安排如此緊迫,但楊榮清楚,這是自己的機會,一個早一年進入官場的機會。 胡靖借著燭光,審視著已經完成的答卷,見再無遺漏,便收起放在一側,起身活動了下筋骨,聽著咯嘣響動的聲音,自信地低語道:“我必可高中!” 星隱日出,晚霞清月。 三場考試下來,已然過了九日。 每一位學子,都將答好或尚未答好的試卷,放在了案板之上。 十二位監試官與十二位受卷官,一一組合,分為十二組,開始收卷。 交卷了,解放了,可以去秦淮河照顧下姑娘們的生意了? 且慢。 你還不能走。 交了卷也不能走,繼續住著…… 監試官負責監督,受卷官負責收攏卷子,完事之后,抬著幾口木箱子走了。那什么,你們再待一天,免費食宿的地方也不好找,要學會珍惜啊…… 第一百六十八章 看寶易,看文字難 收了卷子,就可以閱卷了? 不,還早。 為了防止舞弊,減少評卷失誤,還需要做不少事。 受卷官收好卷子,抬著箱子回到房間,首先需要一份份地檢查,看看你的試卷寫的是什么,《大學》義是吧,放這邊,還有寫《春秋》義的,放這邊。 按照所專經書分類,忙完了這個工作之后,受卷官就可以寫文簿,做個初步統計,多少人,多少卷子。 文簿寫好后,受卷官抬著箱子到了彌封所,這里有十幾位彌封官員,專門負責彌封。 所謂彌封,就是糊名。 把試卷上填寫姓名的位置,打點漿糊,拿蓋紙給遮住。 辦完這件事之后,還要“撰字號封記”,大致類似于一號試卷、二號試卷……然后蓋個印,說明我把活干好了。 彌封官員擦了擦唾沫,將卷子放在箱子里,兩人一組抬起,去了謄錄所。 謄錄所的官員比較多點,通常二三十號人,這些人的工作就一樣: 抄作業。 拿著一份卷子,對著抄寫就行了。 簡單吧? 事實上,完全不簡單。 謄錄所的官員,可以說是會試試卷的初篩人員。 換言之,你的卷子很可能還沒輪到考官大人審閱,已經被當做垃圾丟到了門外,等待著清潔大叔來處理…… 謄錄官員抄寫,要求不改動原文一個字。 抄完之后,字數要對得上,如果你抄完一對,我去,哪里多冒出三行字?或者是自己給春秋掉了兩行字,那完了,趁人沒發現,趕緊再抄寫一遍吧。 若是被發現了,你就等著受罰吧…… 那句話咋說,照抄你都抄不對,要你做啥? 除了不改動一字之外,你還得用眼睛看看文章,看看這位仁兄,到底在文章里面有沒有夾帶什么私活。 比如這一篇文章說: 我爹是李剛,你知道李剛不,知道就行,那什么,只要你點中了我,事后必有重謝。 那位留言: 我認識魚尾大神,雖然我家里窮,但我有靠山啊,比如解魚尾、夏魚尾,都是俺們親戚,你們看著辦吧。 這種夾帶私貨的方式,被稱之為“自敘門第”,一副老子認識某某某,好像自己吃過面子果實。 發現這種文章,謄錄官員就開心了,嘖嘖兩聲,喝一口茶,將卷子丟到一旁。 實在太好了,少抄一份,看來不用加班到三更了。 抄寫完之后,寫上自己的大名。 這也好理解,個人責任嘛,謄錄出了錯,該打誰的屁股,需要一目了然,也免得到時候找不到人,一起手拉手挨打。 對了,你抄作業,需要用紅筆,敢用黑筆,你也得挨揍,字跡要寫好,用楷書,敢把你的草書拿出來,保你以后潦草到底。 謄錄結束,揉了酸了的胳膊,整理好合格的卷子,那一百多份夾帶私貨或行文不規范的卷子,就丟一旁吧,不需要送對讀所了。 對讀所的人摩拳擦掌,兄弟們,等了好幾天了,終于來了。 對讀,對讀,承擔的職責,就這兩個字:對與讀,即對照與讀文。 對讀官員需要仔細將謄錄文與原文對照,查看謄錄過程中,是不是存在脫漏、顛倒等問題,當然,還需要看看謄錄官員,是不是在里面夾帶了自己的私貨。 萬一謄錄官被買通了…… 對讀也是一種防止謄錄官員營私舞弊的方式。 這個環節是比較耗費時間的,一般是兩個人搭伙,他從紅卷對照墨卷,你從墨卷對照紅卷,一字一句,用心對讀。 若是發現謄錄錯誤,或謄錄字跡太藝術化,只有謄錄人才能認得出來,那恭喜這位謄錄官,現在打包行李,出發去遼東,說不定還能趕上建文元年的第一場雪。 對了,提醒下你,從今以后,你是吏,不是官。 受卷、彌封、謄錄、對讀,這是在批卷之前的基本過程,整個過程中,都有監試官監督。 一開始這些過程很慢,動不動就半個月,后來一查原因,哦,老頭子與壞人太多了。 一個個老花眼,拿著卷子就往蠟燭上湊,字沒看清楚幾個,差點把試卷給點了。還有一些品行不端的,就在那里品頭論足,一天天不干正事。 于是朝廷下令:務要精選四十歲上下,五品至七品官有行止者。 標準是:壯年,不缺德。 這也有個好處,總來回抬箱子,用老頭子的話,是不是有些寒酸了,萬一摔個骨折什么的,再算工傷,朝廷多虧…… 出乎很多人想象的是,考官收到與批閱的考卷,其實并不是舉人考試時所答的考卷,而是謄錄形成的紅色字體卷,即沒有考生姓名,也沒有任何標記。 評閱時,方孝孺、姚廣孝、楊士奇三人是主考試官,手下還有從禮部、吏部抽調而來的官員,他們的身份是同考試官。 試卷并不是直接交給主考試官處理,而是先交給同考試官評閱,他們看中的試卷,才會推薦給主考試官。 換言之,對于被同考試官罷掉的試卷,主考試官很可能看都沒看一眼。 不過,這是以前。 楊士奇很清楚朱允炆想要的人才,并非是完全以四書五經、圣人之言為主的人才。但對于同考試官而言,他們評閱的標準,那就是四書五經、圣人之言。 皇上與同考試官采取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標準,不得已,楊士奇與姚廣孝兩人,只好盯著那些被同考試官視為垃圾的試卷,準備廢品回收再利用。 古代評閱試卷,清一色作文啊,可不是abcd四個選項,對照下對錯就好了。 作文的評閱即衡文,對于考官而言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他不像是后代,掃幾眼作文,琢磨兩句,大筆一揮,多少分就出來了。 古人云: “作文易衡文難。作文如治事,衡文如知人,治事則性所近,習所閑各成一長,知人則變態分量,至無窮也,至難學也,非大通之識,靜極之心,疇能不眩焉。” 湯顯祖《牡丹亭》四十一出《耽試》中主考官苗舜賓也有感嘆: 看寶易,看文字難。 雖然明代的各類典籍、檔案、個人傳記中,并沒有記錄明確的衡文標準,但他們評閱,也并非是“唯心主義”,完全以個人好惡來定,而是有著三個基礎的標準。 第一百六十九章 衡文標尺是這樣的 其一,基本格式。 洪武十七年,朱元璋對科舉文字程式作了規范。 比如《四書》義,你不能低于兩百個字,《經》義不能低于三百個字。 字數,是一個基礎的要求。 你寫完試卷之后,記得掰著手指頭數一數,如果低于規范字數,出了貢院就可以騎著小毛驢回家了,榜都不用看,明年再來考吧。 你文筆飛揚,寫夠了字數,但一激動,把太祖寫成了朱元璋,那你完了,最好是跑快點,說不定衙門抓不住你,也就不了了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