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穿進了自己寫的小說里。 前一晚我還在和讀者對罵,一覺醒來就穿成了自己筆下的那個惡毒女配。 “你是被全網通緝的美少女?” 誰喊我筆名? 我回過頭,看到了宋思哲——完全按著我自己xp寫的男主。 他一臉冷漠地看著我,像我欠了他八百萬一樣。 不對啊,宋思哲的設定不是連蚊子都舍不得餓的大暖男嗎? 哦對,我現在是惡毒女配,之前不知道作過什么妖! 我撒腿就跑。 宋思哲窮追不舍:“我是奶油草莓卷,你記得我嗎?” 那我可太記得了,不就是昨晚追著我狂懟了三百樓的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