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手機逃荒,我被重生糙漢嬌養了 第24節
“嗯嗯,這是一定的。”眾人附和著點頭。 吃完東西,大家閑聊了一會兒,就去睡下了。 前半夜又是梁元守夜。 金毓等大家都睡下后,就悄悄起身,來到梁元面前坐下,壓低聲音問他:“山外是不是發生了什么?” 梁元看了她一眼,才說:“是的,諸王起兵造反,已經打起來了,雖說還未影響到南方,但南方邊境緊挨著曼國,曼國見赤云國不僅發生了天災,還發生了內戰,便趁機攻打南方邊境,他們殺人不眨眼,搶糧食,搶女人,無惡不作。諸王忙著內戰,無人管南方邊境,無數百姓死在曼人手中,待諸王反應過來的時候,南方的城池已經被曼國奪走了一半。” 這片大陸諸國林立,赤云國乃第一大國,一直備受諸國矚目,一發生災難,就引起了附近諸國的窺視。 除了曼國,還有其他幾個膽大的國家也跟著對赤云國出手,趁機占了東西北幾個方向的重要城池,雖然上輩子這些城池都被搶了回來,但也是元氣大傷。 金毓皺緊眉頭:“也就是說,我們出了羊駝山之后,很有可能會遇上曼人?” “嗯!”梁元道:“不僅如此,還會遇上很多流寇和往京城逃難的百姓。赤云國近八年都不得安寧,除了百獸山,沒有更安穩的地方。” 金毓很好奇:“那里不會受到戰亂的影響嗎?” 梁元搖頭,用雙手比劃出百獸山的地形:“不會。百獸山比羊駝山更大更危險,山的北面有一片海洋,海上有迷霧,此迷霧也叫鬼霧,它會讓船只迷失方向,唯有日月部落的人才知如何走出鬼霧,在海上航行。” “日月部落背靠百獸山,前面是大海,與世隔絕,日月人不討厭外來者,只要你不傷害他們,他們就會熱情招待你,歡迎你成為他們部落的人。” “這個部落什么都好,就是有一點不好,那就是窮,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和野人很像,他們不識字,不會蓋房子,不會種地,不會醫術,以打獵和捕撈海鮮為生。也是因為如此,日月部落還有個別名,那就是野人部落,他們被諸國嫌棄,因為備受嫌棄,日月部落無法加入任何一個國家,連納貢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太窮,加上鬼霧極為危險,又是背靠大陸第一山脈百獸山,諸國對日月部落都提不起興趣,便懶得去攻打,浪費財力物力。 所以,在戰亂四起的那些年,日月部落是最安全的,那里的人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只要不生重病,幾乎每個人都能夠長命百歲。 金毓:“窮?那他們的海鮮能賣給諸國嗎?” 梁元點頭:“能,因為日月人捕撈的海鮮是最肥美的,諸國一邊嫌棄他們,一邊又迷戀他們的海鮮,于是各國的航海商人便想了辦法,與日月人溝通,以低廉的價格收購他們的海鮮,或者用米面等東西換取。” 日月人不懂種植,便沒有米面,他們很向往外界,想與外面的人和平相處,想嘗嘗外面的美味,可總被外面的人嫌棄,心里一直很難受,難得外面的人喜歡他們的海鮮,還愿意收購,或用糧食換取,他們很高興,毫不猶豫就答應了。 在諸國眼里,日月人就是傻子! 諸國允許日月人在他們的國家行走,但從不把他們當做人。 可在梁元眼里,日月人卻是最淳樸善良的,他這輩子別無所求,只想成為他們之中的一員,把自己會的東西都教給他們。 聽了梁元說的這些,金毓也覺得日月人是真的很善良淳樸,這種民族實在少見,她對他們很感興趣。 “如此說來,去日月部落得坐船嘍,我們去哪弄船?” 梁元往火堆里加了一根柴:“會有辦法的。” 金毓點點頭:“嗯嗯,窮不可怕,可怕的是志氣短淺還不努力。梁元,等到了日月部落,那里的人若真如你所說的那么好的話,咱們就教他們種地和各種知識好不好?” 她指了指自己的頭:“我的腦子里有很多很多很有用的東西,都可以教給他們。” 若真成為了日月部落的一員,讓日月部落變強,也是對自己和家人們的保護。 梁元看了她一眼,忽然笑了起來:“好,我們一起教。” 第34章 梁元居然還會納鞋底? 金毓和梁元聊得很晚,醒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她被金嬌和梁月兩個丫頭緊緊抱著,肚子上還趴著一只白狐。 外面的大雨已經停了,這是這兩年的第一場雨,地面全部被打濕,在這種剛下過雨的山里行走不是明智之舉,尤其是,他們腳下的鞋子都爛的不成樣了,雙腳上都是老繭和水泡,更不好趕路,于是,大家便決定在此處繼續休息幾日,先處理腳上的水泡,抹點藥,再做點鞋子和襪子,換上新鞋襪再趕路。 鞋子有草鞋和布鞋,在場男人包括最小的丁灑都會做草鞋,所以這種鞋子就交給男人們來做,干草在山里遍地都是。 女人們和梁宏負責做布鞋,用的是之前做衣服剩下的布。 先打袼褙,把布糊在木板上,一層加一層,待曬干后,再畫腳樣裁剪,然后疊壓在一起進行納底。 納底是個技術活,更是個體力活,金毓等人從手機里買了納底需要用到的錐子和麻繩,一手執錐子,一手拉麻繩,拉得麻繩錚錚作響,再在錐把上繞幾圈用力拉緊,再納下一針,使其鞋底針腳密布這才算完成了。 金毓一邊納鞋底,一邊看著也在納底的金母等人,有種回到了小時候的感覺。 現代的她也是出生于農村,爸媽都是種地的,她從小跟著爸媽一起種地,在田間亂竄,穿的衣服鞋子都是mama做的,那時候布鞋也叫千層底,后來有了一種軟膠底可以做布鞋,mama就不納鞋底了,直接買膠鞋底來做布鞋,做出的鞋子改叫白邊鞋。 納鞋底的時候,隔壁的嬸嬸伯母老奶奶們都會來她家跟mama一起納底,邊納邊聊天,氣氛美好無比。 但自從爸媽去世后,十歲的她進了福利院,就再也沒有種過地了,也沒再看到過別人納鞋底,再后來,時代在發展,她忙著掙錢,使勁的掙錢,將小時候的記憶一點點的遺忘,很多都想不起來了。 如今,跟著金母等人住在這深山里,在山洞中做布鞋,金毓一下子想起了很多被遺忘許久的珍貴記憶,爸媽的笑容,隔壁鄰居家做的包谷粑......,這些畫面在腦海中逐漸清晰,她爸媽的模樣與金母和金父的臉逐漸融合在一起,竟是那么相似。 金毓頓了下,一不小心扎到了手指,疼得輕哼一聲。 “怎么了?扎手指了?”金母放下鞋底走過來:“我看看,哎呦!都出血了,怎么這么不小心。” 她拉住金毓的手指就塞嘴里吸吮,直到不出血了才放開。 “小毓扎到手了嗎?”金父和金蘭也過來關心詢問。 見金毓的小臉白白的,都心疼了好一下子,金蘭說:“要不小毓休息休息吧,鞋底我和你娘來做。” 金嬌也湊過來:“我也能做鞋子,我比大姐力氣大,娘,你教我納底子。” 金母欣慰得很:“好勒!我家嬌嬌真懂事,知道心疼大姐,還知道幫忙干活。” 金嬌一臉認真:“我不止心疼大姐,我還要保護大姐,我要跟娘一樣厲害,什么都會做,有壞人敢來我就沖在前面把他打飛。” 金母虎著臉:“嬌嬌,你是女孩子,不能動不動就打打殺殺的,咱們得文靜一點。” 金嬌嘟嘴:“文靜又不能當飯吃,要想不被人欺負就得變兇,你看看壯壯,它一兇起來,狼和大蟲都怕它。” 被點名的野牛王哞的叫了聲。 那是,我是最兇的。 靈泉水喝得越多,和人類相處得越久,野牛王變得更有靈性了,偶然能聽懂金毓等人的話,還會應和。 “壯壯是牛,你又不是牛!”金母繼續教育小女兒。 金父也在一旁幫金母教育小女兒,他這個小女兒的性子像極了金母小時候,最喜歡用武力解決事情,一點女孩子的溫柔樣子也沒有,這以后可怎么嫁人哦。 不是誰都會跟他一樣想得通,取個彪悍的媳婦兒鎮家的。 金嬌被念得煩了,就隨口答應了父母,以后肯定會跟大姐一樣,當個嬌嬌女。 金父二人這才滿意了,又回頭來勸說讓金毓休息。 金毓沒答應,還想繼續做鞋子,這種時期誰都不能偷懶。 正在編草鞋的梁元看了她這邊一眼,見她拿在手里的鞋底硬邦邦的,每一針下去都不好扯出來,他抿了抿唇,將手里的草鞋快速編好,就走過去從金毓手里拿過了鞋底和錐子麻繩:“我來納鞋底,你負責剪鞋樣熬漿糊。” 金毓驚奇:“你會納鞋底?” 梁元還未說話,梁宏就點頭說:“小元會的,就是做的沒我好而已。你讓他做,趁此機會,讓他多練習練習。” 妻子的去世讓他想通了很多事情,什么男主外女主內,那都是死規矩,可以視情況變通的,男人必須多掌握一些技能,這以后才能照顧好妻子,比如做飯做衣服做鞋子,就算不是必須天天做,也得學,總有用得到的時候。 金父等人都忍不住看了梁宏一眼,心想想梁宏這樣的爹還真是少見,居然愿意讓兒子學做鞋子,這可都是女人的活。 他自己會女紅也就罷了,還讓兒子也跟著學,梁元什么都學會了,那他以后的媳婦兒做什么呢?坐著享福? 金父下意識的看了自己的大女兒一眼。 見梁宏這么說了,金毓也不說啥了,把位置讓給梁元,親眼看著他納鞋底,見他納了幾針,速度比她還快,就沖他豎起大拇指:“棒極了,累活交給你了,我去做輕松活。” 心底對梁元更佩服,好男人啊! 金毓一邊做鞋樣,一邊又忍不住多看了梁元兩眼,越看越滿意,越看越喜歡。 殊不知,她在看梁元的時候,金父等人的目光也在她和梁元的身上來回打轉。 鞋子全部做好已是五天后,眾人坐在山洞里,動都不想動了,真想一輩子待在這個山洞,吃吃喝喝的,舒服一輩子。 然而,不行,他們還是得離開這里。 因為山野野獸太多,蚊蟲遍布,最重要的是,他們身上的銀錢會有用完的時候,他們得在銀錢用完之前,找到地方把在山里挖到的值錢藥材賣了換銀子。 “趕路了,趕路了,孩子們,都打起精神來。”丁達沖著四個兒子喊了一聲。 一想到還有好長時間的山路要走,丁家四兄弟都苦了臉,有氣無力的應著:“哦。” 而金毓三姐弟和梁月,也都是軟趴趴的,很不想趕路,但又不能不趕路。 野牛王看了大伙兒一眼,忽然哞的大叫了一聲,跑到前面的水里滾了一圈,弄得濕噠噠的跑回來,對著金毓等人甩著身子,甩了他們一臉水,個個都被刺激得精神了。 “壯壯!”金毓率先跑過去,一把抱住野牛王的腦袋,使勁的揉啊揉。 其余人也想去揉牛,可他們不敢,因為野牛王會攻擊他們,于是乎,大伙兒就指著它破罵,罵著罵著就起勁了,趕路都不覺得累了。 第35章 仿佛來到了動物世界 休息了五天,又換了新鞋子,金毓等人趕路的腳程比之前快了許多,趕路的同時也不忘挖野菜摘野果找藥材。 兩天后,他們開始走下坡路了,路也比之前平了,沒有那么多的山石和林子。 這日晌午,他們來到了一個湖泊邊,湖泊很寬敞,周圍有不少的動物在邊上喝水,野馬,狍子,鹿,野牛等等,種類之多,看得金毓眼花繚亂,仿佛來到了動物世界。 “這里可真美。”眾人忍不住感嘆。 梁元道:“我們安靜的走,別驚擾了這些動物。” 他話音剛落,有一些動物就齊刷刷的轉頭,看向了他們這邊。 眾人:“......”被這么多眼睛盯著,心好慌。 金毓才是最慌的,這些動物分明都是在看她,那眼神,就跟看到了最美味的食物似的。 金母金父梁元幾人都走到了金毓面前,將她擋在身后。 梁元皺了皺眉,心底很煩躁,金毓身上的氣息太吸引動物了,剛進山的時候沒有那么明顯,后來就越發明顯了,動物越來越多,稀奇百怪的什么都有。 生怕麻煩不斷,他找了能掩蓋氣味的藥草給金毓隨身攜帶,卻一點用都沒有。 就算金毓身上臭烘烘的,那些野獸也能找上來。 “小毓別怕,我們會保護你的。”金蘭安撫著金毓。 被動物喜歡不一定都是好事,一不注意就會丟了性命,所以他們必須保護好金毓,她是他們的寶貝疙瘩。 野牛王也注意到了那些動物的目光,眼神瞬間變得不善起來,走到了金毓等人的前頭,朝著那些動物發出威脅的哞哞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