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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動物是沒有靈的,因此牠們在世的第一口氣,就注定牠們通往地獄。 這時我們應該慶幸動物的無知。慶幸無知,無知為名詞兼受格,同時作第一主體,而非「我們」或「動物」排前。 2、 和artemis認識在上東區的一家餐館。那天首次見到龍蝦叉,聽說很貴(指那把叉子。想不起前幾天在史丹佛學餐吃到的龍蝦是怎回事,可能是夢,或朋友忽悠我這未見世面的)。 兩年后的今天我們在南義海邊另一家餐廳外,抽菸。(我嘴巴還有牡蠣味,第叁次打嗝時我臭跑了一隻睡懶覺的橘貓) 兩年前她還拿大麻給我,那刻我知道我們會合拍。好比《大河戀》里的保羅在湖上講起酒,與大背景下的禁酒令來了場盛烈的衝撞。(我還是比較喜歡《燃情歲月》里的布萊德彼特) artemis老了。在一個有各種法子延緩女人容貌老去的時代,她居然還能老得如此明顯。 是這股真誠自然吸引我,無可否認。 她抽自捲紙菸,好一個神奇人,分明兩年前她身上的萬寶路盒數總不少于叁包,雖說我見她抽最多的是駱駝。 她說駱駝是年輕人抽的。當時她說這話,對面站了四五個年輕人在交換電子菸,我猜是在互換口味。 那時juul在巔峰,年輕人估計都拿這牌子。 artemis換到下一捲紙菸,我在每一次一出口就被海風打散的馀霧中說,有本書里,肖洛霍夫寫自己渡河后發現紙菸濕透了的那段,我記得尤其清楚,因為覺得很悲哀、很有趣。我笑看那段情節。特別是他懊惱地將紙菸晾曬在籬笆上,希望它們快點乾,我幾乎有辦法感同身受。 通常被我以這種心態看待的橋段,我都會記很久。 我無法體會。artemis把一根紙菸塞給我,振振有辭,這美妙的東西怎能「濕透」呢?那簡直是悲劇! 我點頭,想著如果她邀我下到巖岸邊,我就會示范給她看,讓她深刻體會這個悲劇。 我會讓她這輩子都難忘。 artemis的名字,是希臘神話日神阿波羅的孿生姊妹之名,一模一樣。 所以剛認識時,聊沒幾句我就問,你是祭司嗎? 她笑到像要昏厥。 紐約上東區,異地人講幾句沒營養又失禮的話無傷大雅,除非你是土生土長的上流層。 那么你就有必要顯得知書達禮些。裝一下也好,因為低調行不通。 這和下城區有霄壤之別。 她和我講了兩小時的希臘神話。(我更加認定她是女祭司,起碼靈血里有這樣的傳承) 我的記憶停在她說阿波羅的坐騎是只海豚。那畫面有夠逗趣。 今天很熱,我跟artemis分手,不問下一次再會的日期。 來的時候我也是一通電話,問她有空的話要不要帶我玩,所以離開時更該保有情緒收管上的矜持。 她親了親我的臉,表示很開心再見。我當然也是,尤其她倒車時撞壞別人保險桿又佯佯無事地哼歌開走,我非常喜歡那時她臉上毫無歉疚感的神情。她甩手補充,保險桿就是設計來被撞的,你不用太擔心。 接著我往山城去。 在特倫特的一座橋邊,我把她給我的菸放入一個棕黑色的束口袋,扔下去。我假裝是找東西時掉落的,而我來不及搶救。 當時我前方的那座山勢,讓我想到親手埋葬龐貝城的禍首。 義大利的山,遠觀是同種風情。 這天我以淋滿橄欖油的脆餅作尾聲。 隔日我啟程,去和一位當地人會面,我們將在無窮遠的群山中度過四天。 3、 人生海海 屠路漫漫 你要明白 maaskq: 和義行日記在同一頁,應該是那前后幾天寫下。 想是我在一處石路上看到釘十架的耶穌像而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