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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應該更自信一些。 作者有話說: 求花花,求評論,救收藏,求澆灌,求雷雷,各種求—— 也請抬抬你們的小手,收藏一下作者欄,你會發現,天天是個不套路的作者菌哦。 第12章 元愷聽了一次墻角 次日起床,元愷雖然一夜未眠,卻格外神清氣爽,精力充沛。 小廝們上來服伺小世子穿衣洗漱,有意無意,對時傾便服伺得不是那么上心,總要先把小世子服伺妥帖了,才輪到時傾,而且服伺之時也顯得馬馬虎虎的。 元愷一看出這苗頭,當場發作,斥責小廝們狗眼看人低,告誡他們,說時傾以后都會住在嘉彧居,叫小廝要把時傾當主子一樣服伺著,不得怠慢。 小廝們跪了一地,連聲應是。 尤其春榕跟秋梧兩個,跟隨小世子的時間最長,深知小世子的性子,溫和但不溫吞,絕對不能把小世子的話當耳邊風。 時傾靜靜地站在一邊,旁觀著元愷斥責小廝,表達著對自己的維護,沒有勸阻,也沒有火上澆油,只心生微瀾。 收拾完了,元愷跟時傾一起用飯。元愷給時傾夾了一箸菜,說:“你喜歡的,多吃點。” 以前,元愷逮著機會便會給時傾夾菜,時傾總是淡淡地謝過就完事了。 然而,這一回,時傾福至心靈地醒悟過來:元愷是借著夾菜這個動作,表達對他的關心。 既然要跟元愷來一場虛情假意的愛戀,時傾覺得自己也應該替元愷夾一樣菜作為回應。 當時傾伸出筷子去夾菜時,忽然明白過來:元愷說喜歡他,真不是空口白話。 桌上沒有多少菜色,但時傾根本不知道元愷喜歡吃什么,不知道夾哪種菜比較好。 一直以來,他只把元愷當普通朋友,對這些細致入微的生活細節,從來沒有注意過。 而元愷卻對他喜歡吃什么之類的生活細節,都了如指掌,只說明,元愷是真的在意他,默默地關注著他,把他的一切瑣事都記在心上。 最終,時傾只好隨意選了一樣菜,夾給元愷。 對于時傾的回應,元愷顯得很高興,一邊吃一邊大贊:“嗯嗯,好吃,真好吃,太好吃了,小傾,我跟你說,我從來沒有吃過這么好吃的……這什么菜?。” 小廝在一邊趕緊回道:“腌蘿卜絲,小世子以前不大愛吃的。” 自己以前不愛吃?那不是說小傾給自己夾的菜不好?元愷叱道:“我哪有不愛吃?總是以前你們不大端到我面前來。一邊去,有你插嘴的地嗎?”為了表示自己喜歡吃,跟著又伸筷子去夾。 那呆樣,真是讓時傾沒眼看,見元愷又一次伸筷去夾,大有要把那一小碟腌蘿卜絲吃干凈的架式。時傾實在忍不住,勸道:“不愛吃就別吃,不要勉強。” 元愷繼續大嚼,十分真誠地說道:“好吃!真的!” 原來,早幾年,元愷便喜歡上自己了,對自己的瑣碎小事,事事上心。哪像自己對元愷那般,大而化之,沒心沒肺。 被人珍而重之地藏在心頭的感覺,原來是那樣美好而令人陶醉。 看著大嚼腌蘿卜絲,連呼好吃的元愷,時傾心下不免生出幾分感動來。 時傾不禁想:元愷是他最親近的朋友和兄弟,他也許可以試著去喜歡他?也許可以利用這份感情,說服元愷跟自己一起阻止王府謀逆?那他就不再孤立無援了。 嗯,等兩個人的感情深厚一些,找個機會,他該跟元愷,好好談一談,勸一勸。 打定主意,時傾看向元愷的眼神,溫柔中添加了幾許期待。 在元愷和時傾吃飯的時候,春榕帶著幾個小廝去把時傾的東西,大包小包地都搬回了嘉彧居。 既然打定了主意要逃離王府,繼續跟著夫子上學,意義便不大了。先甭管這段感情是真是假,想用感情取信世子爺,就沒必要遮遮掩掩。 因此,進學堂的時候,時傾主動握住了元愷的手,手拉著手,公然登堂入室;又在課堂上頻頻回頭望向元愷,在夫子講授之時,公然眉目傳情……時傾借這些舉動,向周圍人散發出「他與小世子有一腿」的信息。 這樣的信息,一旦在王府里傳開,自己也將聲名掃地,可是,時傾不在乎,只要能逃出去。 不用專心聽課,除了時不時回頭勾搭元愷外,時傾挺無聊的,無意中發現自己左手腕子上,靠近脈博的地方,有一個像痣一樣的小點兒,殷紅如血,嬌艷欲滴,頗有觸目驚心之感。 咦,哪來的一顆紅痣? 時傾分明記得自己手腕子干干凈凈的,怎么忽然間冒出一顆紅痣來? 時傾細細回想了一下,記得好像昨晚上……嗯,就是元愷叫小廝上來捆他的時候,他曾感覺腕上傳來一陣鉆心的灼痛,那灼痛的位置,似乎正好是紅痣的位置。 時傾伸手摸了摸,并無凸感,也沒有灼痛傳來,好像只是一顆普通的紅痣。他心頭忽然生出一個想法:隨離該不是遁著這顆痣出現的吧? 哎,這想法太荒謬了,時傾很快便把這想法拋之腦后。他又摩挲了一會兒那紅痣,才嘆著氣,放開了手,長就長吧,一棵紅痣,無所謂了。 既然決定了,準備培養兒子,楚英睿便不再放任元愷每天只是跟著夫子上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