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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微命苦,自小生在最亂最臟的地方,父母早亡,疼她的養父也早早去世,手中統總一張二,一個三,咬牙搏出去,也只再多拿一張十。 剛來陸家時,章之微和陸廷鎮關系不錯,畢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義朋友帶大的,機警,開口就是“叔叔”,陸叔叔長,陸叔叔短,撒嬌賣乖她最拿手。陸廷鎮也疼她,要什么給什么——陸家什么都不缺,陸廷鎮也樂意寵著她,就像養個meimei,送她去讀最好的學校,給她請最好的鋼琴老師。 他相貌俊,又有金錢權利的光環,章之微哪里能抵得住這種“寵溺”,等少女心萌動,便一頭栽進去。 可惜,栽進去的似乎只她一人。 …… 章之微獨自睡到次日,陸廷鎮也沒回來,差人給她打電話,又說有事要忙,過兩日再來看她。 章之微已經習慣了,她打著哈欠吃早茶,看熨燙好的報紙,油墨方塊字,最大的版面,印著近期的紛爭事件。張老接回被人綁走的兒子,支付贖金二十萬。 陳媽將報紙拿走,嗔怪:“好小姐,吃完飯再看罷。” 章之微問她:“書包準備好了?” 陳媽頷首:“車也在下面候著。” 章之微伸個懶腰,長長嘆氣。 如今學校中,大家考慮得莫過于兩種,一是深造升學,二是回家嫁人。按照陸廷鎮的意思,他打算送章之微繼續深造,申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章之微卻不想去,她想考去馬來西亞,讀完后再申請英美的研究院。 “我不喜歡鬼佬,”章之微曾對陸廷鎮說,嘟囔,“我討厭他們。” 陸廷鎮只當她是鬧小孩脾氣:“只教你學習他們的長處。” 就升學事上,未達成一致的兩人有著短暫的冷戰。章之微跟著阿曼在貧民窟討生活的時候,沒少受英國警長們的氣。她父母的離世和對方也脫不了干系,開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長點東西,不孝敬的就等著麻煩上門。 這些鬼佬們,對陸家又是另一幅諂媚嘴臉。 在此等狀況下,章之微對這群家伙沒什么好感。 還有…… 從港城到英國,十多個小時起步呢,倘若去馬來西亞,不到五小時。 章之微不想長時間回不了家。 雖然她一廂情愿地認為陸廷鎮給她一個家。 章之微如今就讀于瑪麗諾修院,教會學校大多要求學生取英文名,學校中,同學都叫她“Claire”,在一眾如英文教科書人物的“Mary”和“John”中,這個名字看起來如此特殊。 這也是陸廷鎮為她取的。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義,她只覺好聽好讀,朗朗上口。陸廷鎮喜歡,那她也喜歡。 章之微聰慧,對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感興趣,有一門課程科目叫做“經濟及公共事務”,簡稱EPA,即Eid Public Affairs,今天講港城四大民系,上面的東西她都了解,聽得昏昏欲睡,熬到下課,才背上書包往外走。 沒走幾步,聽到人和她打招呼:“之微!” 章之微轉身,看到一短發俏女郎跑過來,蜜色肌膚,氣喘吁吁。 她在學校中唯一的好友,孟佩珊。 章之微停下等她:“怎么?” “記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賽的冠軍嗎?那位穿金色裙子唱《風的季節》的小姐,”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我哥幫我拿到她的簽名耶。” 章之微不感興趣:“我還以為你走路撞到財神。” 章之微對娛樂圈的事不感興趣,低頭走路,孟佩珊神神秘秘湊過來:“你看了今日報紙?” 章之微明知故問:“什么大新聞?” “張老接回兒子,”孟佩珊說,“你的好陸叔叔給了張老好大一個人情呢,從四十萬降到二十萬,全仰仗你陸叔叔的威望。” 章之微說:“不要胡說,陸叔叔做正經生意。” 孟佩珊大笑:“我當然知他做正經生意,只是夸他豪爽仗義。我聽哥哥說,張老先去求了陳修澤呢,他都不理,還是陸先生幫忙。” 章之微匆匆走,她心不在焉。 去年,張老的兒子險些傷了陳修澤懷中明珠,陳修澤看在張老面子上勉強原諒他,遇到這種事,定不會親自出面。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多半是陳修澤提醒張老找陸廷鎮,陸廷鎮才肯出面料理。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購物,去參加花園派對,章之微搖頭:“我要溫書,沒時間。” 孟佩珊驚訝:“這樣用功讀書,也不買新衫?” 章之微說:“我不喜歡。” 倒也不是真不喜歡,陸廷鎮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滿整個房間。他有著自己的一套審美,喜愛她穿著素凈大方,裙擺都是膝蓋之下,要她不燙發染發,耳洞也不打,更不消說紋身抽煙類傷害身體的行為。 倒沒有明令禁止,只是陸廷鎮愛這個,章之微便去做。 剛好章之微怕痛,耳洞紋身大可不必;章之微頭發很漂亮,又黑又密,她也舍不得用顏料或機器來戕害它。 她還記得,去年宴客時,旁人問陸廷鎮擇伴侶的要求,他只說:“我喜歡聰明的女性。” 其他呢? “順眼就好。” 章之微自認為,她應當屬于“順眼”一類。 陸廷鎮當對她有感覺,否則不會在那天與她多次荒唐顛倒,清晨又來抱她,壓腿狠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