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回《擇偶條件》
★言歸正傳~ 不過以上這些基本上都是老生常談! (書中代言(2): 正所謂~ 沒有叁兩叁,豈敢上梁山,那種活動……俺是萬萬不敢去的!) (小弟萬萬不敢隱瞞: 聽臺灣范進不舉兄說……最猛的是……臺灣地區有些mama……還硬要跟著自己女兒去赴約 ~唉喲喂地呀?。?。 ★書歸正傳~ 只聽著這些表達能力明顯很有問題的臺灣大姑娘絮絮叨叨說了一堆…… 想要這個、 想要那個、 憧憬這個、 憧憬那個、 ==gt;gt; 開了N多項條件!!! ************************************ 插科?《當事人對話節錄》: A 女:「挑老公還是應該要挑個家里有錢的,至少可以讓我少陪他奮斗20年……嘻嘻!」 (哇靠!這娘們擺明了想要當個 ==gt;gt; 坐享其成的接收利益者?。?/br> B 女:「唉喲~ 錢……其實只要夠用就好了!」 (天哪!!! 她這句話兒……更可怕了! ---gt; 真可謂是~ 駭人至極也! ==gt;gt; 究竟……到底……『多少』……才算夠用!? ) B 女:「嫁個「錢夠用」的孤兒比較好,公婆那種東西我最不想要了,一秒都不想忍受那種東西,如果有的話……嫁過去又還要想辦法把「錢夠用」的老公拐出來跟他們分開住……太麻煩了!」 (書中代言: 常言道~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nbsp; ==gt;gt; 這個死賤女人……她還真敢想!) C 女:「可是……老公不帥……我的人生還有什么意義!?」 E 女:「而且……我們都已經到了虎狼之年了,不好好『滿足』一下『那里』……, 是不行的!不行的!==gt;gt;『絕對』……『絕對』……不行的!」 (咳!其實……俺認為……「虎狼之年」的「之」字……應該改成「暮」字……肯定會比較貼切些!) 插科~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