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軍事緩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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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宋遼兩國簽訂的《宋遼和平友好互助和條約》的條款約定,宋遼兩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干涉對方的國政。 對于遼國而言,女真蠻子本是遼國部族,女真蠻子現在占據的那些地方,也都是遼國的國土疆域。 哪怕完顏阿骨打已經稱帝,但女真蠻子,在遼國國主耶律延禧眼中,依然還是遼國國內的內部叛亂,宋國不能以任何的形式和借口,干涉遼國內政,支援和幫助女真蠻子。 這一點,雖然不是宋國的談判代表,宋太子趙桓提出來的,但卻是遼國的談判副使耶律大石,根據宋太子趙桓提出來的條文,增加補充進去的。 宋太子趙桓提出來的條文原文是,橫山黨項羌,本是羌人屬支,所占河西走廊之地,自漢唐以來,便是華夏中原王朝固有之領土。 橫山黨項羌起于橫山,因為唐朝末年五代之亂而占據了河西之地,僭號立國,于大宋而言,實屬叛亂割據,大宋有權利也有那個必要,彈壓叛亂,收復黨項割據之地,使河西走廊,重歸于華夏中原王朝之治下。 這是大宋國的內政,與他國無關,遼國無權干涉,更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的名義,對大宋平定黨項叛亂之戰,橫加干涉指責,或者對黨項羌給與任何形式的支援和幫助! 否則,宋國有權終止宋遼兩國之間的‘和平友好互助’條約! 趙桓提出的這一條,在談判的時候,還很是讓契丹的談判代表,為之憤怒,雙方甚至在談判中,‘充分的交換了雙方的意見’,進行了坦率的交流。 而且在事后,遼國談判代表,甚至還以退出談判作為威脅,想要宋國做出讓步,將這一條條文,進行刪除,或者至少要按照遼人的意思,進行一定的修改。 不過,遼國談判代表或許是搞錯了,這一次的宋遼談判,其實是他們主動提出來的,談判不談判,對于宋國來說,都沒多大的關系。 畢竟嘛,契丹蠻子和女真蠻子之間的戰爭,對于大宋來說,實在是太過于遙遠了些,遙遠得就好像天邊的兩個部族或者國家在打仗,跟大宋還隔著十萬八千里呢,不管是誰,打贏了誰,跟大宋都沒有多大的關系,甚至都影響不了宋國! 甚至于,宋國完全可以抱著坐山觀虎斗的心態,在一旁靜靜地觀看著契丹蠻子和女真蠻子之間的戰斗! 而且,抱著這種心態的宋人,還絕對不止一個,甚至于在朝堂中樞,都有不少的大臣,是持有這種觀點和心態的,有些不理解趙桓為何要堅持支援和幫助契丹蠻子! 而趙桓,也是借了太祖皇帝之口,利用了他便宜老子趙佶的迷信心理,才成功的在御前說服了趙佶,最終才有了這次的宋遼談判的! 因此,遼人以退出談判作為威脅,根本就威脅不到趙桓,趙桓完全可以等得起,而遼人呢,根本就等不起! 遼國國內,耶律延禧可是還等著宋國的援助,好調兵遣將,前往東邊,去平定女真蠻子的‘叛亂’呢! 因此,在耶律諳達光他們以退出談判作為威脅,停止了三天的談判之后,耶律諳達光和耶律大石見這一招對宋人的談判使節,對宋太子趙桓,根本沒用。 最終,耶律大石便在宋太子趙桓提出的這條條文的基礎上,增加進了對遼國有利的部分,加上了宋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支持女真蠻子叛亂的條文。 之后,這一條文才終于獲得了通過,被寫進了《宋遼和平友好互助條約》的條文之中。 而在這一條條文后面,下面一條條文,就是關于在宋遼兩國邊境地區,各自劃分出縱深一百里的軍事緩沖區的條文內容了。 根據劃分軍事緩沖區的條文內容,宋遼兩國邊境線上的駐軍防線,都得往后移動一百里,留出兩百里的縱深地帶來,作為非軍事區存在。 如此一來,雙方邊境線上的軍隊,就將脫離實際接觸,從而避免了雙方直接發生軍事對峙,甚至出現軍事摩擦、軍事沖突的危險! 不過,縱深兩百里的軍事緩沖區,而且貫穿整個宋遼邊境,東西足足有兩三千里長,總面積幾十萬平方公里,涉及的宋國邊境軍州數十座,邊寨上千座。 遼國那邊也一樣,邊境軍州數十,邊寨上千! 這么多的邊境軍州邊寨,還有人口,總數更是在數百萬以上! 這么大的一條緩沖地帶,這么多的城鎮、人口,總不能成為宋遼兩國都不管不顧的統治真空地帶吧? 因此,在條約上,趙桓又提出了一條,在軍事緩沖區,成立一個特別行政區,這個特別行政區,就被稱為‘宋遼邊境特別行政公署’。 行政公署下設行政司、商務司、巡捕司,三個衙門,專門負責行政管理和商務貿易管理,以及緝拿盜賊,巡視治安等。 而這個行政公署,將采用一套牌子,兩個班子的管理形式,也就是說,行政公署下設的行政司、商務司和巡捕司,都是由宋遼兩國派出官員或者行政人員組成。 兩國官員互不統屬,合衙辦公,遇事則以兩國官員協商同意,共同作出決定,并簽署漢文和契丹雙語文件的形式,加以公布和下發執行。 而因為宋遼邊境特別行政公署,是建立在宋遼兩國邊境線上的非軍事區域內,因而沒有常規的常備的軍事武裝力量,只能保留一支由宋遼兩國公人,衙役、捕快組成的巡捕,用以維護特別行政區公署的治安秩序,穩定和維護兩國榷市市場,保證宋遼兩國之間正常的商業貿易往來! 只是,對于宋遼兩國來說,這個特別行政公署,管轄的區域,都還是太大了些,整個軍事緩沖區,甚至比宋國的兩個路三個路的疆域還要大,比遼國的中京道和東京道都要大,甚至差不多占據了遼國三分之一的南京道的疆域了! 這么大的疆域,僅僅只靠一個特別行政公署,肯定是管不過來的。 因此,在這個特別行政公署下面,還劃分出了十個分區公署,為了方便管理,這十個分區公署,就直接以第一和第十分區公署命名的。 十個分區公署,行政管理班子,跟特別行政公署一樣,只有行政司、商務司和巡捕司三個分司衙門,各自負責所轄的分區公署的行政、上午和治安等事務。 如此一來,雖然這個‘宋遼邊境特別行政公署’,還沒有正式成立,但至少,在《宋遼和平友好互助條約》上,這個特別行政公署,還是已經初具規模了,欠缺的,只是具體的落實而已! 當然,要建立一個由宋遼雙方共同管轄的,而且還不存在軍事武裝力量的特別行政區,從提出構想,到具體落實執行,中間肯定還會有很多困難,甚至在具體實行的時候,這種理想化的行政區劃,都可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變得面目全非! 但是,對于趙桓,對于大宋來說,這卻將是大宋的官員、公人,第一次踏足到宋遼邊境線對面的遼國土地,也是第一次踏足到燕云十六州的部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