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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法律是不準吃人?那就讓這一條法律都執行不下去。 抱著這樣想法的羅剎有十五六個,有男有女,暗中勾連聚集。 一到日落,就飛出了城,找人吃。 施錚跟袁持譽只有兩個人,況且還是一對惡心的斷袖,日暮降臨不定在做什么,哪有空管他們。 果然如他們所料,沒有遇到任何阻礙的出了城,飛在濃墨般的夜色中。 但他們心底有一絲恐懼,不是害怕施錚追上來,而是恐懼會遇到大妖怪的襲擊。 南贍部州是人族的天下,東勝神洲和西牛賀洲是人妖共存,那么北俱蘆洲則是妖怪的天下。 但也不是完全沒有人類,只是能在這般惡劣的環境下生存下來的人類,也很彪悍就是了。 他們飛了好一段距離,終于看到了村落,選了最邊上的一戶人家,見里面燈燭明亮,還有孩子的笑鬧聲。 羅剎們拿好長劍,一腳踢開了木屋的門,沖了進去。 但很快,就有一只羅剎被男主人斬斷了一條胳膊,并一腳踢了出去。 這男主人絡腮胡子,使一把鋼刀,舞得虎虎生風,“你們哪里的妖魔,敢來這里找不自在!孩子他娘快帶孩子們進入地道。” 在他的保護下,大腹便便,有孕在身的女人和孩子們掀開地上的地窖蓋子,鉆了進去。 他則死死護在窖口前。 “呵,跑了女人和孩子,還有你,吃你也是一樣的。”羅剎們一擁而上,圍攻這男子。 雖然男子武藝超群,但也招架不住一群羅剎的攻擊,斗了幾百回合,力竭敗下陣來,被一劍釘在地上,動彈不得,但口中還有氣。 十幾個羅剎,就被他殺得只剩五個了,也算值得了。 這剩下的五個羅剎,不約而同的道:“活吃了他!” 生吞活剝,叫他看到自己的腸子被拽出,自己的心肺被挖出來嚼用。 便每個羅剎抱住這男人的手腳腦袋,張開了嘴,露出一嘴的獠牙,唇齒接觸到了久違的人rou味道,真的美妙,身心愉悅。 在陰司的時候,只有羅剎王夫婦有資格吃男童,他們平時也能偶爾出去打打牙祭,吃點乞丐。 這五個羅剎中的四個,嘴巴快,已經咬下了對方一塊rou,放在口中嚼。 突然,這四個卻如被施加了定身法,都不動了。 剩下那一個還沒來及吃的,不禁有些茫然,“怎么了?你們了?”就見這四個羅剎七竅流血,接連倒在了地上,口中的rou也摔了出來。 而他們的后腦處則冒出了一個五色的方形印記,飛向了望霞城的方向。 還存活的一個羅剎男妖,想起了施錚早些時候的話,“第一條法律就是不能吃人。”想到這里,他放下手中的人胳膊,轉身就跑。 施錚給他們“下咒”了,違反者必死無疑。 躺在地上的男人雖被咬了幾口血rou下去,但還能撐住,打開地窖的入口,也鉆了進去,與妻兒匯合。 這一夜如噩夢開始,又以不可思議的方式結束了。 不過,這就是北俱蘆洲的日常生活,風霜雨雪,艱難坎坷都是日子的一部分。 作者有話要說: 萬物有走獸飛禽,走獸以麒麟為之長,飛禽以鳳凰為之長——出自原著第七十七回 第70章 在王宮的第一晚, 施錚沒有睡覺,而是選擇了入定打坐,畢竟初來乍到, 保持高度警惕總沒錯。 入夜后, 涼風從窗戶吹進室內,抬眼一望, 偌大的圓月,如銀盆一般掛在天空, 月光如水,波光流轉。 這時,施錚聽到腳步聲,看向門口是袁持譽站在那里。 他知道袁持譽故意發出腳步聲, 提醒他來了,以免嚇到他。 施錚笑道:“你也睡不著嗎?” 袁持譽微微點頭,徑直走到他跟前, 挨著他坐下,問道:“你今天下午時對羅剎使出的那一招, 是你自創的?” “那不是我的招數, 是法寶玉璽的神通。那玉璽允許我設立三個規則, 凡是被打上印記者, 只要違反任意一條都要死。我設置的第一個規則就是吃人者死。剩下的兩個還沒想好。而且一旦設置,想要更改得二十年后。” “是銀童子告訴你怎么用的嗎?”袁持譽每天跟施錚形影不離,不見他什么時候琢磨過玉璽的用途。 “是玉璽托夢告訴我的, 可能是自從被補天以后,它一直被遺棄,許久沒接觸人了,性格太害羞了, 白天不愿意開口。” “……”袁持譽輕聲道:“真是古怪的性格。” 施錚道:“雖然是對著羅剎設立的,但也是咱們這個城最基本的政策之一,以后有別的妖怪來也不能違反。” 羅剎族吃人就跟人類吃野味一樣,不吃也不會死,就是嘴饞罷了。 受過幾次毒打,就老實了。 對這些吃人的家伙,就得上強制措施。 施錚放松身體,腦袋歪著看月亮,“那天你聽到王母提到太乙救苦天尊的名字了嗎?” 袁持譽點頭。 施錚嘆氣,“他是我叔叔的主人,我叔叔是他的坐騎,他應該是私逃下界的。” 袁持譽沒有追問施錚是如何知道的,從他的角度判斷,肯定是九靈元圣主動告訴施錚的 。 “你擔心他把你叔叔抓回天庭去嗎?”袁持譽眼神認真,“只要我在,就會讓你叔叔和咱們一起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