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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后者比起前者,雖然不能說更重要,但也是足以相提并論的。 ——畢竟我真的特別、特別討厭自己做家務! 現在我的筆記本不翼而飛,我除了重重地嘆一口氣,懷念好學生珀西的懂事聽話,在心里把雙胞胎混球痛罵一頓,別無他法。 能怎么辦呢? 我沉痛地打開黑皮日記本,挑剔著它過于老舊的紙張和一點也不好看的外表,無可奈何。 沒辦法了,只能先在這本本子上寫寫筆記,等雙胞胎把我的筆記本還回來再謄上去了。 一旦進入學習狀態,我就會變得格外專注且高效,一切都無法阻止我快樂學習。 我快速地在本子上勾勒出六種鎮定類魔藥的全面分類匯總表格,順便總結了幾種等待討論的模型,十幾種延展性魔藥配方,和許許多多零零碎碎的的知識點。 由于思維跳躍性太大,知識面過于豐富(我真的沒有自賣自夸的意思),每當我有靈感的時候,我都會面臨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 想得太多,寫得太慢,等我寫完一個,思維早就跑出了十萬八千里,甚至已經忘了中間五六七八個靈感了。 在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后,我終于針對這個問題做出了一個重大突破: 我發明了一種能閱讀人的思維,并且用文字或圖表記錄下來的羽毛筆,你大腦里閃過的每一絲細微思緒都能被捕捉并記錄。 簡單來說,這是一支能夠攝神取念的羽毛筆。 發明出來的那天我拿去找我們院長弗立維教授寫推薦信,第二個月魔法部就采購了一百支,讓我大賺了一筆。 ——衷心祝愿他們全配給了傲羅審訊或者正常辦公,而沒有用在其他糟糕的政治糾紛上。 為了正確使用這支筆,保證它完美記錄我的靈感,而非亂七八糟亂入的思緒,我還特意花了一個月去學了大腦封閉術。 真是大費周章,梅林啊,我只是想速記而已! 總而言之,當我思如泉涌,羽毛筆在紙頁上刷刷翻飛,轉眼就翻過了十幾頁,記錄了二十多種靈感模型,滿意地擱筆時,講臺上的賓斯教授已經從妖精叛亂歪樓到第三次狼人法案糾紛了。 舉目忘去,睡倒一片,剩下兩個情侶竊竊私語。 神采奕奕的我,格格不入。 我已經見怪不怪了。 連我自己都沒在聽課,怎么能苛責同學們睡眠質量太好、情侶關系太密切呢? 我們的區別只在于,我不聽課照樣能考O,他們不聽課的結果,是來找我劃重點(bushi) 如果有得選,魔法史大約瞬間會變成最冷門的課,我真懷疑除了就業必選的那些人,還有誰會來上課——哦,我忘了,還有飽受失眠困擾的可憐人。 不過,與我的同學們大不相同的是,雖然我上課做小動作、學習別的科目,從來不聽講,還經常給同學押題,但我并不討厭賓斯教授,正相反,我覺得他很有意思。 我覺得某些方面他和我有點像,他在乎的是上課這件事本身,而我在乎的是攝取知識。 不包含任何復雜的欲望或者情感,就只是這件事本身。 聽說賓斯教授是因為某天去上課忘帶了身體而變成幽靈的,多年來仍執著于教學,我想,也許一百年后,我也可能在學習新知識的過程中忘記自己活著這件事,變成另一個聽起來很書呆子的傳說。 害,說得好像我真的在乎似的。 直說吧,我就是喜歡學習,我愛獲取知識,一生都愿意追求知識本身,完全不在乎知識帶來的力量和權力,而正巧——知識也愛我。 當然,欣賞賓斯教授,不代表我欣賞他的教學水平。 梅林,那可真是一場災難。 我飽含同情又不無優越感地搖了搖頭,不再去看魔法史課堂慘狀直播,低下頭去看我的筆記,正好看見我最后記錄的那段魔藥改良配方消失在了空白的書頁上。 笑容逐漸消失。 我難以置信,狂亂地向前翻去,動作之猛烈足以讓任何人聯想到巨怪,驚起了大半個課堂的補覺人,驚慌的收拾書包聲告訴我——他們以為下課了。 但我狂怒地瞪著筆記本,沒有分去一點注視。 空白。 空白。 空白。 直到第一頁。 大片讓人心里發涼的空白中,只有一行孤獨得可憐,且分明不是我的字跡的文字: 【你是誰?】 我捏緊了拳頭,面目猙獰。 你還有臉問我是誰? 你特么又是誰啊?? 把我的筆記還給我啊混蛋!? 第3章 波琳湯姆 -3- 如果我能回到二十分鐘前,一定沖進四年級格蘭芬多的課堂,當眾把弗雷德和喬治打一頓,拿回我的筆記本,而不是現在像個狂怒的巨怪一樣瞪著那行可惡的字,恨不得把本子給撕了。 冷靜,冷靜,雖然你丟了剛寫好的十幾頁筆記,但你得到了一個看起來有點意思的魔法物品啊? 十幾頁筆記…… 草(植物) 冷靜不了。 我咬牙切齒地拿起羽毛筆,埋頭瞪著日記本,無視周圍同學驚慌失措的張望,假裝剛剛打斷他們睡眠的人不是我,用力在筆記本上寫道: “我、的、筆、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