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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又砸又摔,使客人氣惱,換來一頓毆打?他的臉上也已經滿是血污了,許多地方淤青紅腫,看上去一碰就會疼。 這話說到含沙射影,煜恣風便愈發別扭,捏住了自己的褲腿,連手心都出了一層薄薄的汗,低聲道:“誰甘心做個奴才?!” 這話說得壓抑低沉,使魏櫻把住他腳踝的手一頓,臉色一怔,訕笑道:“從前他也說過這話,你這人倒是和他很像。” 煜恣風撇撇嘴,卻是不信,低聲道:“你說誰?御風?你是為了他來的?所以……你喝醉了也是不知該如何面對他?” 魏櫻的手一僵,低聲道:“算是吧,可惜并沒有見到他,又或許見到了,我沒認不出來罷了。又或許他并不想認我,畢竟萍水相逢怎盼緣分愈深?若是今日他肯見我,他說什么,我都會答應的。” 也許我會原諒他,原諒他的那些過錯,可惜他甚至不敢見我……但她沒有說出口,畢竟對一個陌生人說那么多干嘛呢。 她今日真怪,也許是月色朦朧,使她心擾吧,才會傾訴欲如此之強。 她如此想著。 煜恣風聽到后半句,卻是心中一驚,連帶著小鹿亂撞,只得小心地試探道:“真的?” 這聲音很小,卻似貓兒在撓癢癢,更似一個人很喜歡吃一塊兒蛋糕,卻舍不得一塊兒吃完,就一定要含在嘴里,一小口一小口的吃,滿是珍重。 魏櫻被這種語氣逗笑了,道:“嗯。” 那又怎么樣,又不會再見了。 煜恣風抿抿唇,道:“那你娶他如何?” 魏櫻又被逗笑了,心想他這人倒是有趣,看來和御風關系匪淺,才會既熟悉他的語氣,又了解御風的心愿,于是隨口答道:“可以啊,有何不可?” 等這人把話頭捎到御風那,哼,死無對證,又不是她親口對煜恣風說的,到時候讓御風自己惡心一下吧!反正他那么過分,還不興讓她騙他一回? 想完,她將鞋小心翼翼地為他穿上,而后一把將他橫抱了起來,他的身子很輕,似是風一陣就能吹倒,很是可憐。 煜恣風被她抱住,心中顫顫,如小溪流過,湍急異常,滿是心愛與眷戀,于是滿心滿意地看著她,盡管烏漆抹黑看不清楚,但他還是充滿期盼地道:“他從小就幻想著嫁給你了,你知道嗎?” 魏櫻一愣,卻絲毫不把他的話放在心上。 怎么可能!可笑,但凡他在乎她一點,又怎會不告而別,讓她難受,讓她驚擾哭泣? 醉意上腦,她反而低聲笑道:“哦?我知道,我這不是說了娶他么?嘖,他的meimei僅拖人遞了紙條給我,讓我幫忙找他,我就來了,你說我對他是否情真意切?!” 煜恣風只感覺自己像只幸福的小貓咪,縮在主人的懷里,聽著那咚咚作響,心尖疼得發顫發燙,于是小聲道:“好啊,我等你。” 一身逄紅血衣,兩人之誓言對月而言,幽幽清冷寂寥,似在懷中,明明兩人懷揣心事,卻都感到了一點兒溫暖。 魏櫻看著懷里乖巧的他,低聲道:“我不會忘記你的。” 對于她來說,并不覺得將來還能再遇見,只是覺得這人有趣,所以才說了那么一句,既然是單純美好的男子,出于私心,她希望他過得好。 煜恣風癡癡地望著她,道:“我也不會。” 在他心里,這就他的成親禮,以月聘禮,以佳人之諾言為誓約,以紅色血衣為禮服,以心動為交換,纏住一生。 他想,他再也不會遇見比魏櫻更好的人了。 兩人當時說的的確真心實意,但同時,兩人都沒有想過,今后生活的軌跡竟會大幅度改變。 從那以后,魏櫻家族動蕩,舉家搬遷,而煜恣風家庭則為了逃避報復和追捕,再次決定搬遷,為報魏櫻之情,便隨她搬遷到她所在的小鎮,并且花了大價錢復刻了一紙假的文書,自此定居,以女尊國人自稱。 但代價是,前任縣令以文書為要挾,逼他成為第七個小夫郎,他不從,縣令便將他的戶籍上蓋了戳,將他全家劃分為低賤人種,只準從事最低賤的小倌類事業,否則就只得坐吃山空,等死。 從前,煜恣風為黑戶時,而常常受到傾軋,干得許多活,都是經由旁人介紹,比方說,那管事的將他介紹魏家,替他隱瞞身份,而后會拿走他工錢的百分之九十五,剩下的錢只能勉強保證他餓不死,若不接受這種不平等條款,不僅會被舉報,而且會活活餓死。 從前苦的日子過得多了,他倒是欣然接受了這種新的身份。 從前既非自己所愿,今日他自愿墮身,倒也算不得太難受,比起從前,后來已算是很不錯了。 后來恰好圣上恩澤,才下了令,無論何種人種,都可參加科舉,這無疑是在拉攏富商罷了,畢竟只有她們才讀得起書,并且地位低下,但恰好這條隱蔽性的條件,讓煜恣風又燃起了希望。 所以,就慢慢變成了今日這種情況。 前任縣令已去,新任縣令上任了,可他還是墮于污泥之中無法自拔,直到魏櫻來,拯救他,然后被他拯救。 想到從前的種種,煜恣風娓娓道來,似在說一件與他無關的事情般,而魏櫻就在旁邊認真地聽著,沒有言語,沒有打岔,只是仔細聽著,眼眶紅腫,神色愈發難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