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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軟刺 第79節

    林素收回目光,視線就放在了她的對面。在她的對面,陶牧之也在看著她,不知道看了多久。

    林素:“……”

    陶牧之和這樣的酒吧其實是有些格格不入的。

    他太清冷,像皎皎白月,孤零零地懸掛在沒有一顆星的夜空,讓人只可遠觀,不可褻玩。但是酒吧就是有一種,烏煙瘴氣,牛鬼蛇神都在的那種混亂感。

    他實在是與這里的感覺不太一樣。

    陶牧之就只是那樣坐在那里,他周身的清高氣質是將酒吧里的烏煙瘴氣給阻隔開的,他像是得道高僧,酒吧的音樂像是迷障,他太過正氣,那種迷障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明明陶牧之和酒吧的氣氛完全是兩個極端。但是兩個極端就這樣阻隔開,又被放置在同樣的空間之下,又有一種詭異的合拍感。

    而在這種詭異之中,雙方給人的氣質和感覺都發揮至極點,林素竟然覺得陶牧之在酒吧里比平時看著的時候更為迷人了。

    酒吧的燈光是迷亂而昏暗的,陶牧之清俊的五官在這燈光繚亂之下,定格在那里,像是一幅被罩上了一層薄紗的素描畫。他面部的線條被一筆筆勾勒出來,線條鋒利而又精致柔和,他的眼睛是丹鳳眼,淺棕色的瞳仁中音樂臺上的音符在細微地閃現,他的鼻梁高挺筆直,唇線單薄微緊,下頜勾勒著整張臉的輪廓,林素甚至能看到他臉龐旁邊那還在勾畫他輪廓的筆尖。

    陶牧之的長相實在是太勾人了。女人是淡妝濃抹總相宜,陶牧之是診療室和酒吧總相宜。不管在哪兒,林素只看著他的臉,好像就在瘋狂心動。

    這是什么時候開始的?

    林素想。

    她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坐在辦公桌后面,頭也沒抬讓她去掛號。那時候她是不是就已經在他低著頭的時候,探詢著他的長相和五官。

    而到后來他抬起頭,林素的眼中是否因為看到他的完整長相而驚艷。

    這些她都是不得而知的,因為她不是她自己的鏡子,當時她的鏡子是陶牧之,她不知道她那時候在陶牧之的眼中是什么樣子的。

    但是她現在知道她在陶牧之的眼中肯定是一副癡漢臉。

    所以在和陶牧之對望了一會兒后,林素目光收回,將她跳動的情緒隱匿在了酒吧昏暗的燈光之下。

    林素望著他,望了一會兒后,目光又輕輕撇開。陶牧之視線始終未變,他看著林素,問道:“不去跳舞?”

    臉紅心跳卻不被發現的林素:“……”

    雖說陶牧之跟酒吧格格不入,但他還是去過酒吧的,當時是林素非拉著他去,然后就把他留在吧臺,自己跑去跳舞了。

    想起當時她勾引陶牧之的樣子,林素后知后覺地有些臉紅,她拿過剛才服務生上的飲料,先喝了一口,才道:“不跳,又不是我喜歡的歌。”

    林素說完,陶牧之看著她,后收回目光看了一眼音樂臺上的樂隊,也沒有說話。

    -

    兩人就在酒吧聒噪的音樂聲中喝著飲料。

    林素先是喝了兩杯氣泡水,后又喝了三杯鳳梨汁,再到后面,她啥飲料貴點啥飲料,勢必要把陶牧之這個月的工資喝出來。

    剛來酒吧的時候,她的意識被陶牧之帶偏,都忘了她來酒吧是陶牧之請的,她來是要占陶牧之的便宜的。等到后面兩杯飲料下肚,她想起了這件事情來,就開始瘋狂喝飲料。

    而在她一口悶掉一杯柳橙汁后,她察覺到已經盯了她很久的陶牧之的視線,林素鼓著腮幫子把嘴里的柳橙汁咽下去,喝完后,她看著對面的陶牧之,道。

    “怎么?請不起啊?”

    在林素喝完六杯飲料后,陶牧之面前的那杯飲料還沒喝完,林素說完,陶牧之掃了一眼她面前的六個空杯,道。

    “沒。”

    林素:“……哼。”

    “不過你喝這么多,不想上洗手間么?”陶牧之問。

    林素:“……”

    上洗手間這件事呢,就是你不提,它可能就沒感覺。你要一提,你就算不想去,你也有感覺。

    陶牧之這么一問,林素有了感覺,但是她強撐了一下,剛想搖頭,可是轉念一想,上洗手間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想到這里,林素從卡座上站起來,道:“我去趟洗手間。”

    說著,林素就起身離開了卡座。

    -

    不管是在哪里,酒吧的洗手間永遠都是最亂的地方。被酒精催化之后的男女,來到這種隱蔽的角落,釋放著自己的荷爾蒙,年輕的軀體擁抱親吻在一起,像是兩條扭動的蛇。

    林素自己明明純情的一匹,被陶牧之親那么一小下都夠她心臟活蹦亂跳一整年。可是看到別人這種樣子,她內心平靜得像是剛剛得道成仙。

    林素去過無數次酒吧,見過無數的大風大浪,她平平靜靜地先去上了洗手間,然后平平靜靜地去洗了個手,再然后平平靜靜地攤著兩只濕漉漉的手離開了洗手間。

    離開洗手間后,也離開了洗手間里那種閉塞的氛圍。原本林素以為從洗手間出來,來到酒吧,就會被聒噪的音浪包圍,但是她沒有,酒吧里像是被按了消音鍵,沒了聲音。

    在這種沒聲音的氣氛中,林素攤著兩只濕漉漉的手朝著她和陶牧之的卡座走去,在走過去的時候,林素看了一眼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當看到空空如也的卡座時,林素一下停在了原地。

    卡座上沒有人。

    難道不是這個卡座?

    林素視線在那個卡座兩旁的卡座逡巡著,最后重新定格在了那個卡座上。在看到那個卡座桌上的六杯空飲料杯,還有半杯剩下的柳橙汁時,林素確定這就是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林素:“……”

    陶牧之呢?

    林素這樣想著的時候,音樂臺上突然響了一聲,清脆的鍵盤聲和剛才聒噪的音樂是截然不同的感覺,像是一陣清風劈開了烈焰。

    林素扭頭看過去,看到了音樂臺上站在鍵盤后的陶牧之。

    他也在看著她。

    他淺棕色的眼睛隔著嘈亂的酒吧,隔著烏煙瘴氣,與她這樣相望著。他的眼睛像是幽深的森林,像是漆黑的夜空,像是寬闊的海,里面蘊藏著無盡的深情與溫柔。

    在和她相望著的時候,他修長的手指落在了黑白的鍵盤間,音符縈繞在了他的指尖,熟悉的旋律伴隨著他的手指跳躍,前奏響起,他眼睛里帶著笑,他的聲音清晰地來到了她的耳邊,落入了她的世界。

    “分分鐘都盼望同佢撞面,默默地佇候亦從來冇怨,分分鐘都渴望與他相見,喺路上碰著亦樂上幾天。”【注1】

    “愛戀冇經驗……”

    是《初戀》

    第71章 (【二更】你今天應該讓我喝...)

    林素覺得自己會永遠記得這個畫面, 就像是攝像機永遠會定格一個畫面一樣。

    陶牧之站在鍵盤后,他穿著簡單的長衫長褲,他的面龐清俊好看, 膚色細膩冷白,他的手指修長分明,錯落在了黑白的鍵盤間。

    他的身高太高了,他需要俯身一些才能湊到他面前的話筒前。而就算俯著身,他在音樂臺那迷亂的燈光下,依舊是如此的高潔。

    他像是一輪清冷的月, 原本林素是只能遙遙望著他的,可是現在,他站在那吧臺一角的音樂臺上,唱著他們第一次在酒吧玩兒時她告訴他她最喜歡的歌。

    林素覺得她像是把月亮從天上摘了下來,她抱著他這輪月,在未來很久的時間以內, 再來到酒吧,再看到音樂臺, 她再也不會想起她的親生父親, 和耿耿于懷那缺失的父愛。

    她只會想起陶牧之, 她永遠會記住陶牧之。

    林素沒有聽過陶牧之唱歌, 但是她聽過他的聲音, 他的聲音山澗的泉水,帶著清澈冰涼的磁性。他就算是聲音,都是那么干凈的好聽。

    這首歌林素只聽過女聲版,女聲版本很甜, 像是那種春心萌動的少女,第一次陷入初戀。但是陶牧之的版本, 完全不是這個感覺。它的視角對調,像是清俊的少年,望著暗戀他的少女,帶著一種寵溺的浪漫。

    林素的心跳和血液在陶牧之開口唱第一句時,就已經隨著鼓點和鍵盤聲跳躍。她沉寂在吧臺的角落,站在臺上的陶牧之,扶著手邊的話筒,沖她招了招手。

    林素隔空與他對望,望著他輕招的手,她的眼睛睜大,變亮,她的眼角彎下,沖入了這音樂聲里。

    林素像是一頭奔跑的鹿,撞進了這躁動的人流之中。音樂在響,陶牧之在唱,她隨著鼓點,身體跳起又落下。她的長發披在了她的肩邊,她仰著頭,跳起時她的頭發散開,落下時她的頭發落下,林素完整地融入了這首歌里。

    林素忘我的蹦跳著,可是她沒有忘記陶牧之。在來到音樂臺下時,她的目光落在臺上的陶牧之身上,兩人距離拉近,目光也變得清晰了很多。林素和陶牧之笑著對視著,她想了一個問題。

    他是什么時候學的這首歌?是在那次跟她去過酒吧之后嗎?

    在酒店兩人躺在一起,陶牧之說要帶她去酒吧時,林素在想,或許他想帶她來酒吧,是想克服她在酒吧時,不由自主想到她親生父親的心理。

    但是現在,林素想他應該不是,他應該只是想為她唱一首歌。

    林素望著臺上的陶牧之,開心地蹦跳,明媚的大笑,她心中所有的結都隨著她的蹦跳而松開,她的心里她的身上,開了漫山遍野的鮮花。

    -

    一首歌的時間并沒有多長,尤其是在陶牧之唱得這么好聽的情況下。林素感覺并沒有跳多久,陶牧之就已經松開了扶著的話筒桿,和身后伴奏的樂隊頷首道了聲謝。

    他并不是酒吧的駐唱歌手,可是剛才的水平讓不明真相的酒吧觀眾們誤以為他是酒吧的駐唱歌手。陶牧之下了臺,觀眾們還在喊著“安可”

    與此同時,早就被陶牧之的魅力折服,虎視眈眈地等著他下臺的人們,在陶牧之一下臺的時候,一下把他圍住了。

    男的女的都有。

    林素:“……”

    酒吧原本就是獵艷的場所,像陶牧之這種長相,只坐在那里就能把人迷得七葷八素的,更何況剛才還那么唱了一首歌。

    別說這些男男女女,林素都心動了。

    陶牧之下臺后,原本是朝著林素走的,可是沒走兩步,他就被洶涌的人流給淹沒了,朝著林素走的步伐越來越慢,陶牧之的眉頭也輕輕蹙了起來。

    人太多,陶牧之并不是那么容易出去。好在他身高高,即使被這么人圍著,他的視線也沒受遮擋。在被圍著的時候,陶牧之看向了人流外,找著林素。

    剛才還在他視線范圍內的林素,在他一眨眼的功夫下不見了。

    陶牧之眉頭蹙起,視線落在人群中,正在辨認著人群里的時候,他的手腕被人一把拉住了。

    拉住他手腕的手掌心是濕熱的,像是剛經歷了一場運動,發出了一手心的汗。陶牧之在手腕被拉住時,他低下頭。低下頭的瞬間,他對上了林素眼中明媚靈動的笑。

    “走啊!”林素大聲喊了一句。喊完之后,她一把拉住了他,轉身朝著人群外跑去。

    她像是一頭勇往直前的小羊,拉著陶牧之,一下撞開了那洶涌的人流,陶牧之的手腕被她緊緊的握住,她像是害怕把陶牧之給丟掉,最后兩只手一起握住了他。

    就這樣,林素拉著陶牧之跑出了這個是非之地。

    -

    當然,這個“是非之地”的面積遠非只有吧臺前那么簡單。林素拉著陶牧之,先兜兜轉轉離開了吧臺前的人群,而后又兜兜轉轉離開了酒吧,最后她一鼓作氣,帶著陶牧之跑到了酒吧的停車場。

    剛才的那場蹦迪像是一場熱身,林素整個身體機能達到了頂峰,她爆發了她所有的力量和速度,拉著陶牧之跑到他們的車前。

    等跑到車前后,林素的力氣像被耗干,她松開陶牧之的手,一下靠在了冰冷的車身上。

    “跑死我了!”林素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她后靠在車身上,雙手支撐在了因為奔跑而酸澀的雙腿之上,平息著她已經快跳出她胸腔的心跳。

    林素已經好久沒有這么跑過了。

    她最近倒是在爬山,但是她爬山都是勻速爬,也沒有這么累過。林素感覺剛才自己簡直是用百米沖刺的速度,沖刺了五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