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頁
林芽指尖微動,抬眸看向賀眠,細長的眼尾挑起,“jiejie怎會知道?莫非之前就認識?” 還真的是他! “不認識不認識。”賀眠直搖頭,眼睛連忙心虛的看向別處。 陳云孟就是書中男主,他是陳夫子的兒子,自幼就在書院里生活,周圍接觸到的全是女子,間接造成他大大咧咧的性格。 再加上陳云孟生的好看,長著雙干凈清澈的杏眼,既靈氣又活潑。 漂亮的長相配上瑪麗蘇光環,讓陳云孟的女人緣特別好,他總能跟她們玩成一片。 那些女配從未見過這樣別具一格活潑可愛的人,打眼一看就跟那些嬌弱愛哭的男子不同。 所以陳云孟成功吸引了她們的注意力,并且在長期的日常相處中無法自拔的愛上了他。 偏偏陳云孟毫無自覺性,跟每個女配相處都很親近,認為大家都是他的好jiejie,簡直就是渣不自知。 跟那些膚淺的女配不同的是,原主喜歡陳云英的原因稍微有點不一樣。 原主念書不行,書院里幾乎所有人都嘲笑她笨,聚堆的奚落她,更是沒人愿意跟她坐一桌,唯有陳云孟替她說過話。 哪怕只有一句,也足以讓原主感覺到溫暖的關心,并對他心動。 賀眠絞盡腦汁的想,他說的是什么來著? 哦,好像是 ‘她雖然又笨又不討喜,那你們也不能嘲笑她啊,這樣多不好。’ 盡管賀眠沒聽出這句話暖在哪兒,反正從那開始,原主就對男主陳云孟有好感,且死纏爛打高調追求過他一段時間。 以至于書院里誰不知道她愛陳云孟愛慘了,甚至連原主失足掉到水里別人都在猜測她是不是求愛不得才自尋短見。 賀眠來之前完全忘了這事,這會兒突然想起來頓時感到窒息。 別人說也就說了,萬一這話傳進林芽耳朵里,她還要不要活了? 直接宣布社會性死亡算了。 林芽見賀眠呆愣的站在原地,眼睛越睜越圓,像是想到什么表情變來變去格外有趣。 他微微瞇眼,緩聲問,“jiejie當真不認識陳云孟?” 賀眠毫不猶豫的搖頭,“不認識。” “可是看起來不像呢。”林芽眼睫煽動,神色低落的垂眸看著自己的鞋尖,“若他是jiejie認識的人,那我跟他住一起委屈些也沒什么。” “真的不認識,打死他我也不認識!”賀眠說的斬釘截鐵。 女配死乞白賴喜歡的人跟她賀眠有什么關系?她躲都還來不及呢。 賀眠搓了搓手,湊到林芽旁邊輕聲說,“要不你換個屋住吧?” 男主瑪麗蘇光環太大,我怕他閃著你的眼。 最主要的是,賀眠想在林芽面前維持點臉面。 “既然jiejie不認識,那我為什么要換地方住?”林芽歪頭看向賀眠,目露好奇等她解釋。 賀眠在“絞盡腦汁編理由忽悠林芽”跟“死豬不怕開水燙”之間掙扎了兩秒,果斷的選了后者,擺手說,“不換就不換吧。” 解釋起來太麻煩了。 而且林芽已經在書院里,這事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由他去吧。 林芽看著重新抬腳往前走的賀眠,沒想到她放棄的這么果斷,一時間還真拿不準陳云孟跟她是什么關系,本來想問的話自然問不下去,心里更好奇了。 老竹只把幾人送到講堂門口。 這個時辰講堂里面沒有夫子,大家自由學習,背書練字討論問題的都有。 只是在看見站在門口的賀眠后講堂里瞬間安靜下來,幾秒后三三兩兩重新交頭接耳竊竊私語,還伴隨著指指點點跟壓制不住的嘲笑聲。 賀眠深吸口氣抬腳進去,全程表情自然,像是旁邊那些人議論的主角不是她一樣。 賀眠深信,只要她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 直到一個清脆如鈴的聲音響起,蓋過所有議論聲,“瞎說什么呢,誰說我喜歡賀眠!” 林芽本來正要抬腳進來,聞言眸光微閃站在原地,抬頭看向說話那人。 原來這就是jiejie喜歡的男子。 長的……也就那樣吧。 第14章 陳云孟作為書中男主,長相自然是沒的說。跟林芽這種鳳眸的拂柳美人不同,他屬于那種杏眼的活潑可愛型。 也正是陳云孟長得好看,又是夫子的兒子,書院里大多數女子才都愛圍著他轉。 林芽腳步往后撤,大半身形被門框遮住,再加上大家的注意力全在賀眠跟陳云孟身上,完全沒人看到外面還有人。 此時講堂里陳云孟站起來非但沒平息議論聲,反而讓更多人對賀眠不屑,說她是癩蛤蟆想吃天鵝rou,自作多情。 陳云孟聽大家還在說,立馬鼓起臉頰瞪向賀眠,語氣很沖,“你解釋一下啊,她們都誤會了,說你是被我拒絕才跳的河,其實我就只是拿你當朋友而已。” 就像他跟所有人玩的都好一樣。 陳云孟特別委屈,人緣好能怪他嗎?都怪賀眠,那么笨還非要喜歡他。 賀眠看著面前咋咋呼呼沖她生氣的男主,怎么看怎么別扭,身心抗拒,本能的不想跟他搭話。 她對于這個世界的男子實在欣賞不來。 原本賀眠就不喜歡陳云孟的性格,而且以她顏狗的眼光來看,比起男主她更喜歡自家的林芽,美的清新脫俗,美的古典恬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