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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趣閣 - 科幻小說 - 側寫師:犯罪現場在線閱讀 - 第13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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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人寒暄過后,洛佩茲又補充了一些細節,比如,所有中槍身亡的死者,子彈都是同一種型號,應該也屬于同一把大口徑獵槍。被刺死的女生,致死的刀具,應該也同是一把。

    還有,罪犯比較熟悉幾個案發地點的地形,尤其是在最后一起案子中,明確顯示出了這一點。

    第79章 情侶獵人(三)

    在那名新的目擊者,女護士芭芭拉報警之后,幾分鐘的時間,附近的巡邏車就趕到現場。反應不可謂不迅速,可是,罪犯仍然已經逃之夭夭。

    事后調查該區域的監控,發現那輛車很快就鉆進監控死角,然后就不見蹤影了。警方甚至沒能追蹤到哪怕是一輛被丟棄的空車,可見罪犯的狡猾與猖狂。

    兇手最近這次犯案,經過在現場仔細搜查,其實找到了一個疑似為兇手留下的45碼的腳印。因此,警方推斷,兇手是一個身材高大、體格健壯的男子。

    還有,之前警方曾根據兇手每次都選周五犯案推斷,兇手也許有一份固定時間的工作。每周中周五這天休假,所以才有時間下手。當然,現在來看,這個理論,似乎也是錯誤的。

    “好了,我們現在可以開始了。”

    陸沅離收起笑容道:“首先,我們可以注意到一下幾點:一、除了情侶之外,所有的死者之間,幾乎找不到什么私人關系上的聯系。大致可以推導出,兇手與死者之間,并無實際的聯系與恩怨,而是出自他獨特的目的選擇。

    二、通過女死者判斷,罪犯的犯罪行為,是遞進式的。先是開槍殺人,隨著時間的推移,產生了刀槍并用。然后,脫掉衣服,將木棒塞入下體,等侮辱女死者尸體的行為。可能是有目擊證人的關系,最后一起案子,兇手只得匆匆逃離現場,所以還沒有來得及侮辱尸體。

    其實,我也很想知道,這一次,‘他’會怎么做。細節越多,透露出來的東西,就越多。比如,之前的血木棒。在歐美文化中,血木,往往是制造十字架的材料,具有一定的特殊含義。

    而連刺對方幾十刀,這種行為,是帶有發泄與泄憤性質的,本就非常瘋狂,尤其是在無冤無仇的情況下。可見,兇手對情侶,尤其是女性的刻骨仇恨與敵視。

    三,就是洛佩茲所說的,兇手熟悉地形。我要補充的是,他應該還熟悉司法系統的cao作模式與反應時間。

    四,所有受害者的財物,都沒有丟失。”

    陸沅離停頓了一下,道:“那么,綜上所述,1、兇手是本地人,至少居住多年,非常熟悉當地地形。

    2、兇手應是男性。駕駛、刀具、槍支器械使用技術都很熟練。

    3、兇手的原生家庭,條件不錯,至少他的成長環境里不缺錢。

    4、幼年時,他應該受過某種程度的心理創傷,比如……父母離異或母親出軌。也可能,這兩點之間,具有遞進關系,因為母親出軌,而導致幸福的家庭完全破裂。少年時,有不愉快的戀愛經歷,曾被人嚴重背叛。最近,再次出現了類似經歷。

    5、罪犯年齡在35歲左右。我們之前說過,偏執需要時間發展。

    6、罪犯是異性戀,相貌應該還不錯。就因為相貌、學歷、家庭條件都不錯,他才會困惑或憤恨于母親或者情侶的背叛。

    7、罪犯身材高大,體型勻稱,反應敏捷,體格健壯,身體條件不錯。假如現場找到的鞋印,確實是兇手的,就可以證實這一點。除此之外,其中某些犯罪行為,比如連刺幾十刀,拖動死者,都是需要體力去支撐的。而且幾名被近距離殺死的女死者,幾乎都沒有任何反抗痕跡,也可以推斷出兇手的體型。并且,罪犯的年紀,不會很大。

    8、罪犯的反偵察能力極強。現場沒有找到任何帶有個人信息痕跡的物品,體液、毛發、指紋,統統都沒有。手法干凈利落,不遜于專業特工。

    9、兇手可能,具有某種宗教信仰。或者,就像一些愚昧的人相信,死者的瞳孔,可以看到兇手的影像一樣,信奉某些宗教傳說。例如,血木可以鎮壓死者的靈魂。現場并無血木這種樹木,可見,那只小木棒,是兇手刻意帶到現場的。

    最后一點,大家可以存疑。所以我單獨列出來,這一條,不算是側寫,而是我的個人理解。我認為,此人的工作,與司法系統存在關聯。

    之前警方推斷,兇手每周五休假,才出來犯案。這個思路,可能不是不對,而是反了。兇手也許的確是固定時間上班,在上崗時,因為工作權限的關系,比如可以查看監控,而更有條件犯案。”

    在場的幾名警察,互相對視一眼。陸沅離最后的這幾句話,基本已經直指社區巡邏警察,或者高速公路上的執法人員。他們的工作性質,都可以第一時間看到所屬區域的監控內容……

    “教授……”

    約瑟夫遲疑道:“你能……再說下詳細的理由嗎?”

    陸沅離道:“清楚的知道車震的情侶在哪,第一時間迅速趕到現場。要么,是兇手無所事事,整天在大馬路上閑溜達。要么,是洛佩茲警官分析的,這個人,就在偷窺者當中。如果還有第三個可能,那就是,這人的工作內容中,帶有類似在街面上巡邏的性質。

    然后,輕易地在監控中逃脫,那么‘他’是怎么清楚地知道,案發現場監控的位置和分布的?僅僅是因為熟悉地形,或是根據攝像頭的位置,反推得出的結論嗎?還有沒有另外一種可能,就是,他混雜在救援或者抓捕的隊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