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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一說,好像很說的通。 但是。 徐洪大聲質問,可當時的同學們都聽到了我當事人跟被害人之間的爭吵,這作何解釋?rdquo; 很簡單。rdquo;吳乾輕松應對,爭吵應該是提前錄下來的死者生前的聲音,就放在被告的手機里,而當時被告在重擊了被害人兩次之后,主要的工作就是將手機里的這個聲音放出來,只需要用筆記本電腦的外放功能就行了。 這個時候被告還做要一件事情,那就是用手上的啞鈴砸房間里的其他東西,也就是我們能看到的那狼藉的場面,這個舉動,是有目的的,那就是讓聲音變得更加的含混不清! 同時,被告還要大聲應和外放的死者聲音。 而能證明我說法的是,有同學向我提供線索,當時他只是隱約的聽到謝凡的聲音,但,并不是很清楚。 事實上,這里面有一個非常巧妙的混淆視聽的手段,那就是,這里既然是謝凡的房間,而且他也在這里面呢,那么,有爭吵聲出現,任誰都會首先想到,爭吵者之一定然有謝凡。 也就是說,王廉根本就是自己演了一出獨角戲而已。rdquo; 這個線索,也就是聽不太清楚謝凡的聲音,畢竟是錄音外放,當然是當時圍觀同學提供的,為此吳乾花了兩萬多,值。 吳乾接著說道:這也解釋了為什么被告要砸壞手機跟筆記本電腦,他是為了毀滅證據,而且,這其中還有被告跟被害人之間的通話記錄,這能暴露他們兩個人的真實關系。rdquo; 劉歆迪不自覺的又問了一句,手機砸壞就hellip;hellip;rdquo; 微信。rdquo;吳乾只是說了這兩個字。 全明白了,換手機,以前微信的記錄就沒有了,只是許多人并不了解這個細節,除非有做過特別的備份,否則就全部消失。 證據!rdquo;審判長又敲了桌子,公訴人的表現不太合格。 吳乾很自然的說道:本人吳乾,完全沒有看到本案的調查細節,而且,本人將要說的證據本人也沒有看到,也就是說,本人并沒有真的接觸那個證據,但是,本人有絕對的把握。這個證據,可以證明我的假設是正確的,而且,存在!rdquo; 存在二字落地,現場所有人,甚至包括網絡上所有看直播的觀眾,全都產生了一股強烈的期待,都無比的想知道,吳乾這個證人到底能拿出一個什么證據來,而且他還沒有看過這個證據。 甚至就連徐洪這個律師他都有期待,當然了,很快又被自己給滅了。 審判長此時眼睛都瞪圓了,更別提其他人,有一個算一個,劉歆迪,林冰,李雪,謝家夫婦,劉胖子等人hellip;hellip; 只聽吳乾用冷靜的口吻說道:這個證據,就是被害人謝凡的衣服!rdquo; 衣服?! 所有人又傻了,只有一個人很是興奮,就是秦炎,他知道到了關鍵。 吳乾說道:被害人的衣服,其背面會有不少細小的玻璃碎屑,這是手機等電子產品被砸碎之后濺射的,而正面反而不會有,而這就印證了我以上的全部假設,同時推翻了被告的供詞,也就是被告所說的,他是在發生口角爭執砸東西之后才殺死了被害人,特別是被告還強調過,被害人曾經摔過他的手機,那么,這個手機先摔碎的話,那么,被害人再趴臥倒地,被害人衣服的正面也一定會粘有不少的玻璃碎屑。 至于具體的嘛,那就是警方拍攝被害人的照片,其背部應該有許多細碎的小光點,那應該是閃光燈造成的。rdquo; 此話一出,關鍵的問題來了,是不是這樣呢? 卻在此時,有人撐不住了。 王廉崩潰的說道:我認罪!我謀殺了謝凡!求求你,不要說了,不要再說了hellip;hellip;rdquo; 邊說邊哭,認了! 同時崩潰的還有徐洪,他此時好像個傻子一樣癱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但是,沒完呢。 審判長面對劉歆迪,公訴人,公安機關是否有證人所說的證物?rdquo; 劉歆迪有些發懵,但她很快就大聲說道:審判長!合議庭!有!有的!hellip;hellip;可以看照片!rdquo; 劉歆迪激動的手都有些抖,她把幾張公安機關證物科提供的被害人照片拿出來,大家仔細一看,這才發現了問題。 謝凡正面的照片,就很是普通。 可是他的背面照片,衣服上有很多細碎的小光點。 當天的謝凡穿著的衣服是黑色的,而照片上,就好像夜空上面有許多小星星。 而且,這里面還有一個關鍵,那就是,按照證物編號,被害人謝凡背部的照片是證物科先拍攝的,因為他本來就是趴臥在地上,也就是說,完全不存在,這衣服是后來翻動尸體才沾到玻璃渣的可能性。 這就是證據! 決定性的證據! 劉歆迪卻沒有停下,她還在找,最后找出一張紙來,這里有警方對死者衣物的鑒定報告!rdquo; 劉歆迪在昨天晚還很懵呢,完全不懂吳乾為什么要她將這些照片準備好。 原來是為了這個,而這個證據,講真,實在是太小了。而且,在這個案子里,因為外部的輿論壓力太大,再加上兇手直接就抓住,也就是沒有任何的偵破過程,只有被告的供詞,那么,警方所做的就是把自己所有的調查取證完成,交給檢察院就結了。